這兩天有一個比較新的說法甚囂塵上,不再是“犯強漢者,打他丫的”那種潑婦式的理論,而是頗有些怨婦式的哀憐的眼神,大意是:這世上的人,哪裡有空把我們大陸華人按見解,思想,理想,行止等等來分門別類,他們都在心裡有個stereotype,認準了我們“愚昧,野蠻,滾和撒(goons and thugs)”, 所以“人家”對我們這個“群體”永遠只使用“一種”方式和態度,即,該殺就殺,該打就打,不會因為我們意見不同而區別對待—於是,我們必須要一致行動,給他們color see see,秀給他們看我們的肱二頭肌,像猶太人那樣 (--注意,這是中心思想),我們才能有尊嚴。也因此,誰對我們的一致行動有異議,誰就是腦殘且低智且真漢奸,不理解這其中的深刻大義。
這個理論,初初一看,好像蠻有道理,我都迷惑了一陣。但深刻領會一下之後,我還是忍不住,舉手表示異議。
1。這個理論對於人性的悲觀,對理性的漠視,是不用說了。而且,把政府之間的政治運作,混同於日常生活中的人際交往; 把對真理公義的追求,混同於政治談判的技巧—狡猾的大大的。一個文明民主自由的世界,你認為所有人的思維方式都一樣,所有人的理解力都一樣,我只能說,這是以專制之心度自由之腹。退一步說,如果理解力不一樣的人,卻能夠得出同一個結論,唯一的可能,就是此事無可爭議—好比野蠻就是野蠻,大家沒什麼爭議。
2。關於人家如何stereotype 我們:我曾經在一個帖子裡提到過:假設有兩個極端,一個是別人一看你的小臉,就認為你是華人,話都不說,就下定義--那這樣說,日本人,西藏人,都該站在我們一堆。(這世上人種就那麼幾樣,好比你讓我從白種人中把猶太人個個都認出來,我也沒那本事。)這顯然很不合理。而另一個極端,就是人家都把我們一個個作為獨立的人來分開看,看我們的行為舉止,來對待我們,而不是說“喏,中國人都那德行”。這在日常生活中,尤其是比較文明的場所,其實是真實發生的,但你不認同,我也不強求。我姑且把這作為另一個極端。那麼,在從皮膚長相來判斷到個人行止來判斷這兩個極端間的連續空間裡,你打算停在哪一點,來作為“別人只會因為你是華人而stereotype你”呢?你們必須定義明白,做學問要認真。
3。我們和猶太人之間沒有可比性:“要學猶太人”,是這個理論最引人入勝的地方,誘惑力大大的。我要說,這純粹瞎扯。猶太人總共5千萬左右,有自己的一個獨特且不主動擴張的宗教信仰,生活在阿拉伯世界的汪洋大海里。從這個角度講,如果西藏人說自己比較像猶太人,還有點道理。人家藏獨現在毫不示弱,按照你們的理論,你們應該為人家叫好才對。這好比一個小個子打架還手,大家會覺得“嘩,好了不起喲”; 一個大塊頭打人家,大家只會覺得大塊頭蠻不講理,只會紛紛要求更大的塊頭去打抱不平。
強悍是民族特徵,就和糊里巴塗蠻不講理一樣,都是民族特徵,學不來的。好比捧心純屬個人愛好,但西施妹妹捧,大家覺得好看,是因為西妹妹長得好; 東妹妹也要學,不能忽略這個要素。我們一定要學猶太人,就要學點好的。光看見人家強悍,卻看不見人家熱愛公義,尊重法制。猶太人建以色列國,從建國之初,就定下了民主法制的原則。阿拉伯世界裡,只有以色列的阿拉伯人有實際的投票權。
4。從生物學的角度來講,一個小的群體,保持一致性純潔性,可能對它的繁殖發展有利。一個大的群體,只有多樣化才有利於它的繁衍。大的群體還要堅持純潔性一致性,它的成活成本就太大了--哪裡有個小攻擊,都要呼啦啦地疲於奔命。希望大家明白,真正的大國心態,是包容寬厚理性仁愛。應該只做正確的事,不要老是想走捷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