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子與幸福 |
送交者: 俞蓓芳 2002年08月16日16:21:25 於 [茗香茶語] 發送悄悄話 |
記得在將近18歲的時候,自己還沒有收入,身上的衣服,腳上的鞋子自然全是父母供的,幾乎穿了18年姐姐哥哥的鞋子,而且大多數的是哥哥各個時期的鞋子,甚至有父親少年時期留下的,我們全家人,說嚴重點是有節儉的美德,說明白點是窮。於是鞋子衣服都傳代。而這到現在已經是習慣了,母親把我所有的舊東西都收藏起來,說也許你將來有個女兒呢,她還用得上的。她這個願望,到現在還沒有實現。 到了我工作的時候,我父親在外地給我買了一雙奇怪的鞋子,紅得象火一樣,鞋跟很細小,象一根小拇指點在地上,與地面接觸的是一個鐵釘,走到哪裡都發出與眾不同地鏗鏘聲。穿這樣的鞋子很需要一把力氣,你想,這麼纖小的一個支點要支持幾乎全身的的重量,走路是多辛苦的事情。而那是18歲,突然象變了一個人一樣,喜歡花衣服,喜歡把頭髮弄卷,喜歡胭脂口紅,包括喜歡火紅的高跟鞋。看那個年代的照片,很難相信那是我自己,一個俗氣的少女。18歲包含了許多幻想,也伴隨着無人能夠了解的寂寞,雖然很快21歲的時候我就結婚了,可18歲的我,居然還沒有開始人生中的第一次戀愛。那時候的心態,我想我是妄圖得到一些關注的,人生還是空白,在沒有其他資本可以炫耀人前的時候,我想年輕漂亮穿着鮮艷也許也是成為焦點的理由,結果事實證明我的想法錯了。人生中的第一次戀愛感覺竟然是單戀,而且未遂。我去向一個英俊而成熟的男士告白,他找了很多種理由推辭,你看,我們年紀相差那麼遠,你長大的時候我已經老了,你會失望的。我說不會的不會的,我欣賞你現在的樣子,也欣賞你老的樣子。他說,我已經有女朋友了。他把女友帶到我面前,居然是個不美麗的傢伙,臉上無脂粉,衣服素淡,與我更大的不同是一肚子的學問!他們手拉手走出我的視線,他最後留給我的一句話是:對不起,我更喜歡平常女人。 這就是胭脂口紅、漂亮衣服、火紅高跟鞋留給我的故事。 接下來的歲月,我喜歡黑布鞋,這隻有在上海的小花園布鞋店和北京王府井百貨大樓才能見到的手工製品,淺口,黑色布面白色布底,鞋底千針萬線,當然與傳統的布鞋略有不同,鞋底有一層橡膠,可以穿比較長的日子。這讓我想起小時侯祖母給我做的繡花鞋子,緞面,有鮮艷的牡丹。手工的東西,總讓我想到他人的辛苦和溫暖。都不記得在王府井和小花園買過多少雙這樣的鞋子了,因為現在的工藝總有些粗糙的地方,鞋底並不是整張整張堅實的白布,而是一些布匹的邊角料,一樣的千辛萬苦,卻是將碎布縫在一起,很奇怪的想法,對布的節約,對人工的漠視。直接結果是,讓我們這一族布鞋愛好者,不停地消費口袋裡的人民幣。我買的布鞋不誇張地說也快接近100雙了。 可以見得,那是一個比較長的日子,那些年我喜歡絲綢的消色的衣物,比如米白色的大綢襯衫,長到膝蓋,黑色的雙縐絲裙子,長到腳背,腳下一雙黑圓口布鞋。臉自然也是上帝本來給的臉,頭髮一年一年留下去,最長的時候,頭髮也到了膝蓋。身上沒有一點點的化學東西,那些年名牌衣服名牌鞋子法國化妝品賺不到我一分錢。正是崇尚自然素樸的年輕時代。 正是忙着與人戀愛的時代,甚至坐咖啡館,跳迪斯科,聽音樂會都是差不多的裝束。要麼黑白色要麼深淺的咖啡色,布料不是棉麻就是絲綢,打開衣櫥或者旅行箱,顏色布料都大同小異。要加以說明的,那些年在上海家裡的時間很少,大多要到過中國年才回家,幾乎一年四季在外地,上學,拍戲,旅遊。工作和戀愛都在大好河山不同城市之間,別提多迤儷了。旅行箱裡總背了很多雙布鞋。 那些很與眾人不同的裝束,包括布鞋,真為我贏得了注目、欣賞和戀情。 有時候想想自己真不是傳統女人,所謂從一而終,嫁個瘸子拐子也跟一輩子的念頭從沒有想過,到現在半老去,終於沒有覺得遺憾,年輕時候恰如其份地該做的都做了。人生若不是如此過,豈非很糟糕,年輕時候不充分愛和被愛,哪個年齡才做? 有一年,我答應了一個好朋友的邀請,結束了一年又一年的遊蕩漂泊。回了上海,開始了正常地上下班生活。 記得那年正好30歲。以為18歲是一個開始,30歲是一個結束,牛仔褲,布鞋,大衣大褲被我統共送了出去,以為老了,接下來的歲月應該不需要這些道具了。 應該穿些什麼,真讓我很費思量,我已經習慣休閒裝,在攝製組的時候的粗布的工人裝束,一個公務人員的着裝?只能破財買回一大堆套裝,配常規的淺口皮鞋。在這些年我深刻地感覺人民幣之重要,一件西服質地剪裁製作的好壞,皮鞋的合腳舒適程度幾乎完全是人民幣決定的,蹩腳的東西,穿在身上,怪誕、彆扭,尤其是皮鞋,劣質低價的貨色只可能反覆磨礪你的腳,甚至磨損出血。為了皮肉不受苦,只能讓那些黑心的商人賺取暴利了。結果是左手來,右手去,每月沒有一分錢省得下。 人生中經常發生意想不到的事情,在30歲之後,我的一位10多年的朋友最後成了我的愛人。直到今天,我仍然覺得,以前的人生,真是如夢幻煙雲,短暫到不能天長地久,不重要到隨時可以失去,而只有這件事情的發生和繼續的過程中,我有長相斯守的強烈願望。於是他的願望在我來說象聖旨。我又變成了一個典型的戀愛中的女人,髮長,裙短,衣服小,鞋跟細。 我在一年一年變,同事朋友看得眼花。 尋常人回家就換上了拖鞋,軟軟的鞋底鞋面,一日勞作腳底也會疲勞。家是讓人放鬆溫暖的地方。自然少不了它。 與愛情相比,我人生更多的時間是花在寫字上的,過去沒有電腦的時代,家裡成堆的字紙,後來東南西北我都背一個筆記本,現在每天16小時以上在辦公室的電腦前,比分給愛人的時間都多。在辦公室我總放上一雙拖鞋,夜來時間,除去堅硬的皮鞋,換上一雙軟底拖鞋,與電腦直面,開始自己作家生活。讓自己腳處於最舒服的狀態,不為了女文員的職業形象,不再需要北方山東面海西面寺廟南方森林地那麼奔波,也不需要取悅誰,電腦前自我最完整純粹,何不就一雙拖鞋。 人生也就是幾雙鞋子,與人戀愛一雙高跟鞋,走南闖北一雙雙的布鞋,朝九晚五一雙皮鞋,夜來一雙拖鞋,走回自己靈魂身邊。 菩提本無樹,世界上也沒有幸福這件東西,而內心,在那個無可形容的地方生有無可形容菩提與幸福。 西諺說,穿一雙合適的鞋,去往那個叫幸福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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