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扯"水滸"(九) :李逵下山 |
送交者: 夢子 2003年01月10日19:22:41 於 [茗香茶語] 發送悄悄話 |
九 李 逵 下 山
這裡只說李逵跟山上的弟兄幾次下山公幹. 頭一遭是攻打高唐州時,戴宗奉命去薊州找回公孫勝,李逵也跟去了.戴宗的"神行甲馬"忌諱酒肉,因此便要李逵路上不近酒肉.李逵口上答應,卻按捺不下口水,途中破忌偷吃了酒肉,結果被戴宗耍了一通,狼狽不堪.其實吃不吃酒肉根本無關於甲馬靈驗與否,那不過是戴宗故弄玄虛而已.李逵卻真信了,這是他的幼稚之處.李逵似乎至死也沒有長大過. 兩人找到公孫勝和羅真人後,因為羅真人不讓公孫勝下山,李逵夜半里便將他劈了.這種惡行也只有他幹得出來,結果他被羅真人真身用法術打入了薊州大牢,被當做妖怪噴灑了一身的糞便,狗血.這時李逵顯示了他的精明之處,他順水推舟,承認自己是妖怪,嚇得牢子們好酒好肉供奉着他,唯恐有失.人都是這樣,你越辯解,人家越不信你.戴宗要羅真人救回李逵,他說道: "真人不知,這李逵雖是愚蠢,不省禮法,也有些小好處:第一,鯁直,第二,不 會阿諂於人,雖死其忠不改,第三,並無淫慾邪心,貪財背義,勇敢當先.因此宋公明甚是愛他.不爭沒了這個人回去,教小可難見兄長宋公明之面." 羅真人笑道:貧道己知這人是上界天殺星之數,為是下土眾生,作業太重,故罰他下來殺戮.吾亦安肯逆天,壞了此人?只是磨他一會,我叫取來還你." 看來殺人也是替天行道.這種邏輯,未免太牽強了些.但你總歸得給李逵一個殺人的理由,不然那個義字便顯得血淋淋的. 第二遭李逵是隨吳用去大名府賺盧俊義.一個是秀才模樣的張半仙,一個是粗魯呆啞的黑道童.這種組合看上去固然讓人忍俊不禁,但其中卻隱藏着吳用對人們心理微妙的把握.李逵的滑稽造型雖然引人注目,但卻恰到好處地保護了他們的行動目的.試想,誰會把一個黑丑的啞道童放在眼裡,而去留意他跟他的搭檔?李逵山路走慣了,初履平地,腳步一高一低,小兒們跟定了起鬨,引起了盧俊義的注意.李逵雖一言不發,卻起到了意想不到的作用.只可惜當事人沒有意識到自己形象錯位的價值. 第三遭李逵是隨宋江等人上東京看上元燈節,順便打點招安事宜.宋江找到李師師 ,欲施"枕頭計",事情卻被李逵攪黃了,眾人做鳥獸散.李逵和燕青合做一路.這是他們倆第一次搭檔.兩人路過四柳村,村里狄太公見李逵綰着兩個丫髻,以為是道士,便請李逵替他被鬼祟纏身的女兒驅邪捉鬼.李逵捉鬼的手段比較獨特,他酒足飯飽後,進入狄小姐房間,三下五除二將一對偷情男女都剁成肉醬,末了還要狄太公一家好酒好肉謝他.後來便是著名的"負荊請罪".李逵在關鍵時刻,不惜立下被砍頭的軍令狀來維持正義,澄清梁山名聲.相比之下,此時的宋江雖然蒙受了委曲,最後也恕了李逵的死罪,但總覺得他有將個人聲譽置於梁山事業之上的不光彩之嫌.李逵之所以打抱不平,並非出於同情劉小姐,--這點毋庸避諱,李逵不是魯智深,他不懂得什麼叫扶危救困,他只認板斧不認人,--而是出於不容玷污的梁山團伙精神.李逵是為梁山活着的:"梁山泊里無奸佞,忠義堂前有諍臣.留得李逵雙斧在,世間直氣尚能伸." 第四遭是李逵偷着跟在燕青的後面下了山,然後搭檔去岳州打擂比武.燕青的摔跤技藝是江湖上一絕,李逵懼服他的也就是這個.這次下山最精彩的部分是在踢鬧完擂台之後,李逵走失了,誤闖到壽張縣.上遭下山李逵是"喬捉鬼",這遭是"喬坐衙",活脫脫的一個老頑童惡作劇.梁山上的喜劇色彩本來就不濃,終日大碗喝酒,大塊吃肉,也須淡出鳥來的.刀槍劍棒耍多了,生活定然刻板.所以象李逵這樣閒不住的,不免時常動了凡心,到山下無理取鬧.喬捉鬼沒捉到鬼,反而添了一對新鬼.喬坐衙沒有為民做主,卻將壽張縣攪翻了天,"鬧罷琴堂鬧學堂",嚇得教書先生越窗而逃.斷案時又黑白顛倒,穿起官袍來連鍾馗都要被嚇倒.到了山上,朝宋江一拜下去,那象徵權勢的布衫兒一裂兩爿.施氏讓李逵喬坐衙,輕鬆地便將正大光明的廟堂作賤了一番.在這裡好笑的其實並不是李逵,而是縣衙,官袍,驚堂木等一干官場道具. 李逵就是李逵,他下了山,結果他什麼也不是,甚至連母親也不該有,因為他不屬於那個世界.只有梁山才是他的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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