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解釋一下為什麼題為“初讀”,我讀書很快,第一遍肯定不敢說是精讀,假如讀了第一遍覺得好的話,我通常再仔細地讀一遍。
在圖書館排了六個多月隊之後,終於拿到了這本奧總自傳,訂書的時候馬馬虎虎,居然訂的是一本big print,呵呵,難怪排這麼長時間隊。
奧總這本自傳是在1995年初版的,當時他還沒有當總統的念頭,所以書中基本沒有體現“鴻鵠之志”。書分三部分,第一部分講他的父母如何相遇結婚,以及他的童年;第二部分講奧總在芝加哥當社區組織者的經歷;第三部分將他第一次去非洲尋根。
第一部分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毋須重複;第二部分,說實話我覺得是本書最沒趣的一部分;第三部分,回肯尼亞省親,都是家裡七姑八姨的瑣碎事情,如果80年有台灣老兵回大陸省親,寫出來的話估計也是這樣的一地雞毛。
這本書很多的篇幅是講奧總的父親。從書中看他肯定是一個非常聰明的人,他的兒子和女兒們似乎都智力超常,上的都是一流大學,這些孩子不是同一個女人生的,足以說明孩子們的智慧來自是奧爹的遺傳。
奧爹是個典型的不負責任的男人,他去美國的時候在非洲已經有了一個太太,並育有一兒一女,但到了夏威夷他就和奧媽在一起了,他告訴她已經和非洲的太太離婚(這話是奧媽說的-也有可能是奧總自己說的) ,總在夏威夷他和奧媽在一起生了奧總;之後,奧爹去了哈佛深造,和奧媽&小奧兩地分居。據奧媽說是她自己提出離婚的,但是從書中看更多的可能是奧爹根本不當她們母子一回事,他在哈佛一年期間又有了一個新的白人女友,讀完書回肯尼亞,那女人還跟了去,做了二夫人,給小奧添了兩個弟弟。後來的故事是這女人在奧爹沒落的時候離開他,等他東山再起又有了很多新女友,給奧總再添了小弟弟一兩個。
奧總跟着祖父母長大,這是我們都知道的,其間他只見過父親一次,是在他10歲的時候,他的父親回美國一個月。書中有分教,這時那個從哈佛跟去非洲的美國女人離開奧爹,奧爹此行的一個目的就是想讓奧媽帶小奧跟他回去,好在這時奧媽和第二任老公還沒有離婚,所以這事沒成,不然美國現在誰是總統還很難說。奧總的文筆在描寫這次與父親的見面時非常細膩,感動得我也涕零片刻。
書中幾乎每一頁都有討論黑白種族問題,我覺得奧總心裡是拿自己當黑人的,書中有一段-很短-描寫他DATE一個白人女孩時的那種“沒有歸屬感”的感覺,你可以知道他雖然和白人祖父母長大,但心理上更認同黑人。不過他是一個心態比較平衡的人,非常清楚黑人這個種族的問題,同時他也清楚白人這個種族的問題。
假如不是他當選上了美國總統,我懷疑這部書能有多大的銷售量(我還沒有古構過) 。也許是因為沒有共鳴,我覺得書並不是頂好看,估計不會再仔細讀第二遍,但是從奧總的文字感覺他不是一個偏激的人,善於傾聽,願意從他人的角度去理解問題,這大概是作為好的領袖的一個必備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