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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事業,顧名思義就是謀求公眾利益的福利事業。世界上愈是文明、先進的國家,政府愈是重視人民的公共福利。但是,國家的社會福利制度再好,有時還是很難周全的照顧到社會各個層面的需要,因此各種公益事業團體便應運而生。
大體上講,社會福利是由政府主動提供給人民的福祉;公益事業則常由民間發起的各種基金會、社團、財團,乃至各個宗教團體所從事。例如早在二千六百多年前,佛教教主釋迦牟尼佛為了示教利喜,降誕於世,他所作的就是利益眾生的公益事業;乃至千百年來,佛教徒一直本着利他的精神,不遺餘力的為社會人群奉獻,雖然歷經朝代更迭,從農業時代發展到現今的工商業社會,但是佛教徒從事社會公益的精神不但沒有改變,反而更趨於多樣化,而且有增無減,諸如植樹造林、墾荒闢田、鑿井施水、維護泉源、利濟行旅、築橋鋪路、興建水利、設置浴場、興建公廁、建立涼亭、經營碾磑、急難救助、設佛圖戶、施診醫療等,真是不勝枚舉。
公益事業的推動,所表現的其實就是人類互助合作的美德,也是人性善良面的發揮,更是大乘佛教菩薩道的實踐。在佛教經典中,有歷史記載弟子們曾請示佛陀:如何增長功德?如何得人天福報?佛陀為他們說:從事公益事業,可以增長福田,獲得生天之利。據《佛說諸德福田經》記載:
“佛告天帝:復有七法廣施,名曰福田,行者得福,即生梵天。何謂為七?一者、興立佛圖、僧房、堂閣;二者、園果、浴池、樹木清涼;三者、常施醫藥,療救眾病;四者、作堅牢船,濟度人民;五者、安設橋梁,過度羸弱;六者、近道作井,渴乏得飲;七者、造作圊廁,施便利處;是為七事得梵天福。”
佛陀所說的增長功德福報之法,都是對社會大眾有益的建設,這就是最早的公益事業理念,這些理念後來由僧侶們與佛教徒付諸於行動,一一躬行履踐,行之於社會,便是歷代佛教所做的公益事業。所以,真正的佛教徒基本都有公益心,絕對不想LIHONGZHI之徒辦個FLG培訓班等樣樣收錢,錢是收了,但是一個人的病也沒有治好,這就更背離佛教徒的一貫宗旨了,可以肯定,LIHONGZHI就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假世尊、假佛主、假大師、假神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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