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參院於2009年12月24日一致通過朱美瑜(Dolly Gee)的提名,使之成為美國歷史上第一位華裔女性聯邦法官 (U.S. District Judge)。而同時,美國參院一致決議將鄭一芳(Edward M. Chen)的提名退回奧巴馬總統(RETURNED TO THE PRESIDENT)。也就是說,鄭一芳已經不再是提名人。 美國總統奧巴馬於2009年8月同時提名三名亞裔就任聯邦區法官。其中包括兩名華裔。華裔律師朱美瑜被提名為洛杉磯聯邦法院終身法官;舊金山華裔助理法官鄭一芳被提名為舊金山聯邦法院終身法官。
資料顯示,鄭一芳家族在舊金山從事房地產、旅店生意,鄭法官是其家族事業的董事。鄭一芳向美國會提供的典型判例包括曾缺席判決北京市長劉琦敗訴。
美國聯邦法官的聘任由總統提名,國會審批。然而,在鄭法官的國會聽證前夕,一個民間團體對鄭一芳的個人品格提出了嚴重質疑。他們援引鄭法官參與審理的兩個案件,說明鄭一芳偏見、歪曲事實。這兩個案子中的原告都是華人,而被告都有錢有勢。
首先, American-Justice.org在網上發動了一個反對鄭法官的簽名活動。指控鄭法官在NETBULA對賽門鐵克的軟件版權案中涉嫌歪曲、偽造證據、包庇大公司:不但不處罰被告,反而向被侵權的原告倒打一耙。簽名公布幾天即兩百多人簽名,強烈反對鄭法官上任。該團體成員同時向美國參院司法委員會和各議員多次去函去電,遞交鄭一芳違紀的各種證據並要求作證,並且請求國會兩黨拋開政見分歧、以美國的法治為重,否決鄭一芳的提名。
之後,一名來自台灣的張女士(Chang)加盟,並向美參院控告鄭法官偏見並且欺瞞國會。兩年前,鄭法官在主審了張女士的案子,被告包括加州伯克萊分校和其官員。而鄭法官正是伯克萊大學本科與法學院畢業,並與該校保持很深的關係。鄭法官不但沒有避嫌,反而在案子一開始就禁止原告張女士進行任何取證,然後迅速判她全部敗訴。在判決書中,鄭法官極盡諷刺挖苦之能,稱張女士的案子是“幻想、毫無根據”。張女士不但有冤沒處申,反而被鄭法官羞辱,受到很大的打擊。
美參院司法委員會收到針對鄭一芳相關指控之後,曾主動電告American-Justice.org的成員,表示會認真調查。獲知鄭一芳提名被美參院退回的消息,該團體的成員們對美國國會負責的行為表示稱讚。
相關資料和美國參議院的決議記錄參見:
http://www.american-justice.org/index.cgi/Cat/36/Edward-M-Chen-Misconduct/
或http://frwebgate.access.gpo.gov/cgi-bin/getpage.cgi?dbname=2009_record&page=S14141&position=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