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表演藝術與Show的區別-紀念傑克遜逝世周年 |
| 送交者: 歡樂頌 2010年06月27日12:36:19 於 [茗香茶語]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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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眼間邁克爾.傑克遜已經離開我們一年了,網上已經有很多紀念文章了,我也來湊一份。
其實就在半年前我還不是傑克遜的歌迷,因為我一直是不喜歡中性的。傑克遜從外表,言談舉止到演唱的音色都非常中性。成為傑克遜的歌迷應該感謝我太太的引薦,在這件事上她扮演了一個傳教士的角色。本來傑克遜去世之前我們都沒有聽過他的音樂,他去世後我太太開始在網上看傑克遜的表演,成了鐵杆歌迷,有一段時間在飯桌上除了傑克遜,沒有別的話題。我知道我太太音樂上的品位是不壞的,最初聽歌劇也是她先於我入門。但我自認是一個比較固執的人,對於一件事物如何沒有完全理解,我是很難輕易相信的。因此儘管我太太不遺餘力地推薦,由於前面的原因我一直有牴觸的心理。但是她的努力還是潛移默化地發生了一些作用,至少讓我對傑克遜生平的重要事件有了很多了解,知道他的人並非象許多人所誤解的那樣。這樣的狀態一直持續了幾個月,我會偶爾聽一聽傑克遜的作品,直到有一天看到傑克遜《Earth Song》的一個現場,被徹底地感動了,傑克遜的歌和人一瞬間進入我的心中。 寫到這裡你可能覺得我是在寫一篇信主的見證,確實在我的心中,傑克遜是耶酥在藝術中化身,不知有沒有別人提過這種說法,但對於我來講這是真實的感受。我知道很多基督徒會罵我這種比喻對耶酥不敬,但我有我的道理:耶酥降生於一個混沌的年代,他用自己的言行來給人們帶來了真理和道路,給人們指明了生命的方向。在很大程度上,傑克遜也作了同樣的事,沒有一個主流歌手象傑克遜這樣從始至終地把喚醒社會良知作為己任,他的重要作品如《Beat It》, 《Billie Jean》, 《Bad》, 《Black & White》,《 Earth Song》, 《Heal the World》, 《We are the World》, 《Man in the Mirror》皆以此為主線,他身體例行,要人們去愛,去自省和改變。耶酥不也是這樣嗎?連傑克遜坎坷的人生經歷都與耶酥很相象,前面某位網友已經指出過:別人都只看到他在台上的風光,但傑克遜生活中面對的壓力和痛苦你是看不到的。不說別的,整天面對着打不完的官司,世人的誤解與誹謗,商場中的算計... 傑克遜英年早逝,弄不好正是命運使然。耶酥到底是人是神我不清楚,但傑克遜是個人,因此他不可能完美,必定也有缺點,弱點。但只要是人都會有缺點,弱點。我聽過這樣的說法:邁克爾.傑克遜是這個地球上離耶酥最近的人。這個論斷我是不敢下的-這世界上有幾十億人,焉知就沒有比傑克遜更高尚的人存在?但我想說:傑克遜是耶酥的精神貫注到一個歌手身上的實例。 傑克遜在表演藝術領域,包括歌曲創作,演唱,舞蹈,MV,舞台編導,美工各個方面的成就人們已經談得很多了,我就不班門弄斧了。我想另外指出一點是他的前瞻性,早在1995前他就寫出了《Earth Song》,那裡面的思想現在已被廣泛接受了,但在15年前還未被大眾所認識,還有人認為那是誇大事實,譁眾取寵。在製作上,傑克遜臨死前為他的最後一次巡演創作出來的《Earth Song》3D,在他的葬禮上向全世界播放。還記得那個小女孩在睡夢中驚醒,面對着轟然而至的推土機時的驚恐情形,與電影《Avatar》中的某個情節是何等驚人的相似!我不知道傑克遜生前和Cameron導演在這方面是否有過交流。如果他們之間互不通曉,那可以說藝術家們的創作有時是會殊途同歸的,這毫不奇怪。 儘管傑克遜是個全才,但他最醒目的成就是作為一個歌手。有一些人,也包括原來我自己,認為傑克遜的歌聲太尖利,太嘈雜,情緒和形式上太誇張,靠炫目的肢體動作來吸引觀眾,總之他的表演是Show,不是藝術。我懷疑持這種觀點的人在古典音樂愛好者中比較多。其實這是不正確的,我想就此談談自己對這個問題的理解。到底什麼是藝術,怎麼下定義,我翻了翻藝術鑑賞詞典,結果藝術的定義整整寫了一頁,沒法照抄過來。去Wiki上找了一下,講得也比較抽象複雜。於是我乾脆什麼都不引用,自由發揮:我們知道藝術有一些特性,比如是經過加工提煉過的,優雅的,合理的等等,但我的理解(表演)藝術最本質的一個特性就是真誠,由於是真誠的,藝術就能夠進入人的心靈,而且呆得住,跑不掉。有個網友告訴我傑克遜說過這樣的話:“I sing it because I mean it”,我沒有查過到底傑克遜是不是這樣說過,但其實我根本不用去查,因為我完全可以根據自己的感覺得出同樣的判定。如果藝術是真誠的,那Show則要低一級,Show是一種浮在表面上的東西,由於不夠真誠,因此進不了人心。如果這些話比較玄乎,我想舉個具體的例子。 歌麼還是以我最喜歡的《Man in the Mirror》為例,先看看什麼是Show。其實這個表演還真就是一個貨真價實的“Show”:英國著名的選秀節目X Factor,演唱者是一名叫Diana Vickers的小姑娘。http://www.youtube.com/watch?v=UC0OaxI4OnE 再看第二個現場,這個演唱者不是別人,正是《Man in the Mirror》的作者,Siedah Garrett女士。對Garrett女士我充滿了敬意,不應該因為傑克遜唱紅了這首歌就忽略了它的作者,我一直持這種觀點:創作總是人類所有活動最艱難的,也是最應該被認可的。這個現場是傑克遜去世後第二天Garrett女士參加一個紀念集會的現場,她開頭說了幾段話非常感人,我只拿出幾句:"I don't know anything about his(Michael Jackon's) personal life, I know his music touched me, and that's all I know) 。 正式演唱從2分40秒開始。http://www.youtube.com/watch?v=-A9j48ZPKMA 如果將這兩個視頻擺在一起,你願意看那個呢?如果二十年前,不,那怕是十年前,我會說我愛看小姑娘的表演。你看那小姑娘多漂亮,胳膊的姿勢那好看,眼神透着討人喜歡。愛美之心人比有之,別說我,連那個美女評委都喜歡得不得了,甚至連西蒙君都在下面跟着打拍子了。Sweat,Cute!讓你恨不得在她圓臉上親一口。然後呢?就完了!這首歌好不好完全沒關係了。也就是說這個表演者是誰很重要,如果呆在台子上的不是美麗小姑娘,而是芙蓉姐姐你恐怕立馬就開溜。這個小姑娘Diana Vickers你也許會喜歡她一陣子,但以後還會有其他的漂亮姑娘吸引你,這個人在你的心裡怕不會呆很久。 現在的我,無疑會選擇Garrett女士的演唱。她的演唱是真實的,給我帶來的感動和傑克遜的演唱不相上下。這種感動並不只是演唱者情緒上的直觀感受,更在於歌本身的演唱上。Garrett女士在原作的基礎上作了很多改動,尤其是最後一個小節(6分40秒左右開始),幾乎是重新編曲,在風格上充滿了哀傷悼念之情,但仍然保留了勵志的內容,比如她唱到:“Yeah, Change, Got to make that change, Today with the Man”,這個Man你可以理解為傑克遜,也可以理解為耶酥。這些改動,不管是前面一些局部的小改,還是後面的整個一個小節的大改,無不顯得適到好處。R&B高手厲害的地方就在於不管她的調子怎麼轉,都不會偏離歌曲的主題,也就是和整個歌曲的魂是統一的。在這點上我常常覺得不可思議-這些黑人音樂家對音樂的靈感到底是怎麼來的呢?但是如果你再回頭去聽Diana Vickers的演唱,雖然在曲調上也作了很大的改動,但這種改動我聽不出有任何必然性,基本上就是為了改而改。這類的表演基本上只是為了養眼,連演唱自己都不能感動自己,怎麼能指望觀眾被感動呢?而Garrett女士的演唱卻深深地進入到我的心裡。這個視頻我已看過將近二十遍,每次看完這段表演我唯一的感覺就是:我多希望自己就是她身後合唱團里的一員! 還有值得一提的就是Garrett女士在整個演出過程中表現出來優雅的舉止和颱風,激情與沉着並舉的演唱風格,和她的歌曲配合得天衣無縫,這些都是藝術素養的表現。 可能有讀者會為對本文不可為然:你怎麼可以把一個新人和Siedah Garrett這樣的老牌音樂人放在一起,這種比較不公平。兩個人表演的目的場合也完全不同。其實我這篇文章並不是要貶低Diana Vickers,誰唱傑克遜都是好的,秀很多時候也是必要的。我僅僅是想藉此指出藝術和秀的差別。不管是古典還是流行,僅僅是手段不同,從作品對人的情感產生作用這個最終效果上面看並沒有本質區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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