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成就了中國人的諾貝爾獎
玄野
唐太宗曾以“疾風知勁草,板蕩識誠臣”贈蕭瑀。一個人堅毅的品格和對信仰的執着,往往要在嚴酷的環境中才能表現出來。當強權高壓導致絕大部分人都屈服逃避的時候,當優裕生活導致絕大部分人都放棄追求的時候,有堅定信仰的人就兀然凸顯了。挪威的諾貝爾獎委員會這樣評價劉曉波:“the foremost symbol of the wide-ranging struggle for human rights in China”. “The Norwegian Nobel Committee has decided to award the Nobel Peace Prize for 2010 to Liu Xiaobo for his long and non-violent struggle for fundamental human rights in China.”
為基本人權的廣泛長期與非暴力的抗爭,在人文價值被漠視和民眾的某些基本權利被政府強權所壓抑的中國這個大環境中表現得尤其耀眼。如果不是政府對這些異議人士的長期打壓排擠,沒有了生命中的坎坷,對信仰與理念的執着就不再那樣可貴可嘆。政府所造就的那些顯而易見的自由與民主的缺失,並不需要複雜的理性去剖析,於是擁有良知勇氣和對個人物質享樂的超越就足以成就偉大的生命。劉曉波發表零八憲章並尋求網上聯署集中體現了中國的這一現狀。中國政府不遺餘力地封鎖打壓與迫害導致了事與願違的結果。其實,零八憲章的可行性和適定性是頗需探討的問題。如果中國政府能夠切實地從國家與民眾利益出發,能與這樣的不同聲音推心置腹的探討,合理而合國情的成分予以汲取,局限於艷羨他國成就的空想和幼稚的成分則予以辯駁,何至於單純言論引起世界矚目?百年多前,汪精衛曾以平民之身刺殺攝政王以圖推翻帝制,肅親王卻親自求情免其死罪。而當下的劉曉波僅自由言論而已,既無推翻政府之實,亦無蠱惑民心之語,不過黨外人士公開了習慣上本應黨內高層秘密討論的話題,就遭遇十一年牢獄之禍,這政治道德怎遠遜當年萬民痛恨的清政府?而這樣的道德墮落正是成就第一位大陸治下中國人獲諾貝爾獎的關鍵所在。陰差陽錯,這禮儀之邦終於得到了所有國人夢寐以求的東西,卻伴隨着世界發達地區明顯的調侃語調和對中國禮崩樂壞的惋惜情懷。這次獲獎應該說是實至名歸。民主自由是良好社會的重要組分,雖然不象劉曉波所認為的那樣崇高。他能夠拋棄其他的事業選擇,留在國內體味民間疾苦,堅持個人理念,不畏強權與生活的壓力,其精神的偉大足以擔當諾貝爾獎之重。這種非暴力的為普世大眾的訴求值得全世界尊重,更值得所有中國人自豪。
本人不認同劉曉波的哲學與政治觀點,但是我強烈地支持其表達的自由,尤其是置個人名利於度外,為國家和民族前途思考與討論的自由。集思廣議的結論遠比暗箱操作所得來的策略更趨近於最佳道路,幾十年來我們的政治協商會議和人民代表大會到底起個啥作用?在劉曉波剛剛入獄的時候,與朋友討論這一案件時曾經談及諾貝爾和平獎:"如果是八十年代他正風光的時刻,我真要剖他一個骨髓盡露了。如今他身陷囹圄,咱再落井下石,怕讓君子文人不齒。就其不計個人得失榮辱的執着來說,值得尊重,也有作我等論戰對手的資格,只是其思想幼稚得很,不堪一擊。如今政府打壓,西方抬舉,怕只怕那和平獎最後也落到他頭上了。雖然這獎項不會改變中國什麼,中國與捷克不一樣。但是如此幼稚的思想卻衝到中國文化的風口浪尖,對青年一代的誤導可能會是巨大的,也許這一波並不比八十年代那一波來得弱。"
這次劉曉波獲獎首先是零八憲章的非暴力民主訴求,和其一直以來雖然屢遭迫害卻堅持其對國家未來的思考和民眾民主權益的爭取。其次,所謂天安門四君子與軍方的談判導致的學生安全撤離也應該在考慮之內。另外,中國外交部預先公開發出的反對聲音也功不可沒。去年底的那次判決是莫須有的,而頒獎前夕中國外交部所發出的反對聲音更是愚蠢。這樣的反對只會增加劉曉波獲獎的機會。上屆和平獎頒予尚無和平成就的美國現任總統,諾委會飽受批評,戴上了強權哈巴狗的帽子。今年如果迫於中國壓力而順從強權,這哈巴狗的名聲豈不是鐵定了?這對於世界首要獎項是不堪承受之辱。中國政府的反對只會將諾貝爾獎委員會將和平獎頒發給劉曉波的決定變得更加確鑿而無異議。一方面,中國外交部的態度這幾乎把諾貝爾獎委員會逼入絕境,唯有頒獎給劉曉波才可以挽回臉面。從這個角度看,也許某些老外--尤其是和平獎的競爭者--會認為老劉和中國政府在唱雙簧。另一方面,中國關於和平獎的外交姿態也被逼入了牛角尖。這一笨拙而巨大的敗筆,極大損害了中國國家形象。出此下下策者非引咎辭職難以向政府謝罪。
獲獎只是事件的開始,挪威那邊沒有太大的行動自由空間,其日後的應對幾乎可以預見。中國政府和劉曉波一方的作為空間則很廣闊。尤其政府那邊,道路很多很寬,但是事情做得噁心到如此地步,只能說好自為之了。而且按近些年的經驗,多說也無益。劉曉波那邊,有人提出保外就醫的建議。當然此論出於良好的願望,是雙方互相妥協互給梯子的方式,卻是對法律本身的嘲弄。若接受這種方式出獄,將是肉體自由與精神獨立之間的交易,是對中共治下中國人首獲諾貝爾獎者的嚴重腐蝕。遵循法律並維護法律與執着於個人理念一樣,是成就其精神的主要元素,也是其獲獎的內因所在。司法的不公只能用正確的方式予以糾正,豈可用另一戲弄司法的方式補償?那就在司法不公的錯誤上增加了另外一個錯誤。曉波若識得此義,當婉拒美意,在法律框架中尋求翻案或者與其行為適當的減刑以及相應的國家賠償,以還個人清白並維護法律的尊嚴。
以中國的現實,劉曉波的保外就醫方案沒有正義可言。當前的服刑者中,比劉曉波身體條件差而更不適合服刑的人員可能比比皆是,別人不能保外就醫,而有了諾貝爾獎身份的人卻可以,這是對法律的凌駕。政治鬥爭的犧牲品可以接受這種法外開恩,但是有個人堅定信仰的劉曉波卻不可以,因為維護法律的尊嚴同樣是他個人的信念之一。獲得了自由卻失去了個人信念,這比牢獄更加痛苦。
最後提一下文首的蕭瑀。蕭瑀即隋煬帝正宮蕭皇后的弟弟。史書對蕭皇后的記載與隋唐演義所傳大相徑庭。隋煬帝雖然荒誕不經,卻對皇后始終如一,而蕭後雖遭宇文化及和竇建德等挾持,卻終得禮遇。至於其在唐代的生活,更是倍顯尊榮,享年八十歲。中國歷代有以德論人的傳統,出身及個人親屬背景沒有決定性意義。當代中國不但會因為個人出身遭殃,而且親屬與個人履歷同樣對自己的前途有致命的影響。因為以前受過政府迫害與不公,如今被打入另冊的人數不勝數,非但得不到應有的補償,反而一生難以出頭,甚至殃及子孫。胡耀邦主政組織部時曾提出的“凡是不實之詞,凡是不正確的結論和處理,不管是什麼時候,什麼樣情況下搞的,不管是哪一級組織,什麼人定的、批的,都要實事求是地糾正過來。”這對當前的中國人已如隔世。中國的當代政治與三十年前相比是巨大的倒退。人存政舉,人亡政息,好的制度與章法不能延續是民族的噩夢。不能舉賢任能,任人唯賢,卻製造階級對立,謀一政之私,政治墮落之劇何其駭人!當代高高在上者奢談什麼共產主義者的修養,鄙視封建帝王將相的道德。孰優孰劣,孰高孰低,歷史事實何其明膫!無論古今,無論中西,道德修養皆殊途同歸,政權更替本一致法則。"夫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古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知得失。"信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