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新聞報道,說美國熱血選民打了起來...
美國與羅馬共和國的制度非常接近。都不是真正的民主制度,而是代表制。這種社會的特徵實際是一種兩個階級的社會(暫時不考慮奴隸):一是貴族,二是平民,用羅馬的語言,叫着MOB。貴族總是很高傲地、很理智、邏輯的講大道理、並且控制貧民,而平民基本就是一群被利用的草民。貴族很孤傲、較有教養,而平民往往很喧譁、暴力。貴族之間為爭權奪利高談闊論,而各自的粉絲暴民往往互相打得頭破血流,不亦樂乎。
羅馬的制度在某種意義上比美國還完善:它由兩個執政官共同執掌行政,而且任期只有一年,最高權利在參議院。但據說,當年羅馬共和國一場選舉下來,廣場上總要留下幾具屍體。政客們的支持者往往一言不合,為了自己這一邊多得些選票,拔刀相見。而不同政客之間解決不了的問題,最後是戰爭解決。長期的戰亂,羅馬人終於厭倦了。
屋大維上台後,名義上還是共和,但其實已經是獨裁制--他把自己置於整個原有系統之上。原有的還是按原來的辦,該選舉還是選舉,最後他一人定奪就行了。在屋大維的統治下,羅馬獲得空前的長治久安。屋大維生前死後,羅馬人、乃至歷史學家都對他的讚譽不絕。
當前的美國,當然還沒有到羅馬共和國晚期的情況,也沒有出現凱撒那樣的軍事強人。但羅馬的歷史告訴我們,共和制並非一種能夠自我穩定的制度。槍桿子裡面出政權。當有人提出要建立一支由平民組成的軍事力量的時候,不能不令人想起羅馬共和國的結局。
隨着時間的遷移,一代代的人將逐漸把那些原來神聖的原則視為廢紙,而採取用原始的方式去謀取各自的個人與集團利益...而最終收拾這種混亂的暴民社會的人,也許只能是另一個屋大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