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珠最初有一個小她三歲的男朋友,最初的時候感情很真,很純。後來阿珠去了外地工作,又升了職,男孩子好像是比較有藝術天分,但是比較另類,有點遊手好閒的樣子。沒多久,阿珠在另一個城市認識了一個專業人士。兩人覺得相見恨晚,愛的死去活來,着實轟轟烈烈愛了一場。後來,阿珠結束了那份工作,回到原來的城市,和那個男的還兩地互相探望了一段時間,其實他們是可以有機會爭取在一起的,阿珠是可以去那個城市的,但是出於各種原因,最後是那個男的放棄了。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沒有聯絡阿珠,也沒有正式說分手,那段時間阿珠真的很痛苦,也時時在期待他的消息,最後,他還是說了分手。阿珠消沉了相當長時間。
後來,原來的小男朋友找了一份工作,但是竟然沒有路費和錢,跑來跟阿珠借。阿珠覺得他應該長進一點了,連幾千塊也沒有,唉。又覺得這次和以前借錢不一樣——儘管都一樣是有借沒還,至少這次是為了去工作,就索性給了他一萬塊,叫他也不用還了,這是最後一次了,以後也不要再找她了。
阿珠寄情工作,連升三級,事業做得有聲有色,而感情則空白。過了兩、三年,忽然說結婚了。原來他們是學游泳的時候認識的,他是游泳教練,平時也沒有正業,但是很會賺錢。問為什麼會嫁給他,說心累了,有一天游完泳兩人在曬太陽,覺得跟他在一起很relax,人生很寫意,就嫁了。其實他的條件也不差——我後來才知道的,也是理工大學畢業,有才華,人也很成熟,就是樣子很普通,很街坊。但是我對他的印象還很不錯,不是阿珠嘴上說的那麼差啦。這,其實也是一個心結啦。
過了一段時間,阿珠心裡卻還是很有些遺憾,甚至說,不知道自己當初嫁給他這個決定對不對。女人有時候就是不知道自己其實真正要的是什麼吧。安妮寶貝說的,“傾慕不得的事和人,是一種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