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多麼希望湜華的故事是我編的,這樣就可以瞎寫,讓人物情節起伏。但可惜,她不是,這是百分百的真人真事,所以寫起來很累,顧慮多多。其實,當我那天一衝動寫完了第一篇的開場,並發表後,我就後悔了,不知道這算不算曝露了別人的隱私。
記得我初到萬維五味齋的時候,和老同學老禿筆來來往往,為給他寫文評去讀他的文章,其實我當時是吹捧他(朋友幫朋友嘛),可是依我的性格又不願意做得那麼明顯,所以我就引用了他自己公開發表的文字調侃了他幾句,未想到卻遭致很多人的痛擊,罪名是我曝露了老禿筆的隱私,大家對我不齒,而我更是道德敗壞,至今,這個無恥之徒人品低下的牌子還是掛在我的脖子上,每每隔兩三星期,就會有不認識的馬甲們來以此對我謾罵和侮辱。如果用他自己告訴大家的文字都是曝露隱私(其實我根本不知道他的任何隱私),那如果是出自我手,是否會被YDX之類的先生小姐們送到法院呢?
這些讓我感受到了網絡江湖的險惡,所以就決定停止繼續湜華的文章。這時,我的一個好友打電話給我,說如果停止,人大的同學們就難免覺得我矯情(此文最先發在人大7778網),因為大家都憋着氣在等着看,很多都是當年的當事人。我只好匆匆又寫了幾段,思考後,以自我想象的推斷結束,如果有錯,責任也就自己扛了。如此,文章頭重腳輕,誰都知道女孩大男孩兩歲不至於有那麼大的罪過。
第二,有讀者覺得我自戀,寫別人是為了顯擺自己,這是旁觀者客觀的印象,而我卻還不知道。反覆自我反省以後,我發現這是我無法突破的難點,如果我放棄主觀,就達不到毫無遮掩的徹底真實。
第三,只有記錄真實對我才有意義,對創作小說我毫不興趣,這可能和我對歷史的理解有關,任何前世留下的蛛絲馬跡,對後世都是幸運的財富。我們每一個個體都很渺小,渺小到可以忽略不計,無絲毫自戀的價值。在大時代的動盪里,我們只能隨波起伏,無法控制自我的命運,能夠得到的資格僅僅是:我們是歷史的見證人,大時代的見證人。
今天,這麼多朋友同學的郵件,包括路小昶的(當然還有茶館兒的弟弟妹妹們),都帶給了我了感動和鼓勵,我可能還會斷斷續續地寫下去,也可能抽個空和小昶聊聊他和湜華的故事,當然還有後面的經歷,那就是湜華進入了我的朋友圈子後,又有了新的人物們出現。。。。我今天決定學習潘涌的寫作方法,不再考慮文章的結構的嚴謹,想到哪裡寫到哪裡,只要有感觸就會拐彎,不在乎自己是喃喃自語。。。。
一切都敬請大家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