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2011年8月16日,賀梅姐弟妹三人經過20小時的旅途,終於從美國孟菲斯回到中國。
其旅程是從孟菲斯去西雅圖,然後乘DL129航班與當地時間21點41分抵達北京。沿途賀梅負責帶好弟妹,順利轉機回國。
賀梅在美期間看望了當年幫助她回到父母身邊的SIEGEL律師。
賀梅的弟弟則在美國進行了一項手術。據羅秦說,本來手術可以在上海做,但美國醫生以高價索取資料費,最後迫使羅秦決定還是在美國做。手術花費約7千美元--當然都是羅秦付的。
羅秦在重慶買了價值100多萬的新房子,正在忙於裝修。
三個小朋友雖然一路旅途勞累,但還是蠻有精神的。現在正在首都機場附近的某賓館休息,準備明天在北京玩,然後在下午乘機回到重慶。
今 天有人又要跟我討論賀梅案的意義。我還是耐心解釋了:這涉及稱為父母權的基本權利,也就是父母根據自己設計培養小孩的權利,說穿了是文化延續權。你不能 說,老子有錢,就可以搶人女兒,還要把人家父母害死,已達到獨家占有的私慾。老美之所以關注賀梅案,因為這是美國剝奪漢人父母權的案子。老海華大多麻木不 仁,不知此案涉及基本權利。如果有人喜歡小孩,這本是好事,小孩就算喊這人做乾爹、甚至爹也不算什麼,但如果那乾爹要害死小孩親爹媽、剝奪其父母權,那就 是滅絕人性了。
對方總是聽明白了些。感慨的說,中國漢奸多,漢奸們一見美國人,只有奴性、沒了人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