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每周都去吃一次麥當勞,我從來沒覺得文化快餐與自己的讀書習慣有什麼聯系。直到不久前因為孩子的一個提問,我才意識到自己多年來的文化給養其實大都來自文化快餐。孩子從三年級開始讀 Harry Porter,到現在小學畢業了,睡覺前還會常常翻看喜歡的章節。一天他捧着書問道:“爸爸,你小時候最喜歡讀的小說是什麼?”我的眼前頓時浮現出一大箱小人書,連環畫,而令我汗顏的是在兒時斑駁的記憶里,居然就沒有完整地讀過一本小說。這個記錄保持到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才被一本大概是盜版的射鵰英雄傳打破。
仔細想來,我從小在文學上營養不良,無緣於博覽群書的境界,除了要歸咎於文理分科導致的補給上的失衡外,也因為古今中外的經典小說都早已被改編成電影,而且所有的暢銷小說幾乎無一例外地,很快就有電影版本。與其茶飯不思地咀嚼名著,我可以選擇只花十分之一或更少的時間,去欣賞濃縮後聲色俱全的影像。當然有時也因為被電影觸動,回過頭來去尋找原著。印象最深的例子是一部近半個世紀前的電影: 射殺一隻知更鳥 (To kill a mockingbird,1962)。大約四, 五年前,從 Netflix 得到"你可能會喜歡這部電影"的推薦,並非十分情願地借來這部黑白片,但隨即就被故事和派克的表演所吸引。之後才知道,電影改編於美國高中生耳熟能詳的同名經典小說。而且,派克本色出演的那位父親兼律師,不僅是慈愛和正義的化身,也是他銀幕生涯里最為自豪的角色。生長在南方小鎮的女作家 Harper Lee 於1960 發表了這部小說,初試啼聲便成絕響。如今她已年屆八旬,卻不再有新的作品問世。幾天前又一次捧起它,我在字裡行間玩味文字的誚皮與智慧,似乎捕捉到了她揮灑自如的敘述中渾然天成的美。我甚至開始明白酷愛寫作的她,為何至今不再發表別的作品:知更鳥是一顆讀者珍愛,至真至善至美的寶石,也是一座她無法再逾越的高峰。她不能容忍人們將她其他作品的哪怕一點兒的相對平庸,與這部經典相聯繫。
我得承認,知更鳥是我在每天攝取的文化快餐里,偶爾才能碰上的美味。它就如一顆余味悠長的橄欖。每當我迷失在網絡的叢林,無法進食或消化不良時,我的味蕾就會渴望橄欖的清香。就把這篇不起眼的博文放上文化的祭壇,for my sanity, 我還在吐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