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蘭昆德拉在小說里把人生比作一幅草圖,甚至連草圖都不是,因為草圖可以修改和完善,而我們所經歷的人和事卻只有一次,無論好與壞,都不能預演,更無法回頭修改。
小說的主人公托馬斯(單身,醫生),對愛情的理解也很徹底。他說,同女人睡覺和同女人做愛是兩回事,愛情是通過和一個女人睡覺來體現的,而不是通過和一個女人做愛來體現的,這一理論基於他的33原則,即不會和同一個女人做愛三次,如果是同一人的話,每次見面的時間要超過三個月(他有很多情人)。所以,他從不在女人家裡過夜,也不讓女人留在自己家裡,為此,他的屋子裡沒有床,僅有一張寬大的沙發。所以,當天亮他一覺醒來,發現特雷莎(小說的女主人公之一,原是一個女招待,通過6次偶然而認識)竟然躺在他的懷裡,還拉着他的一隻手,他很吃驚。最終他娶了她。我想,托馬斯居然和這個女人過夜(睡覺),而不單單是做愛,說明這個女人一定是異於他其他的情人的,也許他發現了他的的愛情。但在獲得愛情的同時,他仍然不願放棄他原來的生活模式,仍和一個女畫家(小說的女主人公之二)有染,從她那裡獲得異於愛情的激情。
我能理解他,透過托馬斯,使我看到深藏於我們內心的矛盾,對這種矛盾的把握,決定了我們一生的苦樂。人類孤獨的時候,盼望群居,熱鬧繁華之後,又渴望獨處;無牽無掛的時候,盼望有執手相握一生一世的愛情,一旦朝夕相對時,又飽受它因時間和瑣碎而氧化的痛楚,盼望被人點燃也點燃別人,而激情的燃燒。
我們害怕離別人太近,也害怕離別人太遠;害怕離自己太近,也害怕離自己太遠;害怕離物質太近,也害怕離物質太遠;害怕離心靈太近,也害怕離心靈太遠;總之,為了保持這種若即若離恰到好處的距離,我們不得不在白天和黑夜間游離,不得不在現實和夢想中徘徊。
當有一天我們能意識並承認白晝不過是天地宇宙間最最自然的真實,客觀的交替輪迴着,我們也就不會再為了自己到底是屬於白天還是黑夜,是屬於現實還是理想而迷惘和痛苦。真實的存在,這就是全部,學會在白天和黑夜,理想和現實之間從容的遊走,這就是快樂。白天,活在真實中,理智的思考,現實的行事,我們離欲望很近,夜晚,變成一隻敏感的動物,縮在自我的巢中,任精神和肉體一起出軌,隨心而動,我們離天堂很近。
引用米蘭昆德拉的另一句話,他說,你在年輕時遇到的人,你們談及一些感受而用的詞,在詞典里代表同一種意思,當你成熟時遇見的人,而用的相同的詞,在詞典里有不同地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