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涵:您的題目很吸引人,但您對沒有搞清的事和人橫加指責,還上綱上線,很傷人心!
今年1月31日,我到本地最有名的珠寶店用現金替我小孫女買生肖吊墜,回家一看並不是如該店的廣告所說“99.99純金吊墜”而是“99.99純金箔吊墜”。第二天立即持發票去該店要求退貨。被告知“99.99純金箔也就是99.99純金”,“不能退!”,我反覆懇求他們。我一個七十多歲的老人給孫女送禮的機會不會太多了,我不忍心送金箔吊墜給自己的孫女,經過3個小時的懇求,他們答應“寬大處理”“可以給你3個月有效期的STORE CREADITE”,你可以在三個月內用STORE CREADITE購買本店商品。我又尋找了半小時,實在找不到滿意的東西,後來勉強找到了一件價值360多元的東西,我和他們商量,我買下這件東西,多餘的70元,“請您退現金給我”,被告知“不行!”。3月3日,我再持STORE CREADITE去該店請求退現金給我,還是被告知“不行!”,情急之下我只好向一位正在購物的顧客請求“幫個忙”,我當着櫃檯小姐對他說“他們店欠了我429元”,因為我看到他要付的款與我的STORE CREADITE相近。這是一位從國內來的與我兒子年齡相近的大款,沒想到投過來是一道鄙夷的目光“不行!”
笑涵:您的例子使我想起了那一道鄙夷的目光!再次傷了我的心!我沒偷!沒搶!沒騙!我有什麼“丟人”的?您的題目倒是使我想起了,大多數在國內退休以後到美國的同胞,向美國政府隱瞞了他們在國內領退休金的事實,向財政困難的美國政府騙取老人福利。這件事早晚會暴露,一旦暴露,給我們華人同胞聲譽會造成巨大的傷害!在您的這個極為重要的標題下。應呼籲同胞們不要做這種丟人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