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海外外行們看中國國內政治鬥爭權力鬥爭,評論很多,盲點也很多。其中最主要一個問題往往是用外國那些法治國家的行為規範來揣測中國國內的政治鬥爭。
你比如說,什麼某某某為什麼還沒有動某某某,是因為還沒有找到罪證,或者還在收集罪證,什麼的。有些在海外呆久了的中國人也往往容易犯這樣的毛病。
其實,殊不知,中國並非現代化法治國家,是人治,而且是黑箱政治。政治鬥爭往往是無須確鑿罪證的,只需要羅列罪名就好。中國有句老話,叫做“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文化大革命時期是這樣,後來搞胡耀邦的時候也是這樣,現在搞薄熙來也是這樣。
雖然我很討厭薄熙來,雖然他的罪名還沒有出來,但是我看,等罪名出來了就知道了,他真犯的罪,往往根本不會羅列出來,而羅列出來的往往不是真的罪。
有人說,現在不一樣了,你比如說陳希同陳良宇,不是都貪污腐敗的罪名嗎?不是證據確鑿嗎?
我看,這不見得,在中國,罪證確鑿,當局未必會辦你;而你罪證還沒有確鑿的時候,如果想辦你,還是能夠辦你。就算你完全沒有罪,也同樣可以辦你。過去的政治鬥爭都是這樣子的。
呵呵,政治鬥爭,只需罪名,無須罪證,尤其是無須確鑿罪證。
呵呵,本文沒有幫薄辯白的意思,只是陳述這個事實,其實中國古代也是這樣,這是中國文化的一部分。文化不改,這種現象也難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