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的《野草》是我非常喜愛的,少年時代,我常常會抱着它發呆。魯迅的文字好,
雜文犀利,思想深刻,另外魯迅的舊體詩寫得很好,夢裡依稀慈母淚、花開花落兩
由之等等,都令人過目難忘。
但魯迅留給我印象最深的,還是他寫的小說,魯迅的小說都很悲哀,傳遞出一種令
人窒息的感覺(我甚至懷疑魯迅的小說是否帶有一點日本文學的痕跡),曹禺的幾
部戲劇,也是如此。
悲劇很偉大,但它總要有激盪心靈的東西才是崇高的,或令人難忘的,而魯迅、曹
禺的作品,今天回過頭去想,除了悲哀還是悲哀,雖然評論家可以把它寫起來,說
是如何深刻偉大,但那沒有用的,因為讀者觀眾,得不到那種當下直透的心靈震撼。
中國有南、北魯學,評說魯迅,按理說總歸是有門徑的,但我懷疑,是否有人真正
透徹評論過魯迅悲劇作品的得與失。英國的哈代,一生也是寫盡小人物的悲情人生,
也是讀之令人感傷到窒息,但哈代的作品,總有一種悲天憫人的情懷,仿佛一個無
聲的大靈魂負載着人世間的所有痛苦,所以從前讀哈代,是我的最愛之一。還有契
可夫,也是寫小人物的,也讓人永難忘懷。
魯迅對悲劇的認知是深刻的,但這不等於他能寫出好的悲劇故事。直觀來講,魯迅
悲劇和曹禺悲劇都屬於價值悲劇,沒有能夠震撼人的心靈的東西,而與之相比,在
西方傳統中,從古希臘一直到近、現代,無數優秀的悲劇都是震撼人的心靈的。中
國的《三國》、《紅樓夢》,也是震撼靈魂的,另外郭沫若的悲劇大氣磅礴,也比
曹禺寫得好。
魯迅的悲情小說似乎缺少了一點什麼東西,但到底缺失了什麼,我也一直也說不上
來,此中有真義,欲辨已忘言。
直到今天小丫頭老人家,拉着祥林嫂的手進茶館,我才忽然把這樁事情搞明白了 ─
─ 悲劇,並非寫得深刻、寫得悲哀便是好悲劇,悲劇的真正靈魂,在於悲劇人物的
可愛。人物越可愛,悲劇就越感人、越令人難忘、越偉大。發生在一個可愛的人身
上的悲劇,令人感受到的是痛苦;發生在一個並不可愛的人身上的悲劇,令人感受
到的是悲哀。痛苦震撼人的心靈,悲哀卻不會,這是區別好、壞悲劇的唯一根本標
志,它竟然如此簡單。
魯迅的悲劇小說,困惑了我二十多年,它既不能讓人愛之,又無法讓人漠視,今天
這個糾結總算是有了一個說法 ── 魯迅的小說中,沒有可愛的人。比如祥林嫂、
阿Q、孔乙己、閏土、涓生和子君。。。無一例外,都不是令人難忘的可愛的人,而
這一點,大大降低了魯迅的悲劇小說的文學價值。
“悲劇,是把有價值的東西毀滅給人看。喜劇,是把沒有價值的東西撕破給人看。”
魯迅這兩句話,我崇拜了近三十年,因為它入木三分的透徹和簡潔。但魯迅這兩句
話,其實應該是這樣的 ── 悲劇,是把可愛的東西毀滅給人看。喜劇,是把可憎
的東西撕破給人看。人類價值體現於文學,僅在可愛與可憎而已。
子曰: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
契訶夫:《萬卡》
http://www2.bbsland.com/child/messages/262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