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飄來飄去 |
| 送交者: 引小路 2004年02月09日13:42:47 於 [茗香茶語]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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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輛SUV,底盤很高,這樣我可以看得比較遠。重要的是,當我想逃的時候,它可以帶我去任何地方。儘管生在城市,長在城市,我還是無法將龐大的都市作為最後棲息的地方。也許正因為它們過於龐大,我充其量只能在都市的某一處、某一角、某一個瞬間,找到純屬於自己的記憶。當城市顏色灰去的時候,為了保存自己明亮的眼睛,我選擇遠離,總是遠離熟悉的地方。18歲離開南方的家鄉去北京讀書,22歲離開中國去了美國。在美國我不停地遷徙,從南方到北方,從農村到城市,從城市到小鎮,眼睛永遠望著他鄉。 仿佛生活在永不止息的滾木上。不知道滾木為什麼滾,又是誰在推動木頭。只是儘量伸展了手腳不停地走,以保證不掉下來。到後來開始思考滾木下一步滾多快,往哪個方向走,這樣心裡有準備,可以走得瀟灑一些。可是,我仍在滾木上,有些累。同時,有些遊戲般的快樂。 因為滾木生涯中我造出了我自己。在這漫然無序的世界中,我給自己編了一個程式,一個邏輯,用以確認自己。那就是享受、理性、尋找美。這是種生命遊戲。將自己的程序浸透在欲望的溶液之中,看著生命孕育生成,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這欲望溶液抑或是物質,抑或是一些記憶,一些別人的擁屬。我的程式是對其加以轉換,便成了自己的細胞。 我終於找到了一些屬於自己的東西,一些很酷很特別的東西。比如一副恐龍丹佛式的墨鏡,一條“搜狐”搜來的肥得不能再肥的褲子,一條西藏淘來的項鍊,還有一雙出處不明看上去像發了酶但其實很舒服的鞋子。那些東西也許看上去很舊,仿佛買到手的時候便是舊的。然而它彌久、服帖,永遠不會老去。還有一些記憶,一些擦肩而過的人,一些陽光下亮得刺眼的畫面。他們在心裡留下永不磨滅的烙印,即使他們不言不語。驚鴻一瞥,便是永遠。 曾記得,高中的時候我坐在教室里,有一次偶然看了一眼窗外,看見一個高年級的女生孤零零地站在籃球架下晃蕩,她穿著件牛仔短袖,胳膊是非常健康的TAN色。正是上課時間呢,操場上沒有其他人,只有陽光、空氣、鳥和這個女孩。多年後她健康的胳膊還在我的腦海里晃蕩。以至後來我也試圖曬成這個顏色,讓人感覺到陽光、空氣和鳥的顏色。 大學的時候,我看見一個女孩籃球打得非常好,她向來跟男孩一塊打球。她長得不漂亮,但我一直在旁邊羨慕地看著。她有一雙球鞋,黑色的,那個時候大家都穿白球鞋,但她的是黑的。奔跑起來有種酷,陽光下的酷。多年以後,那雙黑鞋常在我的眼前晃蕩,我一直試圖找一雙適合自己的黑色的球鞋,可惜沒找著。 一次在東部五月角的海灘上,我看見一個女孩坐在岸邊,一頭過腰的長髮隨著海風飄呀飄,不羈,孤獨,很美。她就那麼一動不動,頭也不回。後來那頭長髮老是在我的夢中飄呀飄。長發為誰而留?我不知道。大學時代我也是留長髮的,不過那個時候不是為了自己,只是因為有人說男生喜歡女士的長髮。那樣子溫柔。現在我對自己說,留長髮,為自己。 每個人心中都有美的一刻,雖然都不盡相同。 每個人都有記刻美的方式。可以是一張照片,一盤CD,又或許是一些文章。 本來我是個懶散的人,只願意把時間花在健身、舞蹈、逛街、旅遊,以及一切與戶外運動有關的事情上。雖然隨時在體會生活的美好,可是並沒有記載下來的想法。“9。11“的猝然發生使我的心靈經歷了一場地震。生命如此脆弱而短暫,我應該記錄一些事情,沒理由就讓那些美麗如煙散了。於是我想,為什麼不以一種簡單而美麗的方式記錄真實的生活?就像我喜歡素描一樣,用線條與黑白去描繪美,用不了多少時間,也不會讓人頭暈目眩,應該好消化。 我開始寫作。頭篇小說,也就是《飄來飄去》的雛形,集結了一些我身邊的人和故事。簡單的、複雜的、平凡的、偉大的、悲傷的、快樂的、彩色的、黑白的,真實的是心態,故事只是表相。目前社會似乎沒有不敢涉及的話題,謀殺自殺,三角戀同性戀,同居分居,毒品艾滋病,警匪槍支黑社會,當所有聳人聽聞的題材都被寫過演過的時候,剩下能做的大概只有回歸生活了。 我寫得很零碎,幾乎是一天寫一個故事,寫完後隨意地往一些中文網址貼。總能得到各種反饋。這是個網絡時代,任何人都有可能成為作家。或者,寫一本自己的書。 寫作本來是很私人化的工作。可是網絡的即時性使得它不完全屬於自己。我結識了一些才華橫溢的寫手。這裡我可以列一份長長的名單:貝書妮、蘆笛、易明、鍾舟、天一黑、融融、煙然、馬蘭、寒江月、寒蜇花、老狼、大漢、小川……讀他們的文章對自己的寫作總有啟發,而一些網評和機智的對答也成了我繼續寫作的力量。我一邊貼,一邊改,一邊讀,一邊想著下一個故事。從幾百字的小文,到上萬字的文章。我學會了另一種程式──小說。這是種感性遊戲,用文字去塑造另一個自己,另一個他或她,有種創造的快樂。可以說,沒有網上這些蒙面而熱情的朋友,我是寫不出來如今這20萬字的。 特別想提的一個人是融融,也是網上的一個朋友,我甚至不知道她的真名。近一兩年來她一直鼓勵我創作、投稿。我因此投了一篇《項鍊》,獲得漢語新文學獎散文組一等獎。也是她建議我出書,聯繫出版社,甚至編輯、校對。為了這本書融融費了很多心血,我想,良師益友四字加在她頭上只是輕了。 誠然,這是一本無名寫手的處女作。歸根到底,我不過是茫茫網海中的一勺水,一個渺小的影子。然而,它仍然是不普通的。它的不普通之處在於:普通人也可以出一本不凡的書。誰能說這不是一個夢想的實現呢?從前,寫文章的目的是喻人喻世,可以因一文一書而聞名於世。但是在信息發達教育普及的現今,這樣的想法越來越近於南柯一夢了。多數人的文章如滄海之一粟,也許只會在某一刻,某個房間,某個角落,激起某一個人心中的漣漪。其實這樣已經很好了。因為誰也不能指望美可以如莎士比亞的詩歌般永恆。即使是莎氏又能如何呢﹖ 地球化成灰燼的一天,他的詩歌會飛向宇宙嗎﹖ 也許我們應該慶幸,因為美仍然可能,即使僅僅只有一瞬。我所驕傲的是,這本書夾雜著最少的功利因素,因為我隨心所欲地寫,收集自己原創的文章,自己畫的素描,自己設計的封面。它也許不是最好的,但是我的記憶,我生命的一部分已經賦予了它。於我而言,它便有了生命。我不企望它能予人當頭棒喝,或是娛樂眾人。甚至不企望讀的人很多。只把它當做一本記錄我年輕生命的相冊。老去的時候,我可以坐在搖椅中捧著它,翻閱玩味。 也許每個人都應該對自己好一些。比如在陽光下的樹蔭里手插在口袋裡散步。比如把自己打扮得光彩奪目,去照一些藝術照;品星巴克的咖啡;打網球;玩高爾夫;旅遊,干一些奢侈的事。干一些酷斃了的事。 人生是飄來飄去的一片葉子,書中的故事也是飄來飄去。就是如此了,你越是想固定,體味的越是生活的沉,文的累。不如由它去了,反而瀟灑了,輕巧了,更接近生活的簡約和可愛。這就是我的飄來飄去,無目的之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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