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年的情歌 -- “聽說愛情回來過” |
| 送交者: 吳越(Jenny) 2004年04月10日01:37:16 於 [茗香茶語]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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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眼睛的林憶蓮唱“聽說愛情回來過” ,盪氣迴腸。
在我聽過的愛情歌曲里,這首歌算不上最好聽,然而,絕對是最利害的。
說利害,因為它一語道破了愛情里最最幽微的心事。
不是期盼愛情來臨時的忐忑,如王菲的“矜持”;不是沉浸於愛情中的喜悅和知足,如趙詠華的“最浪漫的事” ;也不是愛情離去以後的傷心絕望,如彭佳慧的“心酸的情歌” 。這首歌,其實講的是愛情里的一個灰色地帶 -- 在離去和重逢之間,在期望和絕望之間,在死心和不死心之間。
或許,是覺得緣分已盡,或許,是不願再傷心,總之,由於某種原因,女人狠下心腸斬斷了和那個人之間的一切聯繫。在現代社會,這恐怕意味着更改五六種聯繫方式,本來就是一件相當艱巨的事。
然而,在這一切都完成之後,當她坐在新搬的家明亮的窗前,微笑着把新的電話號碼告訴自己最好的朋友時,一面再三叮囑“你千萬不可以告訴他” ,心裡惦記的恰恰竟然還是“他,找過我嗎?”
多麼矛盾的事,一面恩斷義決一樣的離去,一面又期盼着能有什麼蛛絲馬跡的痕跡能讓他找到自己。絕對不會主動出擊,甚至都沒有勇氣走到他公司所在的那條街,只是希望那個知心的他,即使再壞,也會願意來找一找。而且,相信着,既然是知心的他,就一定可以找得到。
於是,把他送的風鈴掛在門上。
於是,把那隻絨毛狗熊放在靠大街的窗邊。那時去遊樂場玩的時候他贏來的,他應該認得。
於是,天天晚上點着那一盞暗綠色的檯燈。因為他說過,這個顏色好特別。
自欺欺人的想,這不說明什麼啊。心裡卻暗暗的期待着,會有那麼一天,他偶然路過,抬頭看見,然後來敲我的門,然後說,我找你找得好苦。
張小嫻在小說“三個A cup的女人”中寫到女主角在長期痛苦忍受第三者的身份之後,毅然選擇和情人分手。並非因為真的想離開他,而是希望愛情可以真的展現魔力,讓那個男人痛下決心離婚,然後永遠守護在他的身邊。
當她賣掉情人送的房子、把錢還掉、搬到一個窗戶正對着人來人往的天橋的小小公寓之後,她 –
“我把拼圖放在窗外,猶如把一個錢幣扔如許願泉里,我日夕企盼的,是他偶然有一天在窗外經過…知道我住在裡面,然後敲我的窗…”
有時候,分別是為了相聚;而離去,正是為了乞求留下。
愛情,原來是這麼卑微的一件事。
------------------------------------------ 在朋友那兒聽說 林憶蓮“聽說愛情回來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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