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電影50 FIRST DATES,突發奇想,聯想到“忘卻” 這個概念,忘記究竟有多難?
女主角自從車禍,就有了無法將短期記憶轉換成長期記憶的毛病。打個比方,如果她的大腦象電腦,那麼睡眠就等於關機,所有記憶中的MEMORY無法轉換到硬盤HARD DISK上面,第二天醒來,一切從0開始。這些不影響她車禍前已經放入硬盤的東西,不過就是無法再向硬盤加新信息了。
那麼我們可以說,女主角的永遠,只有一天。第二天,她會視昨日的一切如從未發生。這是不幸?還是幸運?忘記對於她,實在太容易了。
大多人覺得當然是不幸了,其實也不一定。我們人類一直會記憶,卻不太會忘記。有的東西,其實還是忘記了更好些。這種強制的失去記憶,其實有時未必不是一種解脫。
比如說失戀。戀愛時的所有快樂,失戀後似乎是加倍的痛苦。不論因為什麼原因,兩個曾經相愛過的人分開,對至少其中一方(有時是雙方)來說,是一種失敗的體會。不能忘記的,是自己的付出,是失去的歡樂甚至自尊,還有就是那種失敗的感覺。如果不忘記,那麼以後的自尊自信很難收拾,會懷疑自己的能力,無法從新開始。這時我們多麼需要忘卻呀。
據說有的失去記憶病人,就是選擇性失憶,有意忘卻自己不想記住的。真可以做到這點的,實在叫人羨慕。
有的時候想,什麼時候我們的大腦可以象計算機?想記錄就記錄,想抹去就抹去,那有多好。
不過反過來想,真有這功能,也許也不是所有人都願意使用。其實歡樂也好,痛苦也罷,都是我們成長的經歷,如果可以正確面對,還是不要忘卻的好。
當然,對於一些實在無法叫人面對的東西,也許“忘記” 是唯一可以解決問題的辦法。
如果真有“忘記” 藥,希望它不要被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