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華友夫妻。男(五尺四寸,皮白,微胖)家在中國時,前兩代為醫生,自個學工。名牌大學畢業後來美留學獲計算機碩士學位,謀一鍵盤工職。女(五尺一寸,皮黑,嬌小)家為世代田農,只出這一才女。亦上友男之大學。男在美讀完碩士後,回中國探親時,有同學介紹認識該女。兩年後女大學畢業與之結婚,來美陪讀。
之後,女拿到一經融碩士文憑,找到一經融公司上班。兩人買一大房。
後夫妻有二子。從結婚後,男是標準五好丈夫:事事全包。兩孩出生後,亦是男張羅一切的一切。俺夫同學的夫人與那夫人同校同級,所以大家認識了。俺老拿友男那模範丈夫典苑,教育夫:瞧人家妻,小姐命。
可好景不長。友男老媽子來美與兒同住(老爹過世)。老娘一見兒伺候老婆到如此程度,不禁與媳婦做對。做飯不做媳婦那份,洗衣只洗兒,孫之物。這一下矛盾激化,友男兩頭為難。但最終兒選擇老婆,教育老媽子要想開。老媽子就三天兩頭鬧彆扭,家裡雞犬不寧。
那為何老太太非得和這兒住呢? 原來老人家,還有一小女,在美西。此女在美研究生畢業後,無法順利找到工作。最後為身份找一猶太老頭。那夫與前妻有四孩,負擔重,職業是做生意。如今她女與那猶太男有兩小兒,一直在家相夫教子。但那猶太夫年齡已六十多且生活習慣及任何實在與老人家有隔閡。每次去探女,老太太只能小住兩周,要不總引發矛盾。只在那女婿出差期間,才去與女及外孫團聚。所以老太太覺得還是這兒子,兒媳處可呆,至少語言相通。
唉,這真是清官難斷家務事,家家都有本難念的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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