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玲訴卡瑪之我見
柴玲訴卡瑪一案落幕,美國法院判柴玲敗訴。一些唯洋人馬首是瞻的洋奴紛紛出來對柴落井下石。先鋒都是些民主鬥士。其低下的知識和道德水準,令人齒冷。美國法院判決柴敗訴,絕不意味着柴道義上的失敗。法院只管法律問題,道德不是法院的轄區。
從道德上,應該怎樣看卡瑪引用柴玲聲稱“希望見到流血喚醒人民”,而“我不能死”的錄音呢?俺認為,這些說法,表現的是一個領袖正確的道德。柴玲不但不應該認為這是誹謗或者斷章取義,而且應該理直氣壯地承認自己有這個看法,並且宣布,任何一個運動中,領袖的責任和士兵的責任都是不同的。士兵的職責就是衝鋒和流血,領袖由於她的職責,就是必須儘量保存自己,以便能領導運動走向勝利。
指望毛澤東去當狙擊手,宋江去掄板斧,布什駕駛飛機去撞恐怖分子劫持的飛機,僅僅有表面的道德合理性,但對於運動是完全荒謬的。卡瑪的影片將柴的這段話提出作為批評的對象。柴玲訴卡瑪誹謗,都是錯誤的。這說明,兩位民主人士的見識都不夠,沒有足夠的頭腦,分清這件事情的道德是非。
雖然天安門學生不應該揪住柴的這兩句話進行道德攻擊。但是檢討柴指揮運動上的錯誤,甚至追究她的責任,則是完全正當的。因為,這是她作為一個領導者的職責 -- 雖然衝鋒不是她的職責。
人們應該問的問題是:為什麼柴作為總指揮,沒有及時做出決定,撤出學生,使得對抗升級,流血發生,使得運動最終失敗?為什麼沒能跟政府達成妥協,使得中國的政治,進入一個良性互動期。還有,為什麼提出,或者縱容提出打倒鄧政府的口號,把對抗升級到了你死我活的程度?
這樣的策略檢討,對於運動才是有益的。揪住柴玲兩句完全正確的話,做道德評判,是愚蠢和無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