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詞語是人類交流的基本元素之一,包括了單詞,詞組及整個詞彙。詞語從它們被人類創造出來之後並非一成不變,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某些單詞,詞組或許會有不同程度的演變,“買春”這個詞的語意變化就是一個典型例子。看到“買春”這個詞,估計十之八九的現代人首先會想到“日本旅遊團珠海買春事件”,“拉斯維加斯賭博與買春”這類與性有關的含義,其實這個詞在古代的本意與性交易毫無關聯。
唐朝的時候,酒可以稱之為“春”,因此買酒也稱之為“買春”。司空圖在他的《二十四詩品》中用了四十八個字寫出他對“典雅”的評斷依據,頭八個字就是: 玉壺買春,賞雨茆屋。到了清朝,在“聖水艾衲居士”筆下,對“買春”有了新的闡述。他在康熙年間編寫刻印的《豆棚閒話》第四則“藩伯子破產興家”中有這樣的描述: ......公子早已喚人搭起十座高台,選了二十班戲子,合作十班在那台上。有愛聽南腔的,有愛聽北腔的,有愛看文戲的,有愛看武戲的,隨人聚集約有萬人。半本之間恐人腹枵散去,卻抬出青蚨三五十筐,喚人望空灑去。那些鄉人成團結塊就地搶拾,有跌倒的,有壓着的,有喧嚷的,有和哄的,拾來的錢都就那火食擔上吃個饜飽,謂之買春。
用“買春”暗喻性交易不知始於何時,倒也不是毫無根據。“春”字的含義很豐富,既寓意一年之始,也指草木生長;既作為東方的指向,還隱含男女情慾。中文裡有些帶“春”字的成語,熟語本來與男女之情無關,但卻被廣泛用來形容男女關係。比較為人熟知的就有“春夢”,“春光乍泄”,“春宵一刻”等等。由此看來,“買春”的演變也是有跡可循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