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我們這裡,建房商買一大片土地蓋房,然後賣給居民.
在建房前就有規劃,需要得到當地政府批准.大院子裡有多少套房,有多少種房子設計供選擇,都是事先規劃好的.
居民可以選自己喜歡的顏色,門廊,房體結構,但是相鄰的房子,不允許相同顏色,.也不允許相同門廊,更不允許相同結構.
大院裡怎麼修路,和人行道.怎麼種樹,挖幾個池塘,怎麼裝馬路上的燈,也是事先決定的,.大院守則也是建築商起草,得到城管認可,監督的..每個買方都要簽定和約,遵守規章制度,才可以付款買房的.這個和約是每一個買方都必須遵守的.
根本不是你說的建築商管不着.政府管的着,政府不可能干涉任何決定,或者推翻原來的決定.
買了房子後,這大院就是買房人的共同財產,外面村委會負責,家裡房主負責,
比如,美國釣魚要執照,不買執照釣魚要被罰,但是,我們院裡的居民,在我們院子裡的池塘釣魚,愛咋釣咋釣,警察也管不着.
這裡的房子不允許改任何外觀,因為選外觀的時候就定了合同.這不是政府可以說了算的事情,政府沒有任何資格插手.
如果,隨着時間,發現有些制度定的不合理,必須開村民大會,集體討論,修訂規章制度.一旦決定了, 大家都要執行.
當然,美國地大物博,買地的種類五花八門,我說的只是其中之一.你要是買一小塊地, 蓋一棟房,那會有完全不同的結論.
歸根到底,我就是想說:至少,我買的房子,政府沒有資格批准任何人家想在我們院子裡修改外觀.那是買房子時候定好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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