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乌婆氏也承认人有向善的本能,但是。。。向善的本能从哪里来的呢?显然它只能是天生的,天生俱有向善的本能,那就是本善,本来就向善。其实人类还不仅仅具有向善的本能,根本而言,人具有善的本能,比如同情心是人类本能,孟子论证了,无人能够反驳,从前没有,今天没有,永远也沒有人能够反驳。
那么可不可以找到人性恶的例证呢?这好像也是不言而喻的,但是,果真如此吗?
中国传统认为,人性,不同于人的动物性,但中国人也认识到,人与动物的区别只有很少很少的一点点。然而尽管人与动物的区别只有少之又少的一点点,但人身上所具有的人性,与人身上所具有的动物性,仍然是两种不同的本质,即人性与人的动物性。从人性概念来讲,中国人逻辑清晰,无懈可击。
可见所谓人性恶的判断,它所指的是人的双重本质中的动物性,我们可以说“人的动物性”中包含了恶,却不能说“人性”中包含了恶,如果说人性是恶的,这等于取消了人性这个概念。
另外我们也不能说人性包含了人的动物性,因为这马上引出一个概念上的问题,即人性中迥异于动物性的一面,应该是什么呢?
西方宗教认为人有原罪,直观来看,人有原罪几同乎人性本恶,然而假使此义能够讲通,它首先还得论证原罪即人性,尽管在西方宗教语境中,这似乎是不言而喻的,但也许未必如此。
客观来讲,“人有原罪”这一点,本来与中国文化“人性本善”的观念一丝一毫的冲突都沒有,它只是强调了如下两个方面:一是人类带有不可救药的动物性,二是人类的动物性与生俱来。后者是“原”之义,前者是“罪”之义。由此可见,人有原罪与人性本善两不冲突,所冲突的只在于把“人有原罪”诠释成为“人性本恶”这个不伦不类的命题。很显然,把人的“动物性”定义为“人性”,在逻辑上是不能成立的,尽管人有“原罪”,尽管人类带有不可救药的“动物性”,但由此,逻辑上仍然无法推出“人性”本恶。严格来讲,除非你能够证明人类除了原罪和动物性之外,一无所有,否则人性本恶这样的全称判断不能成立。然而与此相反,人性本善的全称判断却安稳如山,首先人性内涵明确,又与此同时,人性与人的动物性已然是没有交集的两个概念。
就像真与妄、黑与白一样,善与恶也是相对而生的两个概念。赞扬人性本善,隐含了对恶的完全否定,因为善与恶是一一对应的。同样的道理,鞭挞人有原罪,隐含了对善的完全肯定,因为善是辨别恶的标尺。
《易·系辞下》云,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这是对西方宗教文化的原罪论和东方伦理文化的人性善的最好的概括和诠释。至于为什么东方儒家文化重视人性本善而西方宗教文化强调人类原罪,这是一个饶有趣味、微妙甚深的文化缘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