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应该“爱自己”吗?
谢谢同学们留言!本来是个回帖,码到后来转向对人类“爱自己”这个烫手山芋的
解剖。
凡事提到“性”的高度,通常就太绝对了,比如说“劣根性”、“丑陋人性”等等,
所以我与扣扣和老坦的观点有一点不同,我倾向于认为鲁迅所揭示的,属于人性的
某些“状态”而非“本性”。
孔子说“性相近也,习相远也。”可见人性是全谱的,从善的一端,一直到恶的一
端,中间有很多善、恶倾向不同的中间状态,这种有偏向的中间状态,才是人性
的常态。
西方的性恶论和东方孟子的性善论,本质上都属于“人性界说”,即以它为根据来
论证“为什么”和“怎么办”。东方人的意图是劝人向善,并告诉你“善”不是外
来的而是你天生就有的,尽管它只是萌芽,但确定无疑。
西方人的意图是劝人止恶,比如基督教说人有原罪。尽管同样是认为与生俱来,但
很显然,基督教并不是主张把与生俱来“恶”发扬光大,或者认为人的恶是天经地
义的,恰恰相反,强调人有原罪是希望人止恶向善。
至于非要追问终极的人性,性恶论也很难成立,比如童言无忌,就是因为赤子不像
成人那样有私心。而成人的私心是有理由的,但赤子的无私(非指利他)是没理由
的。如果我们仔细想一想就能明白,没有理由的行为,比有理由的行为,更能体现
人类的深层本质。由此就回到孟子,他说任何人见到一个幼儿在井口爬着玩,都会
情不自禁心里猛的一紧,但这个心理现象但却找不到利己的理由,乃至于找不到任
何可能的理由。
中国儒家讲人性善的时候并没有否认人性恶,恰恰相反,儒家认为人性善只有很少
很少的一点点,但正是这很少很少的一点点,决定了人与动物不同。现代中国人圈
子里流行的性恶论则不然,否认人的天性中存在善,因为这个缺陷,他们的观点通
常也比较幼稚。
最后捅一捅人类“爱自己”这个马蜂窝,这是人性自私论者很容易混淆视听的一个
说辞。
我们没有理由说人类是“不爱自己”的,因为这有悖人的天性。然而从逻辑概念上
讲,“爱自己”并不等同于“人自私”,首先很显然,“自爱”与“自私”完全是
两回事,深究下去我们甚至可以说,只有不自爱的人才会太自私。另外,“毫不利
己专门利人”的人,你也没有理由说那是因为“不爱自己”的自裁,这一端深究下
去,同样可以把人性自私论者打得满地找牙,但这三几个子,我们可以不与计较。
以“爱自己”为根据而推出“人性自私”者,除了明显的概念错误,还存在深刻的
思维方式危机。首先人类存在本身,是个体和群体的整合,所以人类本质,也是由
人的个体本质和群体本质这两个方面叠加而成的,由于人类的双重特征是同时存在
的,所以人类的两种本质也是同时存在的。从自然生态上讲,人类个体存在特征上
的“爱自己”与个体的群体存在特征上的“爱他人(人类共情、彼此感受的本能、
同情心)”是同根共生的。
既然人类“爱自己”和“爱他人”是同根共生的(比如幼儿吃奶的生命体验,就是
一种子与母的混合生命体验,而撒尿的快感则是单纯自我的生命体验),所以我
们不能说“爱自己”是先于“爱他人”而存在的,因为两者属于不同侧面的生命体
验。之所以有人认为“爱自己”是先决的、乃至于否认人类爱他人的生命本能的存
在,原因就在于二元论的解析思维方式,解构了原生态的真实完整的人,只把人类
存在的个体属性,当成为人类存在的全部属性,很显然,人人都爱自己,并不等于
人人只爱自己。
同样属于思维方式层面的另一个问题,是“爱自己”和“爱他人”这两个方面,并
非界线分明,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比如“好好活着”,这到底是“爱自己”
还是“爱他人”?或者是通过“爱自己”而“爱他人”?再比如,从心理学上讲,
一个懂得“爱他人”的人,肯定比一个只懂得“爱自己”的人更有活力、更多快乐,
因而客观上也更利己,可见利他性和爱他人,是每一个人类个体自身健康的阳光和
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