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神共愤 |
送交者: 零加一中 2019年12月28日08:15:33 于 [茗香茶语] 发送悄悄话 |
http://news.creaders.net/china/2019/12/27/2172551.html 从感情上说,这种人的直系家属应该上医院黑名单,一辈子不许看病。但那样恐怕有些忍到和法律上的麻烦。搞个看病“黑名单”应该可以吧。 委托一个第三方公证机构,这种人看病前,先去那儿交一万元押金(或其他数量),然后机构出具证明,或同时上网登记,注明押金已交。 到了医院,一刷身份证,“黑名单”!押金证明呢?在这。机构出具证明。 看完病,医院出具证明,“没有闹事”,凭医院证明将押金取回。 这有点类似取保释放,应该没有法律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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