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质疑韩寒作品是他人代笔,而后又以证据不足而公开道歉。后来方是民接棒之后,事情真的就很好玩了。本来质疑是否有人代笔这种事情没有什么不可以,但是结论性的证明韩寒的一些作品不可能是韩寒写的,就不只是质疑的问题了。路金波认为方舟子在质疑过程中,多次使用明显歪曲的事实,多次进行误导的推理,得出与真实情况完全相反的结论,并大肆传播。造成对韩寒名誉权和财产权利的严重侵犯。无疑是恰如其分的。
原则上没有任何间接证据可以证明韩寒的一些作品不可能是韩寒写的。比如生活的年代,方市民等一再指出韩寒没有生活直接生活经验不可能写出反应当时生活状况的文字。这根本就违反文学的基本常识。首先现在还没有证明韩寒没有相关的生活经验。比如有个叫安魂曲的说:连我们这些“六零后”在韩寒刚出生不久就完全体验不到了的旧事物,“八零后”的韩寒却不仅清楚记得,反而感受深刻,这足以说明“韩寒”写下的上述文字,其实根本不可能出自“青少年韩寒”的笔下、而只能出自其父亲那一辈的人。 实际上中国不同地域的发展很不平衡,不可以以自己的生活经验度量他人。去年我去丽江玩要买块肥皂,当地人告诉我到四方街的合作社去买。合作社这个词在我生活的家乡可能20年前就消失了。可是四方街的合作社不仅存在而且经营的样式和我故乡20年前的一致无二。就算可以证明那样的生活场景在韩寒出生前就不复存在,韩寒也完全可能根据他人的间接生活生活经验编织文字。既然韩寒可以模仿他人的文笔写东西,为什么不能借鉴他人的生活写东西。真正不可能的是韩寒死后发生的事情还出现在韩寒的作品里,这才是他人代笔的铁证。
方市民的好玩之处在于他一贯以专家自居用似是而非甚至凭空杜撰的医学理论误导大众。比如“人7天不吃饭就会死”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方市民的专业是生物化学。我不想质疑他的专业能力,但是在他的专业之外,就算他通过自学恶补,也常常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比如他攻击对陈建民辟谷47天是造假的问题上,他只知饥饿会导致血中的脂肪代谢产物酮体大量增多,不知道只要有足量的饮水正常的肾完全可以把酮体排出而不会导致酮症酸中毒。
在质疑韩寒的文章《求医》看疥疮的问题上,他又出来买弄学识。先是说疥疮的瘙痒局限于手、腕、腹部、阴部等特定部位,痒处会有皮损,包括皮疹、小水疱或结痂。所以韩寒文中说的“腮边凸起一块”、“足、头、腹无处不痒”,不是疥疮的症状。方是民不知道疥疮引起的皮肤损害除了直接感染,还有很大一部份是机体对疥虫的产物发生变态反应。因此实际上症状可以有很多变异。湿疹、风团、脱层角化都是可能的。然后方是民又想当然的推论文章一定是1977年考上华东师大中文系,又因肝炎退学的韩寒的爹韩仁均写的。因为“文中所述的这种全身奇痒却又没有特定痒处的症状,更像是肝炎诱发的。肝炎造成肝功能损伤,导致血液中的胆红素升高,在皮肤下沉淀,刺激皮下神经末梢,导致全身上下都瘙痒难忍。”(方是民语)。方是民可以在网上查到肝炎病人的皮肤症状但肯定是没有见过肝炎病人。黄疸是会导致皮肤瘙痒但不可能有皮疹的表现。而且肝炎的皮肤症状与肝炎本身的症状(发热黄疸肝区疼痛恶心厌油纳差)相比可以说微不足道,没有那个肝炎病人会因为皮肤痒去看医生,而且是皮肤科医生,即使去了,皮肤科医生也会立刻把病人转走。
既然是韩寒起诉方是民诽谤,就有一个举证责任的问题。韩寒必然要证明东西事实上就是出自自己本人的手笔。这一点事实上也是不可能做到的。就算你有手稿证明《三重门》就是你写的,方是民也完全可以说是你抄的。方是民也许就是看好了这一点才以为胜算在胸。不过nile奉劝方某不要高兴得太早,如果方某只是否认有对原告的诽谤言论,他是没有举证的责任。但是单纯的否认肯定是不够的,原告方已经举证了被告的言论。被告必然要提出自己的言论不是诽谤而是可以查证的事实。这样就产生了一个原告的证据涉嫌伪造这样一个反驳性的主张。那么就要麻烦方是民为自己的反驳性主张举证了。上文分析过方是民的好玩之处就得在法庭上一一重演。上次肖传国在北京法院状告方是民诽谤,法院说属于学术争端不予裁定。不知这次会不会说是文学争端,请韩寒去找中国文联讨说法。不管这场官司的结果如何,有方是民表演事情都是好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