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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世易:走近逻辑思维(1)
送交者: 今世易 2014年01月24日11:50:00 于 [茗香茶语] 发送悄悄话


走近逻辑思维(1)


逻辑思维是分析性的推理过程,有必须严格遵循的规则。行逻辑思维时,每一个步骤都要求准确无误,反之无法引出正确结论。通常所说的逻辑思维主要指传统的形式逻辑的思维方式。

让我们先从听得耳朵磨出茧子来的,最为简单易懂的三段论下手吧。

[哲学家讲逻辑/我不是哲学家/我不一定要讲逻辑] 。这是经典的三段论论述形式的模仿,大前提,小前提导出结论,结构完整,遵从逻辑原理。但是似乎是个很不对劲的结论!究竟错在哪里?

旧三段论属于形式逻辑(formal logic)范畴, 为形式逻辑间接推理的基本形式之一,由大前提和小前提推出结论。在三段论中结论中的主语称为小项(green),谓语部称为大项(magenta),两个前提中的共有项为中项(yellow),大小前提分别含有大小项而各得其名。由此如例句所示,通过中项的媒介作用,推导出确定小项S与大项P之间关系的结论,这就是古典三段论演绎推理的基本原理,非常容易理解。

形式逻辑是研究演绎推理的科学,形式逻辑有四大要求:同一律,矛盾律,排他律和理由充足律。这四条规律要求思维必须具备确定性、无矛盾性、一贯性和可论证性。

回头再来看开题使用的三段论,首先大前提里的哲学家和小前提里‘不是哲学家’是不同的中项,而两个不同的中项是违法同一律的,同时由于内涵外延的区别其充足理由律也就完全不符合了。事实上作为例子的这个三段论的大前提是不完整的,要使整个命题完整,大前提必须是:哲学家讲逻辑,非哲学家不必讲逻辑。 很明显非哲学家可以不讲逻辑是一个错误的没有理由的概念,于是大前提本身违背充足理由律,则其结论部分必定也是不能成立的。另外,举例的三段论中哲学家和我不是哲学家是违背同一律的,要同一,大前提必须改变为:不是哲学家讲逻辑/我不是哲学家,这个很明显就是个前后混乱矛盾的大小前提了,所以结论也一定是错误的。

人们在日常议论中三段论是最常用来进行辩驳的支持手段,同时也常常被有意无意地用来产生谬误导出错误的结论来强词夺理。臂如,草会死/人也会死/人是草,三段导出一个谬误,这种称为‘肯定后件’(affirming the consequent)或则‘以果证因’是一種形式謬誤。这种谬误在上述直接了当的事实里比较容易理解,但一旦前提复杂,文辞隐晦的情况下其结论的导出往往不好辨认。同样的类型的谬误还有:英雄好色/他好色/他是英雄。这两种隐喻性的论述都是偷换概念,以后件即其中的‘死’和‘好色’为大前提。后件肯定导致谬误,这些只要对大前提英雄和草的本质做个粗略的集合分析便可明了。

让我们导入身边的实际事例观察一下形式逻辑的运用情况。

这两天都在谈贪污腐败和治理手段问题,就拿这个例子了。

·       经济犯罪危害国家利益/贪污是经济犯罪/贪污危害国家利益(正)

·       经济犯罪必须绳之以法/贪污是经济犯罪/贪污必须绳之以法(正)

·       贫穷导致贪污/贪官很贫穷/贪官要贪污(误,大小前提均不符合事实,首先  贫穷必须贪污就不是普遍原理)

·       高薪养廉抑制腐败/GCD官员腐败/GCD官员需要高薪养廉(误,典型以果证因  的谬误)。


由此可知逻辑思维或者形式逻辑思维是导出正确结论,发现谬误的一件利器。

尽管日常生活里我们大量地运用形式逻辑思维来解决问题,可是形式逻辑和另一个性质完全不同的逻辑方式--辩证逻辑的错误混用非常普遍。因为在中国学过马列主义辩证法,辩证法似乎运用起来相当熟悉,有些人很可笑地虽然口里呼着辩证逻辑的名字却以形式逻辑来推导命题,这种实例如果注意一下,我们身边也时有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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