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科技更发达些, 如果我和我的复制体可以有MIND FUSION, 也就是说, 我们彼此心意完全相通, 可以不同步, 晚上睡着之后上传交换彼此的白天经历即可. 我想复制一个我. 理由如下:
生命太短暂, 要做的和想做的太多. 如果你选择了活到老学到老, 一定会后悔没有玩到, 错过了好多精彩刺激的人生. 如果你选择了吃喝玩乐, 一定会后悔没有好好的珍惜此生, 虚渡了大好的光阴. 没有人可以完美兼顾到这两样, 所以无论你选择了如何度过你的一生, 到头来都是要后悔.
如果有了个复制体, 就不同了. 一个人专司玩乐, 享受; 一个人专攻刻苦努力. 彼此共享对方的经历, 方不负此生. 前提是我们一定要有MIND FUSION. 她学了就等于我学了, 我玩了就等于她玩了. 当然也可以适时交换让实体亲身体验两种不同的生活.
这么做的唯一担心就是, 享受之后, 两人都不愿意GO BACK TO WORK 了, 那便如何是好? 规定复制体只能终身努力工作, 由我来做个玩乐PRO. 就好了? 可这样一来一定会被说不尊重复制人的人权咧. 然而S道友也别S贫道啊, 真的对不起了. 即使复制体生病了, 要我移植骨髓都是可以的, 但这事儿咱们没商量.
哎~~~太自私了, 羞愧一下. 但是, 但是…我要玩! 虫虫做了个白毛女苦大仇深的:”我要活!” 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