琢磨一下八卦陈何案的逻辑 |
送交者: 跛行者 2005年09月08日21:30:29 于 [茗香茶语] 发送悄悄话 |
琢磨一下八卦陈何案的逻辑
1)挖掘案情细节。(初级阶段已结束,待续) 大抵不出窠臼。大家千万不要因为被俺料中,就稍减了讨论的兴致啊,呵呵。 说的虽然是大实话,但包含玩笑的成分,一定会有“冷血”之类的砖头砸过来。BBS上很有一些人,嫌大家八卦的声音太大,认为是人类的嗜血基因作怪。可是如果都闷在心里默哀,只有陈何的几个同学友人出来说话,又要嫌大众冷漠不够关心,你想打死几只苍蝇的事还讨论好几板并上了头条呢。留学生们真是两难得很。在逻辑上也算个小小的悖论。 俺主张大大方方地把帽子送回去。某某作孝子,也不能禁止别人歌舞谈笑。天下惨事那么多,认真起来夜以继日都不够,只能挑密切的关心一下。八卦陈何,也说明“国人渐已醒”,不再是懵懵懂懂,自扫门前雪了。至于怪论纷纷,逻辑乖谬,那是个人的见识推断问题,有民主自由之类的口号保护。所以说八卦有理,八卦无罪。俺们同情受害者之余,必须誓死保卫自己八卦的权利。 又有一说,认为大众信息不足,能力有限。乱说乱猜,不过是添乱云云。初看有道理,仔细一想,竟是老大的一个逻辑错误。 从来伦理与法律,本来处理的是不同的领域。看似界限分明,其实缠夹不清的,所以有道德法庭一说。比如编排何的不是、同情陈的人,并不是赞成杀人分尸,也不是立意诋毁死者的名声,不过是惩前毖后的意思。把讲“理”的人拿棍子乱打,就是昏官了。 立起两个阵营,讨论猜测起来,有益于搞清真相。就是在法庭上,控辨双方费劲的目的,也不外水落石出么。而且八卦是人类的天性。既是男人的天性,又是女人的天性;既是中国人的天性,又是老外的天性。老外一句是很讨厌加上的,可惜总有人觉得老外个个都有圣经上基督的品性。 对回忆文章,没有必要求全责备。稍微懂一点的,就知道看点是文章提供的事实,而不是作者的结论或暗示。个人的观察有差别,思考不免偏向。即使法庭上作证,在发誓赌咒的前提下,把红车认成灰车,张三整成李四的情形,都有不少。写回忆的都是熟人朋友,情感的作用之下,出现色差也正常。如果因为主观而通通封笔,绝大部分的人类文献都是要烧掉的了。 世界上有哪一件事能客观复制呢?关键看怎么解读,怎么利用罢了。对下一波BBS风暴无限期待中。。。 |
|
|
|
实用资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