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是个很特殊的地方,同时也是个很能锻炼人的场所。我在外面的时候很难想象我能在这样的环境里生存下来。没有吃没有睡这仅仅只是一个方面。里面的犯人犯什么罪的都有,涉毒犯再次入狱的很多,和我同一批入狱的一个女孩,因贩毒判了一年六个月,出去后一个星期就听干警说又因为盗窃进了看守所,没多久,就来到了女子监狱,这回判了两年。上一次我们同是“新收”,可这一次我却是她的室长了。我问过她这种地方这么苦,来一次就等于是在地狱走了一遭,为什么还要来呢?她回答我说,我有什么办法,共产党把我放出去了,可不给我找工作,不给我钱,我家里人早不要我了,我不去偷难道去死吗?她说这话的时候神情很平静,看着我的眼光冷冰冰的,似乎没有一点因为再次入狱而表现的痛苦,又仿佛在说,这还用问吗,笨蛋!
还有一个犯人仅仅就是因为替朋友打了一个电话就判了6年。她的一个好朋友A让她给另一个朋友B打个电话,把B约到一个什么地点,然后她就回去了。没想到的是B得罪了A,约B出来是要找他算帐的,A捅了B一刀,B死了。我的这个同犯也就这样稀里糊涂地判了刑。
像这样莫名其妙的案例真的在里面有很多。我在一大队时接触过一个北京师大毕业的犯人,她的案子更加让我为她可惜。她爱上了一个有妇之夫,这个男人风流倜傥,一表人才,把这个女孩儿弄的五迷三道,七晕八素,男人骗这个女孩说他老婆摘除子宫都2年了,信誓旦旦说要跟老婆离婚,娶女孩为妻,在一起一年多就陆陆续续在这个女孩这儿借了二十几万,一张借条都没有。女孩还在做着春秋大美梦呢,这男人竟然一声不响带着老婆到上海来定居了。女孩通过朋友找到了男人在上海的住处,在他们家门口亲眼看到人家两夫妻亲亲热热,他老婆又白又胖滋润的不行,什么摘除子宫一说纯属骗人,说他老婆有两个子宫都有人信,女孩实在是气难平,从北京叫了几个好朋友到上海找到这个男人要他还钱,男人一来理亏,二来几个高头大马的北方汉子让他感到好汉不能吃眼前亏,于是答应给钱,先写一张欠条,拿个整数30万。写完欠条后男人一出门就报了警,然后第二天打电话给女孩说钱准备好了,你来拿吧。女孩带着朋友到了接头地点,钱的影子还没看到,一大帮警察荷枪实弹在等着他们呢,敲诈勒索抓了现行,数额巨大,主犯(就这女孩)判了8年,他那些朋友判了6年。女孩在法庭上当场晕了过去。到了监狱闹了几次自杀,是大队的重控对象,上厕所都有犯人跟着,晚上睡觉两个犯人轮流值班看着她。这样的人吃了官司你能说她是个十恶不赦的坏人吗?
有一些人的官司吃的真是有点冤枉。站在法律的角度也许不能这么说,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每每看到这样的犯人心里总会有莫名的疼痛。经济犯刚入监时相对来说要表现的清高一点,然而,在里面时间久了,就再无清高可言了。正如有些朋友所说,大帐上有钱的、家里有路子的,在里面的日子会好过一点,那些外地的,家里很穷,有的几年都没人来接见的人不但犯人会欺负,连干警也不会正眼瞧你。其实,人活着生存的条件好与不好只是一个方面,何况在里面每个人都大同小异,关键是能否得到别人的尊重。我说的别人既有同犯也有干警。我在里面最痛苦的体会就是监狱是个和尊重绝缘的地方。
我们监狱的干警有许多都是警校毕业以后分配来的,也有一些是以前考公务员进来工作的,后者基本的素质都不高,警校毕业的这些学生分到监狱,实习一段时间以后就开始做小队长,也就是主管干警。说实在的,从更高的层次来讲,监狱不应该仅仅是监狱,它应该更像一所学校,而狱警也不仅仅就是警察,还应该是个老师。改造犯人的工作是很艰巨的,撇开那些从本质上来讲不是很坏的犯人不说,本质恶劣、素质低下、品行不端、无可救药的犯人依然是占大多数,对这类人的改造教育岂是一个小工程。这些年轻的干警本身就涉世不深,文化程度也不是很高,抱着满腔的热情走上工作岗位,却整天面对的是一群灰头土脸的犯人,每天处理的事情就是谁今天多上了一次厕所,谁今天和谁吵了一架这样的鸡毛蒜皮的琐事,何况面对一些老犯人的阴险狡诈,年轻的干警根本自个儿也分不清楚谁是谁非,逐渐地她们开始灰心,开始失望。她们上班的纪律同样是非常的严格,不许烫发,不许化妆,不许留指甲,不许吃零食,不许把手机带进监区等等,只要是自己带的犯人出了事她们都要吃不了兜着走,轻的挨批评,重的要扣钱,自己带的小组产量不能比别的小组低,搞活动时自己小组的犯人不能比其它的小组差,干警之间也是勾心斗角的。。。。。。而且在监区所有的同事都是女的,俗话说“三个女人一台戏”,做狱警的大都很八卦,她们和犯人一样上班时间等于是坐牢,在监区里哪也不能去,就看着这些犯人。有一个带过我的干警曾经很感慨地对我说,你们都是有期徒刑,可我们却是无期徒刑啊!当我对监狱的改造环境彻底失望之后,我是能够体会到她内心那份深深的失落的。。。。。。
并不是说全部的干警都不好,但大部分干警从骨子里就是看不起犯人的。我先后遭遇过好几个干警,曾经有一个挺大年纪的,和家庭妇女还真没两样。女人所有的坏毛病她都有,自私、狭隘、没文化、没素质,只要犯人能干出活来,她就笑咪咪的,谁要是活做不出,就会被骂的抬不起头来,实在是监狱有规定不许打犯人,不然她真很不得把这犯人给打死。最可气的是她特别看不起知识分子,只要你是读过书的就想着法子要羞辱你。她第一次找我谈话,把我叫到干警办公室,我因为个子很高,所以站在她面前比她高了一个头,她竟然凶巴巴地对我说,你妈怎么把你生那么高的,去,拿个矮凳子坐着。我早就听其他的犯人说过她不好惹,却没想到她还这么不讲理。在面对干警时规定她没让你说话,犯人是不能开口的,要干警同意才能开口讲话。我默默地出去拿了一个小凳子坐在她面前。我没讲话,但我看着她的眼神一定是让她感到了我的愤怒,她冲着我说,看什么看?眼睛看地下,读过大学有什么了不起,还不是一样吃官司,在外面不管你有多不得了,现在你就是个犯人,就得听我的,明白吗?我感觉到有一股热气从体内直冲头顶,我没有按照惯例先请示“警官,我可以讲话吗?” 而是冲口而出,我没认为我读过大学有什么了不起,我都已经忘记自己读过大学这件事儿了,是你在提醒我,难道我读过大学也有罪吗?就为了这几句话,她以顶撞干警为由罚我在走廊从下午站到收封睡觉。罚站的时候,我感觉到有一阵一阵的泪往眼睛里面冲,可我强忍住了。判决下来以后我在看守所大哭了一场,事后我告戒自己无论发生什么,宁愿去死也绝不让人看到我的眼泪。晚上躺在床上,我还是默默地哭了,肿了的腿让我移动一下身体都觉得疼,可是我不是为这疼而哭的,我觉得自己的心被掏空了。我一直以为在看守所所经历的一切已经让我有足够的毅力去面对一切,这一刻我才知道原来我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坚强。
犯人在干警的眼里可以说是没有任何尊严的,即使有少数干警从素质上来说并不低,但她也不可能会去尊重一个犯人。监狱的许多规定本身就是对犯人人格的一种侮辱。天气进入盛夏以后,每周一次的洗澡显然是不切实际的,干活干了一天,衣服都被汗湿过多次了,所以从7月份开始就每天可以洗澡了,时间是每天的下午2 点左右开始,因为干警是4点下班,在干警下班前必须一个中队的犯人都洗完澡。可想而知,这样一个澡到了晚上睡觉前等于是没洗。天冷的时候每周一次的洗澡都是要排着队到监狱的浴室去洗的,夏天每天一次就不可能去浴室了,因为到浴室去要干警带队,又是排队又是报数,一次只能带一个小组,如果每天这样,干警会累死。所以天热浴室是不开的,犯人就在洗漱室洗澡。每个监区的洗漱室就在监室门口,一大帮赤身裸体的女人就在众目睽睽之下洗澡,而且干警就站在前面看着。第一次我无论如何都没办法适应,洗澡的时间是有规定的,犯人们为了能让自己的身体停留在水下的时间多一点,都是像抢一样地脱衣服。可我却怎么都没办法在这么多干警面前脱,我的一个同犯看我楞在那儿,走过来一把把我的裤子扯了下来,拉我到水龙头底下,她说,快洗吧,你再不洗就没时间洗了,你们这些知识分子都是这样,反正都是女人,有什么难为情的嘛。冰凉的自来水冲在我的身体上,可我却感到了脸上的滚烫。
我现在非常相信人的适应潜能是无限的,现在随便把我丢到一个什么鬼地方,我想我都不会死掉。自此以后我也和我的同犯们一样每次抢着赶紧脱衣服,再也不管有多少干警在看着了,我明白了如果要顾及自尊心,结果就是现实的损失——没澡洗。在外面的人看来极小极小的一点犯人的利益都可以让我们奋不顾身。
在监狱里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任何事情都不可能单独行动的,一切都要严格按照监规来做。监室里是没有厕所的,厕所在走廊的尽头。犯人如果在监室干活,只能上痰盂。每人一个痰盂放在床下,每人一个放食品的箱子也是放在床下,我们要吃到嘴里的食品就这样和痰盂放在了一起。倒痰盂的时间一天三次,如果是在工厂间干活,是有厕所的,可厕所是锁上的,到时间才开。只要是人都知道对于大小便这样的事儿,不是自己可以凭意志来控制的,可监狱这个鬼地方竟然就会滑稽到规定你在什么时间上厕所,不管你有没有你都得上。不在规定时间内如果尿急那可真是要烦死人,要先报告室长、室长再去报告四犯、四犯再去报告干警,干警批准了还要有两人陪同,所有行动至少必须要有三个人一起。大伙儿全都闷着头在干劳役,你突然要上厕所了,室长、四犯也不愿意浪费自己的时间替你去报告啊,即使她们同意去了还要求别人放下手里的活陪你去,好不容易干警开了门,尿也折腾的没了。美容杂志上说女人每天要喝8杯水,可我们这些女人为了减少上厕所的时间却是尽量少喝水,喝的越少越好。
从司法部提出“人性化”管理之后,犯人的服刑待遇有了一些改善。监狱局规定犯人的劳役时间不能过长,晚上到了8点必须收工具,要让犯人收看电视新闻,每周要组织几次活动,犯人的伙食标准要提高等等。。。。。。犯人们一开始听到这样的政策真是高兴死了!其它的都无所谓,仅仅是晚上8点以后不能干活就足以让人兴奋不已了。因为劳役时间的缩短,劳役指标也就应该相应地减少,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大队干警说颁布这样的规定是要提高犯人在有效工作时间内的工作效率,时间缩短了,并不代表工作量的减少。这不是在开玩笑吗?本来16个小时才能干完的活现在要求在10个小时之内干完,单位时间内的工作量一下子就增大了,这样一来手脚快的人还有可能完成,手脚慢的自然是完不成了。怎么办呢?加班。8点钟从工厂间回来,这就算下班了,可回到监室里又发一大堆手工活给你做,真是让人哭笑不得。监狱的领导是要轮流值班的,如果今天是监狱长值班,那回到监室就不会再让干活了,每个人都坐在凳子上看电视,一大帮干警们小心翼翼地陪着监狱长一层楼一层楼地巡视过来,有时还会叫个犯人过来问话,你们现在劳动时间缩短了高不高兴啊?干警事先都和犯人打过招呼的,什么人来问什么话必须怎么回答,而且被叫起来的犯人肯定都是文盲犯。当然高兴。你们每天都看电视节目吗?啊,看的看的。你们有没有感觉到现在的改造政策比以前好啊?是,是比以前好,感谢政府!
我听着这样的对话心里真是觉得悲哀,监狱号称是改造犯人的地方,可是这些身穿制服的人却当着犯人的面弄虚作假,她们道貌岸然地站在旁边听着这样的对话难道不会脸红吗?
遇上有其他单位的人来参观,外面会马上通知监区,干警们迅速通知下来,把犯人带回监室,一个个坐的端端正正的看书的看书,看电视的看电视,参观的总是发出这样的感慨:哎呀,现在的犯人待遇可真好啊?我心想,那你进来试试。也有一些人写监狱长信箱,可该是怎样依然还是怎样。监狱长真的不知道吗?我看未必。
自从监狱有了晚上8点以后不能干活的规定,不但没有让人感到轻松,反而更加紧张了。8点以后的时间很多人没干完的活怎么办?继续干呗,可监狱真是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又下了一道新规定,8点以后干活的犯人抓住了就扣分。弄到我们搞不清楚干还是不干。可笑的是经常发生这样的场景:8点过后,犯人继续干活,值班干警替犯人望风,如果监狱值班干警来巡视,还没进门冈,我们的干警就迅速跑进来通知,快把劳役收起来,坐好看电视!我们手忙脚乱地把手里的活塞到床底下,一本正经地坐着看电视,等监狱干警一走,警报解除,继续吧!
有一年春节,干警休息7天,犯人休息三天,初一到初三。年三十这天干警下班前,小组组长发了一大堆手工活下来,并且宣布:队长说了,监狱规定春节期间不许干活,抓住了要扣分。但是,我们队长初四值班,她8点上班之前我们要把做好的活放在办公室,她要检查。许多人当时都反应不过来,这是什么鬼通知,!我一气之下站起来就要去办公室,我的同犯拉住了我,说,你又何必呢?这种地方什么怪事儿没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别人能过我们也能过。
弄虚作假在监狱里面已是见怪不怪了。组织犯人上课学习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监狱办了一个扫盲班,为了完成学习指标,强迫那些文盲犯去上课,我开始还弄不明白,这不是很好吗?可以学习,为什么那些文盲到了要上课的时间就骂爹骂娘的?后来才知道,这些去上课的人劳役指标是一点都不减的,去上了半天课,劳役怎么办?8点以后如果是不需要工具的就得偷偷摸摸地在监室里干,如果是需要工具的就没办法了,只有欠产。这些文盲犯没有文化,什么都不会,只有拼命干活才能拿点分数,和我们经济犯比,她们更加苦,经济犯大部分都做四犯,又经常写写文章,拿分儿的机会比较多,可文盲犯就不同了,只此华山一条路,如果欠产就要扣分,分数达不到就没办法减刑,当然她们要骂了。
干警们是巴不得犯人最好什么都不要去做,一门心思做劳役。监狱从体制上来说,不是企业,应该不是创收单位,为什么要这样让犯人去干活呢?美其名曰“劳动和教育想结合”,教育何在?难道这些表面的现象就代表了教育的成功吗?
司法部也好,监管局也罢,我相信政府改进监管体制改善服刑人员待遇的决心,可是下面的人如此操作,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人性化管理”什么时候才能真正落实到位?
路漫漫其修远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