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政府谈判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受到内外多种因素的制约。比如五大诉求中的第三,假设政府愿意赦免一般游行民众,但要惩治组织和资助者。黄之峰,陈安生,黎智英就不会接受。他们是组织者。而且他们很可能有超出五大诉求的更高目标,如香港独立。
所以尽管要求合理,政府愿意让步,妥协也未必能达成。因为群众智力低下,通常受到最激进的派别操纵。就跟一个人情绪激动时会走极端一样。而冷静的声音不会受到重视。香港抗议群众,心理目前已经是熊熊大火,我预测,跟六四一样,悲剧是他们的宿命。
香港的对局,正处于经典的“囚徒困境”,是一个纳什均衡点。双方如果死拼,结局一定对双方都是悲剧。如果各让一步,则双方会得到亚优化,全局会得到最优化的结果。
我再次列出在理性抗争条件下,政府完全可能做出的让步,但是这只能双方理性才可以达到。而这个条件似乎不成立:
撤恶法。已经达到。
重新定性运动。 政府应该接受。
不惩治所有参加者。政府可以部分让步,只惩治首要分子和幕后挑拨政府和民众关系,操纵暴行的势力,一般民众,因事出有因,应一律赦免。
独立审查警察。政府不会让步。大家应该相信警监会。
双普选。政府可以部分让步。根据基本法,普选已经有计划,按计划进行,政府可以适当加快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