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性打击对夫妻双方造成的伤害
正因前文谈到的10大变数的相互作用而引发人们对婚外异性产生的兴趣,通常对婚外异性的兴趣大多是在潜意识中产生,就象人们常说的“老婆(老公)人家的好,孩子自己的好”一样,至于人家的老婆(老公)好在哪里他(她)根本就不知道。当然也不排除相当部分人是有意识的,但笔者的主题意思,主要是以被“传统观念”认为比较正统、且又具备正常性欲要求人们的性变迁来进行剖析,作为对‘好色’无“耻”可言更具说服力的立论依据!
在正常性伴侣有意无意间的细小争吵或怄气甚至玩笑话都会在你来我往中,在双方的潜意识里由少集多由量变到质变,至使与原性伴侣之间哪怕是极微小的隔阂也会以几何型的放射状,迅速扩展而直接影响双方性生活的质量,这是因为,人们常会以性为武器,这就是“性打击”,只要对方稍有不从便以性相挟,但她(他)们并未意识到性是双刃剑,在伤害对方的同时,自己也在受到伤害,而且往往是更大的伤害,她(他)们更没想到,“性打击”
实际上是另一种形式的性虐待,只因婚后对性满足的要求远不同于婚前的(假设婚前已经有过性行为)那种最原始的性满足,婚后人们对性爱的乐趣处于不断升华状态,随着自身性知识的见长,加上听到的、看到的、想到的等等,都想作一番尝试而不枉此生做人一遭,但偏在此时却遭到“性打击”,不但享受新乐趣的期望落空,就连最原始的性满足都可望而不可极,这对其身理上、心理上、精神上所造成的伤害是无法估量的,这里就要考虑到其它“变数”的相互作用,尽管初始被‘打击者’会委曲求全以换取性欲上的基本需求,但久而久之也会感到“性”味索然,从而又会作用到其本身的性行为上,使其性能力大打折扣 ,这时原来的打击者又成为被打击者。然而事情远未到此结束, “变数” 还会继续作用下去。所以“性打击”的杀伤范围远远超出了“性乐趣”的本身,更可悲的是行为人常以性伴侣的认输而自鸣得意,甚至会为自己的“修理”工夫“了得”而津津乐道。
可叹的是,当你在倾听离婚夫妻的互相指责时,从来不会听到有关“性武器”的使用情况,或许是两人都不愿说,但更多的可能是双方根本就没意识到,就是这些常常不为人们所注意的“修理工夫”,导致了一发不可收拾的恶性循环,结果由无意识变成有意识(笔者将它称为性变迁的初期阶段)。
随之出现的对其他(她)异性产生兴趣,以期得到原有性伴侣所缺乏的某些乐趣也就不难解释了。在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所有对异性产生的兴趣,不管以何种理由或形式出现,无不都是由“性”决定、为满足性需求或以“性”为目的、受性欲支配所使然,概不例外,只是程度不同罢了!这是“天性”所需,故无可指责。
然而婚外恋的本身并不为人们所奇怪,但其形成和发展的速度之快竟使人难以置信,剔除卖淫嫖娼的不谈,时间最短的从第一次认识到上床仅用三、五个小时,别人一场舞尚未跳完,他(她)们却已经全部搞定了,难不令人瞠目结舌。其实这并不奇怪,由于长期遭受性压抑所造成的性饥渴加之自然界的异性相吸定律,更由于双方都具有一定的性经验,同有对性爱所产生的难以言表的无穷乐趣这一人类常识,更有无须为对方承担任何责任的相互认同等,在由这些综合因素促成的情况下,这无非是烈火遇干柴罢了。
然而这些行为往往会遭到有伤风化、爱情骗子、不道德以及下流等指责,显然这些指责都来自愚昧或幼稚的人们,而这些人无非是受那些所谓传统道德观念的卫道士以及御用文人们的误导所之,但这些天真的人们并不知道,在这个所谓的卫道士和御用文人的群体中,虽说正真圣洁的寥寥无几,而且几乎都在不同程度上患有性欲障碍甚至性变态!但绝大部分的也都在暗地里苟且偷欢,与其他(她)人相比,更有过之而无不及!既然连他(她)们自己都做不到的事情何以要让别人操守或尊从?这也正是笔者数十年来向不认同道德观念以及法律依据的由来。其它观点,容当后述。
唯一实话实说人 于200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