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藝謀綠卡問題
就“超生”事件,張藝謀通過其工作室官方微博,作了些回應。媒體上也發表了些評介。中新網刊文說,張藝謀曾辦綠卡為送孩子出國讀書。摘引如下:
張藝謀辦綠卡的事情,要追溯到1999年。當時,大女兒張末剛初中畢業,張藝謀為給她辦留學,去申請了美國綠卡。而在成功將女兒送去紐約讀書後,張藝謀隨即在不到一年時間裡就退掉了綠卡。據知情人回憶,當時張藝謀退綠卡時,美國官員們“都震驚了”,因為“他們只見過申請綠卡的,基本沒見過退綠卡的”。
在其他網站上,有評論文章認為,張藝謀退綠卡是“另有隱情”:張藝謀一直是全國政協委員。根據中國的法律規定,只有擁有中國國籍的人,才有當選人大代表的資格,而一旦不再擁有中國國籍,那麼其人大代表的資格也將被終止。雖然政協相關章程中並沒有涉及委員國籍的條例,但政協委員一般都是中國公民。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政協委員外籍是不行的。
熟悉美國移民法規的美國華人,都很清楚,在“張藝謀綠卡”問題上,有三個誤區。
其一,留學美國,跟有無綠卡無關。如果上的是私立學校,需要交學費。中國人赴美留學,只要獲得簽證即可。如果上的是公立學校,無需交學費。作為父母,無論是持學生簽證還是工作簽證居住在美國的,甚至是偷渡入美的,其孩子都有資格就讀公立中小學(包括一年幼兒園)。改革開放初期,留學美國的基本是上研究生院的,其中許多已經成家,孩子在美國都上公立中小學。現在,留學年齡大幅度降低。但赴美作訪問學者和受聘工作的,許多已有家室。他們的孩子都有資格享受美國中小學義務教育。
其二,綠卡是不需要退回的。美國對保持綠卡,制定了嚴格的法規。最關鍵的有兩條。
一是以美國作為基本居住地。具體地說,離開美國1年以上,必須事先申請取得“回鄉證”(reentrypermit),才可以回到美國新故鄉。即使離開美國不到1年,任何長短的時間,都可被認定為你的綠卡身份已經放棄(indetermining whether your status has been abandoned, any length ofabsence from the United States may be considered, even if less than1 year)。
二是報稅,必須向美國聯邦稅務局和所在州申報個人收入所得稅和收入(Required to fileyour income tax returns and report your income to the U.S. InternalRevenue Service and state taxingauthorities)。未能遵守其中一條,綠卡即視作放棄(abandoned),無需退回。美國林子大,未能遵紀守法保住綠卡的,大有人在。所謂張藝謀退綠卡時,美國官員們“都震驚了”的故事,只能是忽悠或意淫。
其三,綠卡與公民完全是兩回事。美國綠卡(Greencard)是俗稱。根據美國移民法,綠卡持有者的正式名稱是永久性居民(permanent resident)。綠卡持有者的權利是:若不違反移民法,可在美國永久居住;可在美國工作;可受到美國所有的法律的保護。但是,綠卡持有者並沒有改換國籍,中國人還是中國護照。從綠卡到美國公民還有一大段路。美國移民法規定:綠卡持有者可以通過“歸化”(Naturalization)入美國籍,成為美國公民,條件是“你成為永久居民至少已滿5年,且符合其他所有的要求”(Youhave been a permanent resident for at least 5 years and meet allother eligibilityrequirements)。與美國公民結婚的,永久居民的時間可縮短為3年。只有“歸化”後,才能成為美國公民,才是“改換國籍”。
據2009年3月8日新華網,張藝謀做客央視的“趙普訪會”,談到明星換國籍問題,他表示,自己早就把美國綠卡退了。“因為我現在在中國發展很好”。老謀深算的老謀子,雖然在美國綠卡問題上走了臭棋,但對於自己在哪裡方能“發展很好”、隨心所欲,還是極有自知之明的。他對《環球時報》近日的一篇高論一定強烈共鳴:“離開了祖國你將什麼都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