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宁决定回国担任“颜院长”,还没几天,就已闹得沸沸扬扬,几乎成了所有中文网站的头条新闻。
我先是看到一篇大作,认为是Google的Alphafold抢了颜宁们的生意,颜宁们经年累月辛辛苦苦做出来的成果,人家电脑上鼠标一点就出来了,颜宁由此决定换跑道去做颜院长。我觉得这说法很有趣,颇有新意,就打电话给一位内行朋友,他也觉得有点关系,但只要低调一些,不要处处和爱国连在一起,也没什么不对。最后他问我,是不是又想写文章了?我说,我一个外行人,写什么文章。
哪知又过了一两天,事情的发展超出了大部分人的预料。由于消息太多,真假难辨。对于信息爆炸,我一向根据48小时法则加以判断,即48小时无人异议,则大致是对的。有人更为保守,考察72小时。现在梳理要点如下。
(1) 颜宁团队通过实验观察,“发现”了葡萄糖如何进入细胞的秘密。从2009年开始,在顶级杂志上(包括《自然》)先后发表了19篇论文。
(2) 1993年人称网络第一写手的阎润涛博士和他的博士后指导教授Maloney在《细胞》发表了一篇论文,用理论模型准确预测了蛋白质载体的结构。阎和颜宁观察到的实际结构几乎一模一样。所以,任何科学工作者都会同意,颜宁“验证”了蛋白质模型,而不是“发现”,其关系和吴健雄验证李杨的“宇称不守恒”几乎一模一样。主要差别有两点。首先,阎先生的成果没有得到诺贝尔奖。另外,杨李的“宇称不守恒”七个月以后即被吴健雄实验验证,而阎先生的成果得到“验证”已经过了至少16年。
(3) 颜宁的文章对阎先生的工作只字未提,连含含糊糊提一句,然后轻描淡写放在参考文献都没有。当阎先生得知此事,很绅士地就此事询问颜宁,颜宁在微博上的回应不承认两者的工作有任何相似之处,并叫阎先生不要来“碰瓷”。
看到这一步,我这个“外行”人还是在自己身上看到了一些“内行”的亮点,忍不住说两句。请注意这儿是“外行人”加了定语“内行”。
首先,根据48小时法则,两者“发现”的确实是同一件事。只是颜宁在后,只能说是实验验证。这方面例子不计其数,前面提到吴健雄验证宇称不守恒,另一个著名例子就是实验验证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验证工作也很伟大,但和爱因斯坦他老人家的原创性工作还是不能比的。颜宁的工作肯定很伟大,即使有阎先生论文的背景还是很伟大。光环会有些折扣,人们还是会“高度赞扬”,就像人们对吴健雄的态度那样。吴健雄1975年当选美国物理学会会长,李杨却还无此殊荣。然而,颜宁对阎先生的工作不认账,还略带人身攻击地说人家“碰瓷”,这个方程式就变掉了。大家这么想,如果吴健雄的论文只字不提李杨,会是什么后果。我只能祝“颜院长”今后工作顺利了。
第二,不说颜宁后来的态度,她发表文章时是否确实不知道阎先生的工作。就我个人的亲身经验,不知道的可能性很小。我和博士后导师Percus在1991年解决了 Random Sequential Adsorption (RSA) 方面一个至少半个世纪的难题。在这之前,我们做了点热身运动,将RSA 在梯状晶格的严格解做出来了。我们将论文投送英国的 Journal of Physics A (JPA)。文章给退回来了,也没有说什么不对,就说不适合在那儿发表。我们投送Journal of Statistics,马上就发表了。大约半年后,我在 JPA看到以色列两个学者的一篇论文,用不同的方法解出了同样的问题。他们加了一条注解,谢谢审稿人指出,这个问题已经被Fan and Percus 在半年前解出。
这个例子问题或许说服力还不足,我们和以色列学者的文章没准是同一个审稿人(相差半年而已),才疏学浅的本人居然还碰到过另一件。1987年的高温超导热浪中,我和博士指导教授做出了这个浪潮中可能唯一的严格解,发表在 Physical Reviews B (PRB)。2010年,我回母校校友团聚(Reunion),导师告诉我,有人最近重复了我们23年前的工作,审稿人让编辑部把文章转给我的指导教授,并让他直接回复。
23年过去,PRB的审稿人还是知道我们23年前的工作,阎先生的工作比我的“成果”高了不知多少量级,颜宁和审稿人都不知道的可能性实在是微乎其微。现在假定审稿人知道阎先生的工作,比较费解的是,他怎么会允许颜宁的论文以目前这种形式发表,难不成堂堂《自然》杂志对审稿人的素质要求还不及JPA和PRB。退一万步,假定这小概率事件确实发生了,颜宁事后说明一下,就像那两位以色列学者那样,不就没事了。根据阎先生最初对颜宁文章的绅士风度,他绝对不会一直纠缠下去的。颜宁还是颜宁,只不过由李政道-杨振宁变为吴健雄而已。
假定48小时(现在240小时都不止了)法则是基本正确的,颜宁的做法,讲的文绉绉一点,是学术行为不规范。讲的不客气一点,就是心术不正了。但是说她造假或剽窃就言过其实了。
最后提一下颜宁的恩师施一公教授。多篇文章中,都有一个共同的错误信息,阎润涛和施一公的导师均为 Peter Maloney。这些文章还有个共同点,作者们对施一公在这场学术官司中至今保持沉默表示“不解”。这儿“不解”加了引号,我想他们觉得施一公在这件公案中也扮演了一定的角色。施一公1995年得到博士学位,他的“师兄”和“导师”1993年如此重要的文章,他怎么可能不知道?再往下想,我不禁感到不寒而栗,一身冷汗。
前面提到的那位内行朋友指出,施一公的博士指导教授是 Jeremy Berg,与Maloney在不同的系。这样,令我不寒而栗的“阴谋论”就不存在了。施一公不想趟这趟浑水也是可以理解的。
尽管我自认为有些许“内行“的亮点,但毕竟是”外行“,言多必失,就此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