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情竟然是个局”曰:搞情報:應當是誤殺
不问你信不信,只问你服不服。
重复妖妖定律:再漂亮的女人在老虎眼中也不过是一块糖脂肪蛋白质的混合物。
香港报纸网站臆想的香港警察的逻辑能说得通吗?不能。那个前家翁既然当过刑警队的警官(不一定是队长或副队长),就算不是技术骨干,至少也见过刑警队的人办过好多个案子吧。怎么可能蠢到一门心思搞毁尸灭迹而忘记警察当然从动机入手嘛。牠们那么贫,糖脂肪蛋白质的混合物那么富,当然牠们有犯案动机,警察当然第一时间找牠们来问嘛。而且警察与牠们的印特覅并不是平等的,警察可以做笔记、录音、录像,牠们只能凭脑子记忆。重复问几次,牠们肯定会前言不搭后语的。刑警队前警官怎么可能这么蠢将时间花在毁尸灭迹上而不是将牠们的解释简化得脑子可以记住的一句话:我有不在场证人。估计香港警察开始也以为是香港人雇佣大陆人的绑架案因为这种案以前重复发生过太多次了。特别是穷亲戚当司机,因为司机完全掌握老闆的作息规律,最容易勾结外鬼来绑架。一般来说穷亲戚并不出面免得事后被认出。
我估计吧,前家翁是绑架勒索,按牠刑警队前警官的经验想嫁祸给大陆人,但其实没有大陆人参加(或计划中有大陆人参加,但大陆人还没来得及出场,剧情就已经偏离剧本了)。没想到失手将牠提前弄死了,当场慌了手脚,因为事情没按计划进展。不过实在不明白香港那么大,有那么多荒郊,牠们又有车,为啥不挖个坑埋了,尽量缩短处理死尸的时间减少被发现的机会?这个糖脂肪蛋白质的混合物这次肯定得死,因为牠认识案犯。但案犯想先拿到赎金再撕票,属于无道之盗。这个糖脂肪蛋白质的混合物必须活到案犯拿到赎金之后,因为香港人对绑架案很熟悉,肯定要听到肉票的声音证实肉票还活着才肯付赎金的。
说因缘,以前听说过某佛得道前曾经弄死过一窝四只小鸟,被报服的事。这个糖脂肪蛋白质的混合物前世的前世会不会弄死了两只老雀,让四只雏雀成为孤儿?屁馥喇嘛的仁波切在哪?出来走两步说说因缘啊。
真没必要那么恨案犯。牠们都是为了钱,并不比糜联·储的股东更可恨,只是牠们没有印钞机而已。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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