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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曼、王赓、徐志摩(版本一)
送交者: lotus_eater 2006年05月18日10:51:21 于 [茗香茶语] 发送悄悄话

绝代风流——陆小曼(1)

2006-3-24 3:44:31

  她是上个世纪20年代曾经火树银花的女子,亦是一个被千夫所指的女子。

  她的前半生,是一只美艳的蝶,肆意炫耀着自己光彩照人的外表。她的后半生,是一只平凡的蝶,安宁,平静。

  徐志摩说:“一双眼睛也在说话,晴光里漾起心泉的秘密。”胡适说:“陆小曼是一道不可不看的风景。”

  小观音

  陆小曼名眉,别名小眉、小龙,笔名冷香人、蛮姑,1903年9月出生于十里洋场的大上海。据说这天恰巧是传说中观音菩萨的生日,而她恰又生得眉清目秀,肌白肤嫩,于是家里人又戏称她为“小观音”。

  她的父亲陆定,不仅是晚清举人,而且还留学日本,是早稻田大学毕业的高才生,日本名相伊藤博文的得意门生。在留学期间他还参加了孙中山先生的同盟会,并因此曾在民国初年袁世凯任大总统时被下令通缉。后被曹汝霖等营救,又在类似财政部的地方供职20多年,先后任过参事、司长等职,还创办了中华储蓄银行。她的母亲吴曼华出生于官宦世家,是当时少有的知书识理的妇女,她不仅文学功底深厚,而且还善画工笔画。他们先后共生育九个儿女,都不幸夭折或在中年时死去,只有排行第五的陆小曼幸存下来,因此对她宠爱有加,将她视为掌上明珠。因为生长在官僚家庭,父母望女成凤,家教极其严厉,陆小曼可以说是当时真正的大家闺秀,优厚的家庭条件使她受到了那个时代最好的教育。

  她幼时在上海上幼稚园,两岁随父母迁居北京,6岁进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女子附属小学读书,13岁转入法国人办的贵族学校北京圣心学堂学习法文、舞蹈、绘画、钢琴、礼仪等。其父还聘请英籍女教师在家中为她补习英文。她自小聪颖过人,在未踏出国门一步的情况下,十五六岁时,已精通英、法两国文字,英文论文、信札已能意到笔随,17岁时出落得亭亭玉立,仪态万方,能歌善舞,长于油画,同时还兼擅京昆两种唱腔,是当时交际场上一个聪明、漂亮、活泼、可爱的女子。顾维钧曾当着她父亲的面表扬她说:“陆建三(陆定)的面孔一点也不聪明,可是他女儿陆小曼小姐却那样漂亮、聪明。”她父亲听后,既啼笑皆非,又非常得意。

  可惜,才貌双全的她,虽然有锦衣玉食,却偏偏和病魔纠缠在一起,一生中饱尝病痛的折磨。苍白、病弱、常昏厥,她似乎暗合了西施捧心的中国式病态美学。病体让她对自己一筹莫展,也让她身边的人对她一筹莫展。徐志摩在《眉轩琐语》中多次提到:“曼昨晚又发跳病痒病,口说大脸四大金刚来也!真是孩子!”“曼的身体最叫我愁,一天24小时,她没有小半天舒服,我没有小半天完全定心。”她的表妹吴锦也曾回忆说:“陆小曼所受的病痛是常人无法想像的,从20岁到60岁,她每次大便都相当困难。在徐志摩死后,我和陆小曼生活在一起,就由我帮她用香油灌肠才得以排便。当时香油很紧缺,为了少排便,少麻烦,她尽量节制饮食,其中的苦绝非三言两语就能讲清的。”因为病,她不能用功做事业;因为病,她不能去国外发展;因为病,她逐渐学会了吸食鸦片——留洋归国时还抓了一艘贩毒走私船的徐志摩虽然对此稍有不满,也还是理解着,忍耐着。

  正所谓红颜薄命,一代才女陆小曼的人生似乎也如伴她一生的病痛般苦不堪言。

  北陆才女

  艳丽的容貌、富有的家世、出众的才情使陆小曼早在北京社交界就有了“南唐(唐瑛)北陆(陆小曼)”之誉。而她在文学艺术上的造诣更是让多数人觉得十分难能可贵。“她的古文基础很好,写旧诗的绝句,清新俏丽,颇有明清诗的特色;写文章,蕴藉婉转,很美,又无雕琢之气;她的工笔花卉和淡墨山水,颇见宋人院本的传统;而她写的新体小说,则诙谐直率……”(刘海粟)20世纪20年代上海滩上多才多艺的女子,她不是惟一的一个,但像她这样聪颖、美貌,集如此诸多方面的高评价于一身的才女却实在不多,故而更加令人叹为观止。

  她被誉为才女,确是实事求是的。由于健康的缘故,她无法肆意地游山玩水,只好将对大自然的满腔热爱倾吐到画笔之下。很小的时候她就开始学习西洋画,主攻静物写生和风景临摹。曾有外国人对她的作品赞叹不已,花了200法郎将其买去。但她对此却兴趣不大,后来拜刘海粟为师,改学一直酷爱的国画,到20世纪30年代,她在上海女画界已经小有名气。1929年她开始酝酿成立中国第一个女子美术家团体“中国女子书画会”。1941年,她在大新公司(今上海第一百货)开办了一次个人画展,展出100多幅作品,多为山水画。

  能画好山水的女人凤毛麟角,能作毫无匠气的山水画的女人更不多见。她的画秀润天成,总给人清新脱俗、飘逸潇洒之感。凡是看过她画的人,都认为她是个富于艺术天赋的女子。赵清阁称其画为“是文人画的风格”。

  除此之外,她在文学上也颇有成就。徐志摩生前,她很慵懒,没有动笔写过什么,最有名的要算他们共同创作的五幕话剧《卞昆冈》。剧本以“美、恋爱、死”为核心,崇尚唯美,充满悲剧色彩,后来由新华书店出了单行本。徐志摩死后,她开始兑现曾经对他许过的诺言:“我一定做一个你一向希望我所能成的一种人,我决心做人,我决心做一点认真的事业……”她终于做到了,她真的成了徐志摩希望的那种女子:知性,富有才情。


绝代风流——陆小曼(2)

2006-3-24 3:45:12

  为悼念失去的爱人,她倾尽全力整理编辑《志摩文集》,但因徐志摩的许多文章流传国外没有寻回最终作罢。至今,充满她才气和心血的那八册文集清样纸型仍保存在北京图书馆中。她还出版了《爱眉小札》,其中都是她与徐志摩的情书。她的文字清丽自然,别具一格,单是《哭摩》一文的文采就足以与徐志摩相媲美。

  在此期间,她还完成了平生惟一一篇小说《皇家饭店》。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女子面对饭店里的纸醉金迷,出淤泥而不染,最终保持了自己高洁品质的故事。她在小说里揭露了旧上海的黑暗、罪恶,反映了她对现实的不满,表达了对被侮辱和被损害的女性的同情。赵清阁给的评价很高:“描写细腻,技巧新颖,读之令人恍入其境,且富有戏剧意味。”她却说:“敷衍了一篇,拿到出版社,竟还受到好评。”

  还值得一提的是她与泰戈尔的一段情谊。1927年,泰戈尔再次来到上海并住在她和徐志摩的中式小屋里。虽然他停留的时间不长,但对她的影响却是巨大的。她后来回忆:“我们用英语交谈,彼此一点也不拘束,谈文学、谈诗歌、谈生活。他像一位学者,又像一位慈善的老人,非常坦诚,非常热情……在这几天中,志摩同我的全部精神都熔化在他一个人身上了。这也是我们婚后最快活的几天。泰戈尔对待我俩就像对自己的儿女一样地宠爱……”泰戈尔临走时为表示感谢还曾赠与她两件工艺品,她一直珍藏着,至今仍留存世上。

  水与火的缠绵

  陆小曼一生真正的凄苦是从她的婚姻生活开始的。

  1920年,年仅17岁的她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与无锡人王赓结婚。少女的情怀总是诗,年少的她满心欢喜地以为幸福的生活即将来临,却从没考虑过缺乏感情基础的婚姻所带来的危险。

  婚后不久,他们的差异便在生活方式与生活习惯上显现了出来。王赓办事认真负责,为准备授课经常埋头研究,而她生性风流,喜欢游乐,三天两头就往外头跑;学军事出身的王赓为人刻板,不会取悦女人,对妻子也是“爱护有余,温情不足”,而她浪漫天真,富于幻想,渴望温存。于是王赓认为她没有尽到一个妻子的责任,也没有守住妇道人家的本分;而她则认为王赓不够体贴,出过国、留过学还如此古板。

  就这样长期的寂寞使她愈加苦闷的时候,徐志摩,犹如天外来客,闯入她那孤寂、平静的情感世界,荡起一湖久也平息不了的涟漪。

  那是在一次偶然的舞会上,她与他共舞,充分领略了他的魅力;此后又与他长夜促膝谈心,倾诉了她的苦衷;随后还发现他与自己一样喜爱文艺、追求灵性,更加肯定他是自己所寻求的爱、美、自由的体现。她内心熊熊的激情,不由自主地就向外蔓延。“他那双放射神辉的眼睛照彻了我内心的肺腑,认明了我的隐痛,更用真挚的感情劝我不要再在骗人欺己中偷活,不要自己毁灭前程。他那种倾心相向的真情,才使我的生活转换了方向,同时也就跌入了恋爱的海洋。”当干柴遇上烈火,就像郁达夫说的那样,“志摩热情如火,小曼温柔如棉,两人碰在一起,自然会烧成一团,哪里还顾得了伦教纲常,更无视于宗法家风。”经过长达两年的努力与争取,她最终毅然决然和王赓离了婚,为了一个疯子一样的书生徐志摩,为了爱情,抛弃一切,成就了中国现代文人情史上最轰动的一章。那些平日里对她怜香惜玉的人全部倒戈相向了,正所谓“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在那人言可畏的社会里,她成了社会所认为的不道德的女人。这恐怕也是个性淳厚的她始料未及的。

  与徐志摩在北京完成了轰轰烈烈的热恋并再次结婚后,1927年,她回到上海的弄堂里开始了她的又一段婚姻生活。

  从小的养尊处优使她过惯了豪华奢侈的生活。来到上海后,她在当时一个颇有名的弄堂里租下了一层楼,月租要100多块大洋,还雇了佣人,养了车。后来又搬到延安路上的四明村,也是上乘的房屋。她还渐渐爱上了上海的夜生活,每天总是跳舞、打牌、看戏或玩票,直到半夜三更,还频频光顾“大西洋”、“一品香”等地方吃大餐。她出手阔绰,热衷于结交名人、名伶,喜欢穿梭于各种社交场合,很快就成了上海社交界的中心人物。如此挥霍无度,自然使从事文学事业、没有过多财富的徐志摩窘迫不堪。他开始南北奔波,为多求一些收入,不得不在光华大学、东吴大学、大夏大学到处兼课,课余还赶写诗文,赚取稿费。除此之外,他还转手古董字画、做房地产掮客,不顾疲惫地去赚每一分钱。但如此辛苦所得的收入仍不够满足她的奢靡生活,两个对金钱毫无概念的人最终被金钱所困。

  陆小曼开始觉得徐志摩不如婚前对她好。她觉得婚后的志摩只是管她而不再爱她,她开始对他有些失望。她曾对郁达夫的妻子王映霞抱怨:“照理讲,婚后的生活应该比过去甜蜜和幸福,实则不然,结婚成了爱情的坟墓。”她还说道:“我是笼中的小鸟,我要飞,飞向郁郁苍苍的树林,自由自在。”随着蜜月的激情逐渐趋于平静,对现实过于理想化的想像使两个人性格志趣上的差异逐渐露出了端倪。

  对于夫妻感情出现的裂痕,陆小曼毫不在乎,依然昏天黑地地玩着。此时,徐志摩已经辞去了上海的职务,应胡适之邀北上北大任教。他劝她随他北上,而她留恋上海的花花世界,执意不肯离开。无奈,徐志摩只得上海、北平两处跑。为此,他常常搭乘飞机,从而为他的英年早逝埋下了伏笔。


绝代风流——陆小曼(3)

2006-3-24 3:46:05

  1931年11月17日,徐志摩从北平回到上海,晚上和几个朋友在家中聊天。陆小曼依然是很晚才回家,而且喝得醉眼朦胧。第二天,徐志摩耐心开导、劝说她,当时她正在烟榻上过鸦片烟瘾,突然发起小姐脾气,抓起烟灯就往徐志摩身上砸去。虽然没有砸中他的脑袋,却贴着额角飞过,打掉了他的眼镜。徐志摩彻底地绝望了,他悄然离家到了南京,准备19日搭乘飞机,飞往北平。后因故改乘邮政班机,结果飞机飞到济南附近的党家庄时,遇到漫天大雾,误触山头失事。一代风流才子就此逝世,死状极惨。

  得知噩耗,陆小曼悲痛欲绝,立刻就昏厥了过去,醒来后更是痛哭流涕,气若游丝。她在给胡适的信中说:“我受此一击,脑子都有些麻木了,有时心痛起来眼前直是发黑,一生为人,到今天才知道人的心竟是真的会痛如刀绞,苍天凭空抢去了我惟一可爱的摩,想起他待我的柔情蜜意,叫我真不能一日独活。我的眼泪也已流干,这两日只是一阵阵干痛,哭笑不能。”

  徐志摩之死使她变得冷静理智。她念念不忘她的爱人,“在她的卧室里悬挂着徐志摩的大幅遗像,每隔几天,她总要买一束鲜花送给他。她对我说:‘艳美的鲜花是志摩的,他是永远不会凋谢的,所以我不让鲜花有枯萎的一天。’她还在玻璃板下压了一张她用正楷写的白居易的诗: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赵清阁)出版志摩遗文,编纂志摩全集,她从未放弃过自己志摩夫人的身份。她的不幸是在志摩的眼中她不是一个贤妻良母,她的“罪过”在于她没有给志摩生下一儿半女,而这正是志摩在乎和希望的。有人觉得她可恶,她也承认她是自私的。但若以今天的眼光来看,她的过错和不幸只不过是因为蔑视假道学,而过于注重自身的感受,重视“个体生命的自由”而已,所以她才不见容于当时的社会伦理,不见容于传统社会对女性角色的规范。

  所以,即使她以这样大无畏的精神赢来了她跟徐志摩的婚姻,但是最终依然上不见谅于北平的文人,下不见容于老家的父母。徐志摩与她结婚五年,付出了宝贵的生命,更使后人大多带着一种批判、责难的眼光去看她,这也成为她后来自暴自弃的根本原因。徐志摩想改造她的决心让她厌烦,直到他死后她才愧悔交加,哭倒灵堂,以此来表达迟来的爱意。她曾对赵清阁说:“我没杀志摩,志摩为我而死。”言下不无深深的悔意。因此无论社会舆论如何沸沸扬扬,她从不自我辩解,默默隐忍着内外交加的痛苦。

  “小曼是爱志摩的,始终爱志摩。他飞升以来,小曼素服裹身,我从未见她穿过一袭红色的旗袍,而且闭门不出,谢绝一切比较阔气的宾客,也没有再到舞厅去跳过一次舞……”(王映霞)年纪轻轻就成了寡妇的她最终洗尽铅华,谢绝一切的游宴,很快地憔悴了。

  对于这场两个已婚男女的爱情悲剧,兴许还是她母亲的一句话表达得最为恰当也最为沉痛:“小曼害了志摩,志摩也害了小曼,两人是互为因果的。”

  沉沦

  在大多数人心目中,陆小曼是一个奢华虚浮、颓废浪荡的女子。她确实与传统的女性不同,但用现代人的眼光看,她也不过只是个最具勇气、毫不伪饰、敢于追求个人幸福的真女子,最平常不过。她也许有点骄慢,但最重的却是真情。她真诚待人,豪爽义气,既不追名也不逐利。甚至有人作出这样的评价:“男人中有梅兰芳,女人中有陆小曼,都是人缘极好,只看那见过其面的人,无不被其真诚相待所感动。”她的好友赵清阁也在书中回忆说:“我们是以诚相见、仁义相待的至交好友,因此成为莫逆知己。不像泛泛人海中有一种所谓‘朋友’的人,表面上和你亲亲热热,暗地里却极力中伤陷害,恨不得置你于死地。”由此可见她敦厚和率性的赤子之心。

  她一生所嫁的两个丈夫,都是极其出色的男子,有家世,有学问,有地位,有品貌。但她的可贵在于离开王赓来爱徐志摩时依然坚持不改变自己,无论这个“自己”被人议论得多么不堪,她都可以不在乎。她找寻真爱,并为此奋不顾身。真爱永逝,她便素面朝天,勤勤恳恳。她是一个情感的觉醒者,是少有的率性女子之一,因此一些人在赏识她的同时又诋毁她。因为中国人不赞成太触目的女人,而她太令人眼红。

  徐志摩死后,29岁的她独自背负起所有的罪名,29岁之后的日子里所有的苦与罪,所有的寂寞与相思,所有入骨的痛与孤寂都将由她一个人担当。这对于一个仅29岁的女人来说是残忍的,于是,为了摆脱无边的寂寞,她愈加沉迷于“诱人”的鸦片不能自拔。

  鸦片烟不仅麻醉了她的灵魂,也深深毒害了她的健康。据苏雪林回忆:“小曼长年卧病,连见我们也是在病榻上。我记得她的脸色白中泛青,头发也是蓬乱的,一口牙齿脱落精光,也不另镶一副,牙龈也是黑黑的,可见毒瘾之深。”

  由于未能摆脱吸食鸦片的恶习,加上平日生活的奢华,家中开支很大,徐志摩家里也不再接济她,所以她的生活逐渐窘迫。继王赓和徐志摩之后,她开始与翁瑞午过同居生活。

  翁瑞午是徐志摩的好友,会唱京戏,昆曲也很拿手,深得梅兰芳赏识,被胡适称为“自负风雅的俗子”。他是个世家子弟,曾任上海江南造船厂会计主任,做房地产生意,严格地说是个掮客,家中相当富有。徐志摩生前陆小曼经常请他帮助推拿以除病痛,而她吸食鸦片也是由他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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