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西安长相守
云起花落
有人说,你会因为爱上一个人而爱上他的城市的。所谓爱屋及乌。我想我也是。 是在学校优秀生事迹宣传橱窗里看到风的照片的,下面有他自己撰写的材料,非常大气的不浮夸的文字,配上他身着法国队服的阳光朝气的面容,赏心悦目。 风是校学生会主席。深得校方青睐。不解的是,他并没有太好的人缘,我向周围的人打听他,竟听到不屑之辞,知道吗,我们叫他人渣。 心一抖。为什么? 为了学生会主席这个虚名,不择手段。不过只是一所学校里的官衔,非要如此营役吗。虽然不能否认,他的文字和歌声都不差,外形俊朗。但,他内涵不足,能力不佳,上任以来,毫无建树。 风声名狼籍。 那个时候我是刚入校的新生,单纯固执。虽然听到这些非议,却丝毫不影响他在我心中的地位。反而愤愤不平,木秀于林,风必催之。 似乎幼稚得有些轻率,但居然就是这样,因为一张照片,对一个人,念念不忘。 风的家乡在西安。一个古老沉静的地方。 于是总是一脸向往,西安,西安,西安。我知道我会去那个城市。因为是他的城市。 风的身边,莺飞燕舞,丽人无数。而我太过平庸。无论容颜,或者才气。偶尔路遇,不过只是风平浪静地点头,寒暄,离去。他的嘴角总是保持无所谓的神情。 风兼任文学社副社长,为此,我考入其中,常常写些小文章,发表在校刊上,轻轻淡淡地在字里行间吐露心结。也渐渐在校园里有些名气,有时候也会有人给我写评论,比较固定的一个,笔名叫做翊君。 那一年,文学社和广播室两个社团的联谊圣诞晚会上,风兴致很高。一连唱了好几首歌,非常投入。尤其是一首《想说爱你不容易》。听着,我竟会想要流泪,在人潮汹涌的都市寻找内心完美的自我,你是不是有些在意。 悠扬的乐曲声中,看到他与那些活泼开朗的女孩起舞,如鱼得水的样子让我心里非常难过。我却并无胆量,从容上前,邀他共舞。我恨我自己的懦弱。 听见了心内的挣扎,犹豫了许久,我还是起身,唱了一首歌。《太阳花》。我自己作词作曲的歌曲。献给我倾慕的人。 歌词反复吟哦着无望和自卑。我悲伤,因为你高高在上,我说你带我走吧,连我都觉得荒唐。你说一切都已晚了,一切都已错了,你说你,就要下山了。除了你我还能为谁把花儿开,除了你我还能为谁把歌儿唱,你说在等待我成长,可我一直是这个模样,因为你给我的爱,是我等不到的晚上。 太阳花对太阳的爱恋,结果无非如此。 我唱得非常专心,尽管歌词是直白简陋的,可是,意外得到了不少掌声。放下话筒回到座位时,风走过来,微笑地望着我,问道,小姐——也是我们社团的吗。 我无言。 文学社不过32个人。 有一天,我去语音室上课,路过三楼,望见风正倚在阳台,眯着眼看操场。操场上有许多人。但顺着他的视线,我知道,他看的,是一个女孩。那女孩我认识,豪门千金。出手阔绰,性情开朗。 我知道,我不会有戏。 憾恨我并无三千年的法力,下不成一场促使我们顺理成章邂逅至相爱的绵绵春雨。 所以只能是枉凝眉。 没多久,风毕业了,带了那个女孩回西安。 我去送他,火车站里,他握一握我的手,低声道,其实我知道你。我会给你写信。 只是这一句话,让我站成树,守着,在他永远不会再来的归途。哪怕风刀霜剑,我一直微笑着,站成树。在春天到来时,迎风招展着,开出一树灿烂的爱意。 是22点29分的火车,临上车时,风流泪了。而我,只是站着,没有泪,一滴泪都没有。我告诉自己,要清晰地记住心里的他,深爱的他的——模样。 风的离去,对我而言,是一剑封喉,致命。而医学上说,致命的伤,是没有任何疼痛感的。 后来果然有他写来的信,信里极尽深情,他说我是直取人心的女孩,我的文章他都看过。他说,他珍惜我,所以不愿意给我带来哪怕一丝伤害。所以,只能无情至绝情,不再见我。署名是翊君。 2000年的元旦,跨世纪的时辰,风打来电话,用他一贯平静的语气,泛泛地谈论着天气,工作,如今的世道艰难,握住话筒,想要说些什么,又不知从何说起。许久许久,他才说,给你写信,只是为了告诉你,我的心。但这不是最重要的东西。我们只能在在文字中相恋,我将化做字符,闪烁于你游离的指间,揣测你美丽的、不欲人知的心事……我们缘结在来世。今生,我想把握的,是另一重天。 直到风收了线,我依然赤脚在冰凉的水泥地上站了很久。我用了四年的时间去爱一个人,却不能用四年的时间来忘记他,奈何? 要无数次地挣扎追悔,才能在空白的信纸上写下他的名字,要千万次地说服自己,才能写下我的问候,却没有勇气和他说上哪怕一句心事。然后一整晚,站在阳台上数星星,每次数的数目都不一样。 毕业后,我选择了回家乡,一个离西安路途遥遥的城市。风偶尔有信来。 我们相隔遥远。无论地域到生活质量。 我只不过拥有一份不错的工作,不薄的薪水。但杯水车薪。 我当然知道死生契阔,但悲哀的是,终究无法执子之手,说上一句“与子携老”。他只是个世俗的男子,需要名利的滋润,需要所有人的尊敬,以及其他男人都渴望得到的东西。他渴望的是高品质的生活。出入上流社会。 我知道。 他富贵的妻所给他的,远不是我所能给。我只可能是红颜知己。如此的定位。 提醒自己,应该忘记他,过平静的生活。偶尔也会痴想某一日天堑可以变成通途。 但真的只是痴想啊,其实心中早已洞彻澄明,这是一段毫无希望的期待,正如期待风的凝结。 知道他不是值得托付的人,但无论如何,我爱他。 夜里睡不着觉的时候,翻开影集看,他微笑的样子让我心动依然。 或者这就是我爱上他的初衷。在1996年初秋,有温暖的午后阳光,他的容颜,以及才气。念中学的时候,认为大学里的学生会主席是俊朗、朝气,才华横溢的。而当现实中的人和梦想合而为一、丝毫不差的时候,除了爱,我还能做些什么? 简单的心,简单的爱慕,然而,并不轻松。 七月份,我去西安。 打了电话约他出来,他说忙。隔了一日,才匆匆赶过来。 在宾馆,他坐在床上,我半跪在地毯上,把头倚在他腿上。 多么温馨煽情的镜头。 可是,我依然如此卑微。 他不过只是在施舍。我们就像一株株植物,活着的目的就是寻找水源。但却无法互相帮助。即使侥幸找到了对方,也只能在黑暗的泥土里根须相握。遥望,彼此祝福。脉脉千愁诗易就,盈盈一水语难成。 晚上8点,他起身要走。只是8点,还很早。 是真的爱他啊,又舍不得。不顾自尊请他多留一会,他执意不肯。 终于弄至山穷水尽。 只好一再迁就,送他走。 西安的喧嚣大街上,行人悠然自得,只有他行色匆匆。 他的妻,在等待。 天知道我有多么多么多么多么地爱这个男人。注视着他远去背影,胸口有种痉挛的疼痛。街头音像店里,远远地放着歌,越往远处飞去,你越在我心里,而我却是你不要的回忆。 于他,我只不过是可有可无,如果干涉到他的正常生活,那么他会毫不留情地抽身远离。理智和情感冲突时,他放弃的是情感。因为前者,可以给他带来所有的物质保障。 锦衣夜行。这是繁华美丽的城市啊,我就这样送走了我最爱的人。失去自尊。 曾经说过,我不会在男人面前示弱,不会有声有泪地哭,更不会有声无泪地号。 可是,我在无声有泪地泣。 痛不欲生。 既有今日,为何念念不忘橱窗里他的笑颜? 已有当初,奈何今日奔赴千里结局仍只如此! 天昏地暗时,身后站了一名男子。他叫林煜。 半个月后,林煜向我求婚。 那天恰是风的生日。不知他在何处逍遥。但身边必然会有他富贵的妻。绝不会给他打电话,我识实达务。 而,林煜是温和的男人,叫我宝贝儿,宠我爱我,收入不菲。我在情路上走得太累,太辛苦了,想停下来了,我愿意靠着他,暖暖和和地过一辈子。 我会跟他走,嫁给他,做他的妻。在未来的岁月里,我也定会很努力地助他成为幸福的男人,事业有成,家庭和美。 我爱风,这本是我的劫难。他永远是我心底最柔软的名词。 因为一见钟情的爱慕。所以放纵自己沉迷。我这样爱他,不可自拔。 可是,泥沼之中,生命是更为重要的东西。他要自保,我亦无法任由自己成为他的累赘。 所以,我只能离开。 2001年秋天,已是待嫁新娘的我开始收拾东西,准备离开家乡,定居西安。常常会对一些珍之重之的东西发上一两个小时的呆。都是风送给我的。包括他自己录制的一盘磁带。里面,有他的声音他的歌。 我回想着,微笑着,心平气和。 还有一些信,都是他写给我的。从很久以前到不久以前。 但是,没有以后了。 我的婚期,定在12月19日。 那是个与风无关的季节。我会是美丽的新娘。 我在9月18日和林煜一起去拍婚纱照。照片中的我,穿旗袍的样子像刘嘉玲。之所以选在9月18日,因为,5年前的那天,初识风。 12月12夜,和林煜一起去酒店订酒席,意外重逢风。其时,富丽堂皇的大厅里,他出席酒会,回眸见我,低声和周围的人打了个招呼,急步走过来。我只矜持地挽着林煜,微笑着告诉他,一个星期后,彼时,此地,我结婚,请来。 原以为,他会内敛而虚伪地举杯说恭喜。 不想,他手中的酒杯应声落地。脸色苍白。 这样的失态,我已满足。 我的婚礼上,风没有来,只是托人送来丰厚的礼包,我打开,仔细地点,里面是29999元。里面还有一张纸条,风苍劲的字体写了短短的话:这些钱,足够买三只钻戒了,我要圈住你,来世,再来世,一共是三生。你要记得。到时,绝不容你挣扎。 只是,今生已矣,来生再见的,还是不是默默关注我的文字却始终克制自己走近的风,还是不是那个在火车站里,流着泪向我挥手道别的风,还是不是那个给我写来温情言语的风? 也许依然,只是一再辜负真心的物质为重的自私的风。 和他,将诀别今生。我只想好好把握自己的生活。不再有他。如果真有轮回,我只希望来生变成一张窗帘,那种阶梯教室里的,厚厚的,黑红两色的窗帘,在有风的日子舒展身躯,自由享受阳光和风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