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江婚约在前,而胡与韦莲司发生感情在后,这是不争的事实。问题是他们两人之间并不是只有一种柏拉图式的精神之恋。有迹象表明胡与韦莲司在1933年9月的两次重逢时,他们两人有共浴爱河之经历。因为在一封1933年9月27日的信中,韦莲司对胡适不仅旧事重提,而且今昔对比:
“你塑造了一个幻象中的女子———亲爱的适,让我们继续穿着这身正式的外衣吧,否则你所喜爱的这个幻象中的女子就会死去。我是如此平凡的一个凡人,一旦你整个了解我的时候,失望会让你伤心的,而在你我之间具有重大意义的激励和启发也将随之死去。
“[现在]这件正式的外衣已经褪到地板上了———你已经全然地了解了我,胡适———你是不是更喜欢那个幻象中的女子呢?她也许很美妙,但她毕竟是我,那个胸部扁平而又不善于持家的我,那个头脑不清而又不得体的我,是这个我触摸到了你的身体和眼睛。我简直不能相信,你竟爱上了这么一个可怜的东西,然而,你的爱却裹住了我。”
也许有人会说,单凭这些文字,并不能表明胡适和韦莲司之间真的有性爱关系。“孤证是史家之大忌”,所以一开始,我也不敢确定,可是当我读到1958年胡适回台后韦莲司写给他的一封信时,我相信自己是对的。在这封信中,韦莲司说送了一套银制餐具给江冬秀,并将冬秀二字以中文和英文分别刻在餐具上,以表示自己对冬秀的景仰。紧接着就有这样的文字:
“有些讲究礼貌而又受过亚洲式教育的西方朋友建议,致赠这套小礼物的规矩应该是我称她为‘姐姐’。而实际上,她比我小几岁,这在西方,却反而更值得骄傲。”
众所周知,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只有“妾”才会称丈夫先娶的女人为“姐姐”,而韦莲司显然承认了这样的事实。胡适与韦莲司的这种关系保持了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