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导读上有人为悲剧寻找“原因”,主观认定年纪不相配的就不能相爱,从而质疑女方当初结婚目的的不纯而不是感情随时间环境的变质,更有甚者,还认为女方因此咎由自取为杀人犯开脱(顺便说一句,这是在那个人真是杀人犯的前提下,看来没有人怀疑那人没有做过,却为他作过来开脱。我认为真正定罪前这样议论不妥)。
但爱情本来是很难用理智去为各种条件称斤两的,喜欢上的,就是最后不欢而散,也是劫数难逃。我的前男友也是比我大一倍,但可以说,是我第一个真正喜欢的人,可能也是最后一个,喜欢得对他的渴望想小孩渴望一件玩具似的,日日夜夜都惦记着,平时优柔寡断也可以很快很决绝地做决定,甚至可以为了他伤害人,当然现在不得好结果也是我该受的报应,但就是当初我知道这么短暂最后这么bitter,我怀疑我不试过也是不甘心的,真正喜欢过一个人就不会再不在乎Mr. Whoever在身边了。虽然他成就不错,但我情愿他没有那些成就,那么他最后就不会有那些对我的猜忌,对某人恶意的一句“sugar daddy”如此敏感。
看看电影"shopgirl“吧,那里面的挣扎和伤害是很真实的,可惜的是现实没有一个jeremy会那么轻易地回来。
请不要理所当然地把自己的想法去猜度他人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