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秦汉对通奸罪犯基本延用周礼的男女不义交则刑宫,但也有了
些变化:受害丈夫对通奸妻子的私自惩罚开始被接受。在动荡的魏
晋期间,通奸者崭被写入刑法。但这是暂时的,由隋到唐朝,宫刑
被逐渐废除,取而代之的是有期徒刑。大唐不亏为中国历史上辉煌
的一页,就在处理通奸罪一事也可见一斑。
大唐法律规定,通奸男女判有期徒刑一年半;如果是已婚女子,则
判两年。更有意思的是,大唐禁止受害丈夫私自报复奸夫奸妇:如
果受害丈夫杀死奸夫奸妇,会被以故意杀人罪惩罚。这里笔者可以
挑明,俺倡议恢复通奸罪,就是想回到唐朝去。嘿嘿。
国家分裂社会动荡,奸夫奸妇的日子也就更难过。五代十国期间,
法律中又规定对通奸罪犯可以施行极刑。笔者以为这是外来文化影
响所致。当社会渐趋稳定,外来野蛮文化被同化后,极刑渐渐被
放弃,统治者通奸罪不至死。
大宋虽弱,但是思想文化科技还是非常开明的。有关通奸罪,基本延
用唐朝的律法。到了元朝,通奸罪的处罚从原来的徒刑被减轻到杖刑:
就是挨大板子,男女各杖七十七,如果是已婚女子,杖八十七。
如果大家以为奸夫奸妇总算盼到了深山出太阳,可以长出一口气,那
就大错特错了。因为元的法律容忍受害丈夫对奸夫奸妇的当场报复,也
就是捉奸杀奸,如果丈夫当场抓住奸夫奸妇,可以把他们处死而无罪。
可以说,通奸变得更加的危险,也许更加的刺激,想想一边翻云覆雨,
一边担心老公带刀踢门。 嘿嘿。
(明清延用元律,捉奸杀奸被继承下来,考虑到元明清的外族
成份,这也就可以理解了)
(太忙,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