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在美国控告雇主种族歧视(九) |
| 送交者: 龚小夏 2008年02月25日08:58:41 于 [茗香茶语]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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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重温被审讯的经历 四月十日上午九点,我和我的两位律师按时来到了代表电台的侯根—哈得逊的办公室。律师行里一老一少两位律师、一位法庭记录员已经在等我们了。台长作为被告也在座。 看见我,台长竟然假模假样地走过来,双手拍着我的肩膀居高临下地说: “完了之后不要生气呀。”(No hard feelings after this, all right?) 我没有回答,心想看看到底最后谁会生气。 对方的确很傲慢。看他们的架势,一副漫不经心、对我们爱理不理的样子,是认定了用不了几个回合就能把我打垮。他们大概觉得,我们这些亚洲移民逆来顺受惯了,经不住吓唬。骄兵必败,等着瞧。 一开始,对方果然摆出了气势汹汹的阵势。法庭记录员负责让我宣誓,绝不说假话。宣誓过后,电台的律师又加上一句,说: “你要是敢说假话,就要负法律责任,知道吗?” 我回答道: “真话我还担心不够时间说呢,哪里有空去想假话。” 这让律师愣了一下,大概没想到我不仅不害怕,还要回嘴。他更没有预料到的是,我从年青时起就天不怕地不怕,跟上级顶嘴出了名。七十年代的时候连我的专案组的人都被气得够呛。况且别看是移民,在美国呆了那么多年之后,我用英文顶嘴的本事决不亚于用中文。就这一下子,他的气焰突然下去了一截。 问过了姓名、年龄、经历等等基本的问题之后,公司的律师从文件夹里拿出了几张复印的材料。他和台长得意地对看了一眼,慢条斯理地拿起着几张纸,装模作样地看了二十秒钟,之后提出了这么个问题: “你是否曾经接受过Ian Buruma的采访?” Buruma是一位著名的荷兰籍作家。他曾经在《纽约客》杂志和他自己的书里写到过我。 “是。”我回答。 律师脸上一副得意的神色,看样子是要对我进行致命的一击。 “书里面这样引用你:‘我们成长的时候,在那个制度下被教导去毫无羞耻地撒谎,根本不要任何原则就可以去违心地说话。’这是否就是对你自己的描述?” 这就是他们的致命杀手锏?简直太可笑了。于是我毫不犹豫地应道: “当然不是。我就是因为拒绝按照那样去做当年才被关到牢里去的呀。” 律师被这突如其来的回答噎得半天说不出话来,得意洋洋的脸盘一下子蔫了下去。如果我本来还因为不知对方底细有点紧张的话,这一下就完全放松了——我怀疑,这律师恐怕是在二五眼糊弄事,他引用我的话完全是断章取义,连那段话的上下文都没有看过,甚至没搞清楚我的个人背景,否则怎么会提出如此糟糕的问题还沾沾自喜?电台在这人身上几百美元一小时花得真是冤枉。 开始后不久,我就发现了律师问话的一个诀窍。他总是试图在我话说到一半的时候打断,可是如果过后读起记录,却像是我已经说完了一个整句子。比如: “你从一开始就不喜欢电台台长这个人,对吗?” 这时候,我无论是回答是或者不是,将来在法庭上他都可以用来反对我。如果我承认不喜欢这个人,那么我与他的冲突就是我个人意气,老板有权开除一个不喜欢他、不与他合作的管理人员。而如果我说不是,那么我已经在过去的言论中留下了不少我讨厌他的证据,结果就会成为我在法庭记录上撒谎。提出这个问题的要害,就是只让我给一个是或者否的回答,而不给我时间去解释为什么不喜欢这个人的原因。这是我的律师们早就警告过的。 明白了这其中的诡计,我就这样回答: “以下三个原因让我不喜欢他。首先,下列证据证明他公开歧视亚洲人……;第二,……;第三,……” “三个原因”这样的说法一出去,对方只要不让我讲完这三个原因,我的律师就可以指责他们切断证词。我一面作长长的回答,尽量将种族歧视的事实缓慢而有条有理地一遍又一遍重复,而且在他可能切断我的地方哪怕是语法不通也要加上连词。一旦他切断我,这些连词都会出现在法庭记录上,证明是他断章取义,不让我讲完话。有时我还故意在连词后面停顿一下,看他拿我怎么办。这时哪怕他吭了一声,也会被记录下来,那就成他打断我了。 看着对面的律师急得屁股在椅子上来回挪动,我暗地里有几分高兴,却也依旧不急不慢地将简单的事实说了许多遍。不就是看谁熬得过谁,看谁先沉不住气吗,我等了这么长时间,才有机会当面告诉那个台长,他如何以种族主义的态度来歧视亚裔雇员,而且法律规定他还不能回嘴,我高兴得很,才不生气、不着急呢。而且,对方两个律师加上一个法庭记录员,诉讼费以每小时上千美元的速度在增长,我这边却毫无损失,这回看看世界上究竟谁怕谁。 律师用了各种方式,将我是否与台长个人不和的问题重复了许多遍,期待我在不耐烦之后给他一个简单的是或者否的回答,或者对他发脾气。我也就不厌其烦,将同样的事实重复了许多遍。有几次他中间打断我,说:“这些话你前面已经说过了!” 我的律师也毫不留情,马上反击说:“你的问题也早已问过了!” 于是,我又将事实重复一遍。 说到底,电台台长及其亲信也好,他的律师也好,实在对我们这样的人也太缺乏了解了。当年被关起来的时候,被审讯可是每天的功课,弄不好还要连续被审好几天,每天十来个小时,动不动就被审讯人员断喝一声“老实交待”,更不用说被拉到台上去批斗了。那可真称得上是“学习班”。被审了无数场、斗了好几场之后,像我这样性格火爆的人也没了脾气。现在对面这个律师还不敢对我太不客气,我自己又有两个律师坐在身边保驾,当年耀武扬威的台长现在只能老老实实地闭上嘴,坐在那里听我不断地说亚裔雇员如何反感他的种族主义做法,如何认为他和他手下那几员爱将既腐败又无能。看着这老头气得脸上青一阵红一阵,觉得着实替电台里常年被欺负的亚裔雇员出了口气。所以,律师越是显出不耐烦,我在那里说得就越高兴。 律师拿出了我那份电子邮件(他们认为那是我捣乱的最确凿证据),问道: “你说他们(电台高层)不像专制者,对吗?” “不是。我说制度不允许他们那么专制。”我回答。 “那么他们并不专制了?”他大概是想让我承认高层管理们不专制,这样他接下来就可以说是我在无理取闹。 “不对,他们很专制,但这是美国,他们没有绝对专制那样的权力。”我才不上当呢。 “那你的邮件是不是说得不对,因为他们并不像专制者?” “他们不过是没法像专制政权那样夺去数以百万计的人的生命。” 律师几乎绝望了,说: “他们没有杀过人,对吗?” “但愿没有。”我的回答有点半开玩笑。 我都几乎能听见坐在对面的台长将牙齿咬得咯咯响。 律师只好将话题转开: “你为什么说电台管理层与美国背道而驰?” 这我可有发挥的机会了。 “我对美国的理解是,这是个有法制、有公正,人人平等的国家。这个国家给了像我这样的移民以种种机会。我认为,任何将人分作等级并且不给一些特定的人群以机会,就是与美国精神背道而驰。” 按照法律,对方的律师每天只能够问上七个小时。如果还没问完,或者经过被讯问一方的许可继续延长,或者另外再 找时间。如果先被讯问的一方同意延长时间,对方也必须给予相应的许可。也就是说,电台的律师一天内讯问我十个小时,我的律师也可以在一天内讯问台长十个小时。有来有往,彼此公平。 快到七小时的时候,对方律师要求延长。我的律师叫停,问我该怎么办。 “我正说得高兴呢。让他们随便延长。十八个小时也没有关系,只要他们顶得住。你们如果需要,可以轮流去休息。” 我的两位律师开怀大笑,说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客户,竟然追着对方去盘问自己。 到了第十小时的时候,我还在高高兴兴地来回说着电台种族歧视、高层管理腐败无能、以及反工会的事情,对方却有点顶不住了。坐在我对面的公司律师,脸上一副疲劳和无奈的神色。他身边的台长却是脸色铁青。而另外一位年轻的黑人女律师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话,但总是一副极为感兴趣的样子。结果,到了晚上八点时讯问只好停止。 我的两位律师板着脸和我一起走进电梯,门刚一关上,两人的脸上板不住了,立即放声大笑。 “打了几十年官司,我们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有趣的讯问。”贝蒂说。 “今天他们可是碰上被审讯的老将了,活该他们倒霉。”我笑着对他们讲述了当年在中国文革期间当“反革命”被几十个人车轮盘问的历史。律师们吃了一大惊,没想到我竟然还有这么点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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