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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子与幸福
送交者: 俞蓓芳 2002年08月16日16:21:25 于 [茗香茶语] 发送悄悄话

  记得在将近18岁的时候,自己还没有收入,身上的衣服,脚上的鞋子自然全是父母供的,几乎穿了18年姐姐哥哥的鞋子,而且大多数的是哥哥各个时期的鞋子,甚至有父亲少年时期留下的,我们全家人,说严重点是有节俭的美德,说明白点是穷。于是鞋子衣服都传代。而这到现在已经是习惯了,母亲把我所有的旧东西都收藏起来,说也许你将来有个女儿呢,她还用得上的。她这个愿望,到现在还没有实现。

  到了我工作的时候,我父亲在外地给我买了一双奇怪的鞋子,红得象火一样,鞋跟很细小,象一根小拇指点在地上,与地面接触的是一个铁钉,走到哪里都发出与众不同地铿锵声。穿这样的鞋子很需要一把力气,你想,这么纤小的一个支点要支持几乎全身的的重量,走路是多辛苦的事情。而那是18岁,突然象变了一个人一样,喜欢花衣服,喜欢把头发弄卷,喜欢胭脂口红,包括喜欢火红的高跟鞋。看那个年代的照片,很难相信那是我自己,一个俗气的少女。18岁包含了许多幻想,也伴随着无人能够了解的寂寞,虽然很快21岁的时候我就结婚了,可18岁的我,居然还没有开始人生中的第一次恋爱。那时候的心态,我想我是妄图得到一些关注的,人生还是空白,在没有其他资本可以炫耀人前的时候,我想年轻漂亮穿着鲜艳也许也是成为焦点的理由,结果事实证明我的想法错了。人生中的第一次恋爱感觉竟然是单恋,而且未遂。我去向一个英俊而成熟的男士告白,他找了很多种理由推辞,你看,我们年纪相差那么远,你长大的时候我已经老了,你会失望的。我说不会的不会的,我欣赏你现在的样子,也欣赏你老的样子。他说,我已经有女朋友了。他把女友带到我面前,居然是个不美丽的家伙,脸上无脂粉,衣服素淡,与我更大的不同是一肚子的学问!他们手拉手走出我的视线,他最后留给我的一句话是:对不起,我更喜欢平常女人。

  这就是胭脂口红、漂亮衣服、火红高跟鞋留给我的故事。

  接下来的岁月,我喜欢黑布鞋,这只有在上海的小花园布鞋店和北京王府井百货大楼才能见到的手工制品,浅口,黑色布面白色布底,鞋底千针万线,当然与传统的布鞋略有不同,鞋底有一层橡胶,可以穿比较长的日子。这让我想起小时侯祖母给我做的绣花鞋子,缎面,有鲜艳的牡丹。手工的东西,总让我想到他人的辛苦和温暖。都不记得在王府井和小花园买过多少双这样的鞋子了,因为现在的工艺总有些粗糙的地方,鞋底并不是整张整张坚实的白布,而是一些布匹的边角料,一样的千辛万苦,却是将碎布缝在一起,很奇怪的想法,对布的节约,对人工的漠视。直接结果是,让我们这一族布鞋爱好者,不停地消费口袋里的人民币。我买的布鞋不夸张地说也快接近100双了。

  可以见得,那是一个比较长的日子,那些年我喜欢丝绸的消色的衣物,比如米白色的大绸衬衫,长到膝盖,黑色的双绉丝裙子,长到脚背,脚下一双黑圆口布鞋。脸自然也是上帝本来给的脸,头发一年一年留下去,最长的时候,头发也到了膝盖。身上没有一点点的化学东西,那些年名牌衣服名牌鞋子法国化妆品赚不到我一分钱。正是崇尚自然素朴的年轻时代。

  正是忙着与人恋爱的时代,甚至坐咖啡馆,跳迪斯科,听音乐会都是差不多的装束。要么黑白色要么深浅的咖啡色,布料不是棉麻就是丝绸,打开衣橱或者旅行箱,颜色布料都大同小异。要加以说明的,那些年在上海家里的时间很少,大多要到过中国年才回家,几乎一年四季在外地,上学,拍戏,旅游。工作和恋爱都在大好河山不同城市之间,别提多迤俪了。旅行箱里总背了很多双布鞋。

  那些很与众人不同的装束,包括布鞋,真为我赢得了注目、欣赏和恋情。

  有时候想想自己真不是传统女人,所谓从一而终,嫁个瘸子拐子也跟一辈子的念头从没有想过,到现在半老去,终于没有觉得遗憾,年轻时候恰如其份地该做的都做了。人生若不是如此过,岂非很糟糕,年轻时候不充分爱和被爱,哪个年龄才做?

  有一年,我答应了一个好朋友的邀请,结束了一年又一年的游荡漂泊。回了上海,开始了正常地上下班生活。

  记得那年正好30岁。以为18岁是一个开始,30岁是一个结束,牛仔裤,布鞋,大衣大裤被我统共送了出去,以为老了,接下来的岁月应该不需要这些道具了。

  应该穿些什么,真让我很费思量,我已经习惯休闲装,在摄制组的时候的粗布的工人装束,一个公务人员的着装?只能破财买回一大堆套装,配常规的浅口皮鞋。在这些年我深刻地感觉人民币之重要,一件西服质地剪裁制作的好坏,皮鞋的合脚舒适程度几乎完全是人民币决定的,蹩脚的东西,穿在身上,怪诞、别扭,尤其是皮鞋,劣质低价的货色只可能反复磨砺你的脚,甚至磨损出血。为了皮肉不受苦,只能让那些黑心的商人赚取暴利了。结果是左手来,右手去,每月没有一分钱省得下。

  人生中经常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情,在30岁之后,我的一位10多年的朋友最后成了我的爱人。直到今天,我仍然觉得,以前的人生,真是如梦幻烟云,短暂到不能天长地久,不重要到随时可以失去,而只有这件事情的发生和继续的过程中,我有长相斯守的强烈愿望。于是他的愿望在我来说象圣旨。我又变成了一个典型的恋爱中的女人,发长,裙短,衣服小,鞋跟细。

  我在一年一年变,同事朋友看得眼花。

  寻常人回家就换上了拖鞋,软软的鞋底鞋面,一日劳作脚底也会疲劳。家是让人放松温暖的地方。自然少不了它。

  与爱情相比,我人生更多的时间是花在写字上的,过去没有电脑的时代,家里成堆的字纸,后来东南西北我都背一个笔记本,现在每天16小时以上在办公室的电脑前,比分给爱人的时间都多。在办公室我总放上一双拖鞋,夜来时间,除去坚硬的皮鞋,换上一双软底拖鞋,与电脑直面,开始自己作家生活。让自己脚处于最舒服的状态,不为了女文员的职业形象,不再需要北方山东面海西面寺庙南方森林地那么奔波,也不需要取悦谁,电脑前自我最完整纯粹,何不就一双拖鞋。

  人生也就是几双鞋子,与人恋爱一双高跟鞋,走南闯北一双双的布鞋,朝九晚五一双皮鞋,夜来一双拖鞋,走回自己灵魂身边。

  菩提本无树,世界上也没有幸福这件东西,而内心,在那个无可形容的地方生有无可形容菩提与幸福。

  西谚说,穿一双合适的鞋,去往那个叫幸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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