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解释一下为什么题为“初读”,我读书很快,第一遍肯定不敢说是精读,假如读了第一遍觉得好的话,我通常再仔细地读一遍。
在图书馆排了六个多月队之后,终于拿到了这本奥总自传,订书的时候马马虎虎,居然订的是一本big print,呵呵,难怪排这么长时间队。
奥总这本自传是在1995年初版的,当时他还没有当总统的念头,所以书中基本没有体现“鸿鹄之志”。书分三部分,第一部分讲他的父母如何相遇结婚,以及他的童年;第二部分讲奥总在芝加哥当社区组织者的经历;第三部分将他第一次去非洲寻根。
第一部分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毋须重复;第二部分,说实话我觉得是本书最没趣的一部分;第三部分,回肯尼亚省亲,都是家里七姑八姨的琐碎事情,如果80年有台湾老兵回大陆省亲,写出来的话估计也是这样的一地鸡毛。
这本书很多的篇幅是讲奥总的父亲。从书中看他肯定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他的儿子和女儿们似乎都智力超常,上的都是一流大学,这些孩子不是同一个女人生的,足以说明孩子们的智慧来自是奥爹的遗传。
奥爹是个典型的不负责任的男人,他去美国的时候在非洲已经有了一个太太,并育有一儿一女,但到了夏威夷他就和奥妈在一起了,他告诉她已经和非洲的太太离婚(这话是奥妈说的-也有可能是奥总自己说的) ,总在夏威夷他和奥妈在一起生了奥总;之后,奥爹去了哈佛深造,和奥妈&小奥两地分居。据奥妈说是她自己提出离婚的,但是从书中看更多的可能是奥爹根本不当她们母子一回事,他在哈佛一年期间又有了一个新的白人女友,读完书回肯尼亚,那女人还跟了去,做了二夫人,给小奥添了两个弟弟。后来的故事是这女人在奥爹没落的时候离开他,等他东山再起又有了很多新女友,给奥总再添了小弟弟一两个。
奥总跟着祖父母长大,这是我们都知道的,其间他只见过父亲一次,是在他10岁的时候,他的父亲回美国一个月。书中有分教,这时那个从哈佛跟去非洲的美国女人离开奥爹,奥爹此行的一个目的就是想让奥妈带小奥跟他回去,好在这时奥妈和第二任老公还没有离婚,所以这事没成,不然美国现在谁是总统还很难说。奥总的文笔在描写这次与父亲的见面时非常细腻,感动得我也涕零片刻。
书中几乎每一页都有讨论黑白种族问题,我觉得奥总心里是拿自己当黑人的,书中有一段-很短-描写他DATE一个白人女孩时的那种“没有归属感”的感觉,你可以知道他虽然和白人祖父母长大,但心理上更认同黑人。不过他是一个心态比较平衡的人,非常清楚黑人这个种族的问题,同时他也清楚白人这个种族的问题。
假如不是他当选上了美国总统,我怀疑这部书能有多大的销售量(我还没有古构过) 。也许是因为没有共鸣,我觉得书并不是顶好看,估计不会再仔细读第二遍,但是从奥总的文字感觉他不是一个偏激的人,善于倾听,愿意从他人的角度去理解问题,这大概是作为好的领袖的一个必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