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涵:您的题目很吸引人,但您对没有搞清的事和人横加指责,还上纲上线,很伤人心!
今年1月31日,我到本地最有名的珠宝店用现金替我小孙女买生肖吊坠,回家一看并不是如该店的广告所说“99.99纯金吊坠”而是“99.99纯金箔吊坠”。第二天立即持发票去该店要求退货。被告知“99.99纯金箔也就是99.99纯金”,“不能退!”,我反复恳求他们。我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给孙女送礼的机会不会太多了,我不忍心送金箔吊坠给自己的孙女,经过3个小时的恳求,他们答应“宽大处理”“可以给你3个月有效期的STORE CREADITE”,你可以在三个月内用STORE CREADITE购买本店商品。我又寻找了半小时,实在找不到满意的东西,后来勉强找到了一件价值360多元的东西,我和他们商量,我买下这件东西,多余的70元,“请您退现金给我”,被告知“不行!”。3月3日,我再持STORE CREADITE去该店请求退现金给我,还是被告知“不行!”,情急之下我只好向一位正在购物的顾客请求“帮个忙”,我当着柜台小姐对他说“他们店欠了我429元”,因为我看到他要付的款与我的STORE CREADITE相近。这是一位从国内来的与我儿子年龄相近的大款,没想到投过来是一道鄙夷的目光“不行!”
笑涵:您的例子使我想起了那一道鄙夷的目光!再次伤了我的心!我没偷!没抢!没骗!我有什么“丢人”的?您的题目倒是使我想起了,大多数在国内退休以后到美国的同胞,向美国政府隐瞒了他们在国内领退休金的事实,向财政困难的美国政府骗取老人福利。这件事早晚会暴露,一旦暴露,给我们华人同胞声誉会造成巨大的伤害!在您的这个极为重要的标题下。应呼吁同胞们不要做这种丢人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