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野草》是我非常喜爱的,少年时代,我常常会抱着它发呆。鲁迅的文字好,
杂文犀利,思想深刻,另外鲁迅的旧体诗写得很好,梦里依稀慈母泪、花开花落两
由之等等,都令人过目难忘。
但鲁迅留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他写的小说,鲁迅的小说都很悲哀,传递出一种令
人窒息的感觉(我甚至怀疑鲁迅的小说是否带有一点日本文学的痕迹),曹禺的几
部戏剧,也是如此。
悲剧很伟大,但它总要有激荡心灵的东西才是崇高的,或令人难忘的,而鲁迅、曹
禺的作品,今天回过头去想,除了悲哀还是悲哀,虽然评论家可以把它写起来,说
是如何深刻伟大,但那没有用的,因为读者观众,得不到那种当下直透的心灵震撼。
中国有南、北鲁学,评说鲁迅,按理说总归是有门径的,但我怀疑,是否有人真正
透彻评论过鲁迅悲剧作品的得与失。英国的哈代,一生也是写尽小人物的悲情人生,
也是读之令人感伤到窒息,但哈代的作品,总有一种悲天悯人的情怀,仿佛一个无
声的大灵魂负载着人世间的所有痛苦,所以从前读哈代,是我的最爱之一。还有契
可夫,也是写小人物的,也让人永难忘怀。
鲁迅对悲剧的认知是深刻的,但这不等于他能写出好的悲剧故事。直观来讲,鲁迅
悲剧和曹禺悲剧都属于价值悲剧,没有能够震撼人的心灵的东西,而与之相比,在
西方传统中,从古希腊一直到近、现代,无数优秀的悲剧都是震撼人的心灵的。中
国的《三国》、《红楼梦》,也是震撼灵魂的,另外郭沫若的悲剧大气磅礴,也比
曹禺写得好。
鲁迅的悲情小说似乎缺少了一点什么东西,但到底缺失了什么,我也一直也说不上
来,此中有真义,欲辨已忘言。
直到今天小丫头老人家,拉着祥林嫂的手进茶馆,我才忽然把这桩事情搞明白了 ─
─ 悲剧,并非写得深刻、写得悲哀便是好悲剧,悲剧的真正灵魂,在于悲剧人物的
可爱。人物越可爱,悲剧就越感人、越令人难忘、越伟大。发生在一个可爱的人身
上的悲剧,令人感受到的是痛苦;发生在一个并不可爱的人身上的悲剧,令人感受
到的是悲哀。痛苦震撼人的心灵,悲哀却不会,这是区别好、坏悲剧的唯一根本标
志,它竟然如此简单。
鲁迅的悲剧小说,困惑了我二十多年,它既不能让人爱之,又无法让人漠视,今天
这个纠结总算是有了一个说法 ── 鲁迅的小说中,没有可爱的人。比如祥林嫂、
阿Q、孔乙己、闰土、涓生和子君。。。无一例外,都不是令人难忘的可爱的人,而
这一点,大大降低了鲁迅的悲剧小说的文学价值。
“悲剧,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喜剧,是把没有价值的东西撕破给人看。”
鲁迅这两句话,我崇拜了近三十年,因为它入木三分的透彻和简洁。但鲁迅这两句
话,其实应该是这样的 ── 悲剧,是把可爱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喜剧,是把可憎
的东西撕破给人看。人类价值体现于文学,仅在可爱与可憎而已。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契诃夫:《万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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