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评书时间到:黑将军 |
| 送交者: 广交天下 2004年02月25日18:44:10 于 [茗香茶语]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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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将军 一、 蓝天,白云,青山。山脚下,一只野兔正在阳光下低着头,专心啃食地上的青草。一切是那么的安静。一阵轻风吹过。那野兔倏的站立,一对长耳竖起并不停的变换角度,然后便朝着山上的密林逃去。过不多久,马蹄声由远而近。一队人马狼狈而至,继而亦消失在那密林之中。又过一阵。又一队人马杀到山脚。为首的一员将领满身血迹,手持铁枪,虽眉骨清秀,但肤色黝黑,目光逼人,威风凛凛。猛勒缰绳,胯下的黑马放慢脚步。众人停聚在山脚下。 “将军,会不会有埋伏?”后面一人问道。那为首的将领手中仍然拎着铁枪,逼人的目光正在审视地形,笑道:“怎么可能那么快?但是我们跟来的兵力不多,大部人马还在后面。此地易守难攻,尤其不利于骑兵作战。”又道:“此山不算太高。我们马上分两队包抄过去,截住敌人去路,然后放火烧山。等到那时后面主力人马也能赶到,定能将敌人一网打尽,击毙贼王。” 最后一丝晚霞也消失在夜色中。突然间火光四起,号角震天。紧接着是呐喊声,马叫声,兵器相撞声,将本该寂静的山林搅得天翻地覆。 二、 孟成才二十五岁,但天生神力,勇猛无敌。手中的铁枪虽是凡物,除了沉点儿跟其他铁枪没有其他不同,但一到他手中,至今没有穿不透的甲盾。因为曾多次拼死救过皇上的命,又兼少年老成战功赫赫,所以得到例外提拔,年纪轻轻官拜将军。黑人黑马黑枪,人称“黑将军”。 此次奉命率领先头部队,追击唯一一个仍然拒绝臣服的贼王。如果这次可以击毙贼王,他的部下就会纷纷投降,所谓树倒猢狲散。本以为可以带着属下人马轻取贼王首级,怎料敌人有所准备,异常凶猛。自己立功心切,主力未到就出击。结果己方伤亡惨重。虽然后来主力赶至,但已难阻挡敌人逃去。更何况敌人分成小股,向多个方向逃去,更是难辨真贼王在哪只队伍中。 然而终究是有迹象的。在判断出其他部队都是有意吸引追兵之后,孟成向最低调的一小股敌兵逃串的方向追去。然而身后并没有一员属下跟随。 三、 山谷,平原。平原,山谷。一个个敌将掉队之后被孟成用箭射杀或用枪刺杀,甚至是经不起连续多天的征战奔波,自己坠马而死。孟成终于在有一个山脚下看到贼王的背影,并追至树林中用最后的力量将其击毙。不可能做到的事,他做到了。随后便再也坚持不住疲劳和伤势,伏在马背上,昏厥过去。 四、 孟成好像做了一个梦。一个白衣仙女给他擦拭脸上的血迹。她乌黑的长发,洁白的面庞,闪亮的双眸,还有那微微的叹息声。然后时间就静止了。 他再睁开双眼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个水潭边。清澈的泉水从上面的石缝中落下,从不间断,就好像静止的水晶柱挂在石壁上。身上的伤口虽然不是很重,但数量很多,隐隐作痛。仔细察看,伤口被敷过药。不禁想起那梦中的仙女:“难道是真的?”他站起身来,发现四周都是高大的树木,再远处是青山环绕。四周张望良久,并无一个人影,只有几只鸟儿偶尔飞过。在谭边石台上还有着一张方斤,上面放着一些不知名的水果。孟成的肚子不争气的叫了起来。他马上将水果都囫囵吞下去。然而一员武将的肚子岂是这么容易添饱的。这几个水果不吃也就罢了,这一吃反倒更加感到饥饿。 一只白兔在树林中左冲右突,好像非常敏捷。然而它并不知道其实自己正在进入黑将军的射程。 当孟成手持那只白兔正准备生火的时候,看见了梦中的白衣仙女。然而那女子正在面无表情的看着他,看着他手中那只中箭的白兔。孟成知道自己闯了祸,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是好。良久,那女子开口了,“也不能怪你,这是你的本性。”转身飘然而去。 孟成呆站在那里,再看看手中的白兔,杀人无数的黑将军第一次觉得这个生命也有点可怜。然而那兔肉终究还是被吃进了孟成的肚子,从而给予了孟成走出山谷回到京师的能量。 五、 当孟成手提有点儿腐烂的贼王首级赶回京城的时候,已经获悉贼王残部纷纷归降。因为皇上已经放出消息说贼王已死,是一种心理战术。贼王即使没死,目的也达到了。 摘盔卸甲,沐浴更衣之后,孟成随着太监的指引来到了御花园。皇上已经在那里等着了。 “天下终于又重归一统,孟爱卿有何想法?” “这正是皇上乃真龙天子的最好证明,末将能为皇上效力而感到荣幸。皇上可曾考虑过北征和西进,继续扩展版图?”说完有些后悔。要知道现在天下太平了,孟成虽然没读过太多的书,但兔死狗烹的说法也听说过。这时候最忌讳的就是居功自傲。“能为皇上效力”是不是有点着重了自己的功绩?虽然皇上在称帝之前也曾亲自驰骋战场,和他们兄弟相称,但毕竟是皇上。伴君如伴虎,这个道理无人不晓。任何一句不妥的话都可能引起皇上的不快。而这不快,很可能就带来杀身之祸。 “哈哈哈哈。英雄出少年。孟爱卿果然是一片雄心啊。” 孟成觉得自己头皮发麻。原来是这最后一句说错了。 “壮志可嘉。但是中原征战太久,人心思安。又兼土地长期荒芜,物资匮乏,应该休生养息了。就算征战了那么多领土,如果不能管理好,反倒冒崩溃的危险。” “皇上英明。”孟成赶紧找机会弥补。 “目前一切形势都在控制之中。朕现在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们一众武将。功成名就之后,难免有空虚。那些老将自然可以告老还乡,封妻荫子。但年轻将领却仍想建功立业,不愿虚度时光。” 孟成心想,这不是说我呢吗? 皇上续道:“自古便有兔死狗烹之说。”听到这时孟成冷汗直冒。但皇上又道:“但朕与众爱卿出生入死,情同兄弟,又怎会做出那么狠心之事?” 孟成心一横,道:“末将愿自行了断。”举掌向自己面门,做势欲拍。 “住手!”皇上失声叫道,“朕不是这个意思。如果你们都一个个离朕而去,朕这个皇帝还有什么乐趣?朕还想每年都看到你们一面。你不知道,这个皇帝做起来其实很痛苦。孤,寡,哎。” 孟成不敢说话。 “朕的意思是,想办法给你安排一份差事,可以让你继续建功立业。” 这时候,孟成的心才真的放下了。“末将在!” “哈哈哈哈,你让朕又想起来几年前的日子,难忘啊。”“朕的意思是天下虽然一统,但是很多地方盗贼横行,仍然需要维持秩序。朕想让你去帮助维持治安,专门对付那些普通官兵难以捉拿的飞贼大盗,嗯,还有那些密谋行刺朕的反贼余党。你不归任何地方官管辖,可以自主行事。但考虑到你惯于马上作战,不知道你是否愿意做这个苦差呢?” 孟成能说不吗? “你的铁枪也许已经不适合了,你可以到朕的藏宝室中挑选几样上等的兵器。”然而孟成什么也没拿,除了一团缠在小木棒上的天蚕丝。那杆枪,早已是孟成的生命,怎么可能换掉? 六、 这几个月,孟成象游魂一般漫无目的到处流浪。那些反贼余党能行刺皇上?他们有多少斤两,孟成心中有数。皇上的胆子是越来越小了。 偶尔碰到官兵剿灭流寇的时候,孟成便冲进去击杀贼寇中武艺高强的头目,然后扬长而去。然而在这之后仍是无尽的空虚。孟成不喜欢酒,不喜欢女人,严格说是从未尝过女人的滋味。他没有什么娱乐,除了在战场上冲锋陷阵。现在的孟成,依然留恋着黑盔黑甲,骑着胯下的黑马,驼着黑铁枪,闯荡江湖,去做高级捕快的差事。 七、 沙河县内一条小巷,胡二手里掂着从马裁缝那里勒索来的钱,眉飞色舞的正踱着方步。突然前面现出一个膀大腰圆满脸横肉的大汉,大喝一声:“小兔崽子!”胡二吓得手中的铜板差点儿掉下去。他连忙把钱纳入怀中,满脸堆笑:“原来是刘三爷,嘿嘿,嘿嘿。” “你小子不想活了,老子的羊你也敢放!”此人刘金魁,是沙河县的恶霸。摆摊的做买卖的等等,都要向他交保护费。连知县都要让他三分。 “站住!” 胡二转身就逃,可没逃几步,就被四个汉子挡住去路。心叫惨了,又想一个总比四个容易对付,于是翻身又奔刘金魁冲去。先是虚张声势往右冲,待姓刘的挪动脚步,胡二突然又往左闪去。 说是迟,那时快。胡二的喉咙被刘金魁的大手一把纠住,然后就觉得脚尖离地,轰隆一声,后脑重重撞在墙上。 “跑?你能跑出我手心吗?”刘金魁另一只手伸进胡二怀中,抓出一把铜钱。“妈了巴子的,小兔崽子赚的不少啊。” “三爷,只有四文是马裁缝的,其余的都是......” “都是偷来的吧。今天我把你扔去喂狗!”说罢把铜板抛在地上,抓着胡二脖子的手开始加力。胡二脸色立刻涨红,再发不出一点声音。 “你就是刘金魁吗?”语调不急不慢,但声音洪亮,刘金魁的手不由自主的松了力,回头看去。 说话的人衣着单薄,衣服皱皱巴巴,脚上却是一双皮靴,非常滑稽。然而脸色铁黑,一双虎目正瞪着刘金魁。此人正是黑将军孟成。 “老子就是。你想死么?”这地头蛇习惯于任何时候都威吓别人,以维护自己的淫威。 孟成再不答话,一步步朝刘金魁走去。刘金魁脸上稍稍变色,随即眼露凶光,放开胡二,转过身来,举起手阻止四名手下介入。 孟成最后两步突然加快,闪电般来到刘金魁面前。刘金魁镇定自若。心想此人的轻功真是马马虎虎。孟成举起左掌向刘金魁面门拍落,劲力威猛。刘金魁暗喜,比力气,你不是碰到祖宗了吗?举起左臂去迎孟成的左碗,欲将孟成的左掌架飞,然后两人身形变换,右手攻击孟成的侧背。 那知道这左臂却扑了个空,孟成那左掌竟然是虚招。那么劲力实足的一掌竟然是虚招,这是因为真正的一招劲力比那更强得多。孟成右掌平伸,力惯五指,直插刘金魁的腹部。刘金魁大惊,右臂在非常别扭的姿态下迅速扫来,欲将孟成的右掌隔开。然而黑将军的手臂就如铁枪的枪杆,哪是那么容易格得开的?只是稍微偏了一点,但一样插进了刘金魁的腹部。 孟成用尸体上的衣服擦净自己手上的血迹。刘金魁那四个小喽罗早已逃之夭夭,而胡二正弯腰忙着捡滚到角落里的铜钱。 八、 孟成是为了追踪“神盗无痕”叶洛秋而来到沙河县的。但听到本地恶霸刘金魁的一些劣迹之后,便决定除掉此人。因为怕提着铁枪去把对方吓跑,所以才着便装,势必要一击得手。 打听不到叶洛秋的消息,孟成又回到客栈。店小二忙陪笑过来,“孟爷,一位公子给您留了一封信。”“什么样人?”“怎么说呢,真是一表人才,肯定是富贵人家的公子。看上去二十多岁,穿一身白,手上还拿把扇子。” 九、 “闻知孟兄寻觅在下已久,不敢躲藏。明日午时,黑山之侧,沙河之滨,欲睹将军风采。洛秋敬上。” 孟成卯时便从客栈出发。盔甲齐整,骑着黑马,片刻便来到沙河边的泥沙滩。黑山脚下,河水滔滔,水面宽阔。孟成翻身下马,任马儿在山脚的草地下吃草。这匹黑马跟他在一起有三年了。孟成又在琢磨上一次晕倒在马上,黑马是怎么把他驼进山谷里去的。又是如何被“白衣仙女”看到…… 一直等到卯时,也没见到半个人影。孟成正觉得不耐烦,听见远处有人呼喊。 “孟兄莫走,小弟在此!” 孟成寻声观望,只见沙河上游一只崭新的小船飞流而至,船上一男一女,皆身穿白衣,风采迷人。那女子正是“白衣仙女”。只见她手中竹蒿略弯,小船稳稳的停在河中。那男子纵身跃起,从船上越过数丈,飘落岸边,向孟成走来。 孟成并没有被这绝世轻功吸引,自从他看到了那“白衣仙女”,便再也没有把目光移开。但那女子却没有瞅他一眼。 “雪莲她说不想见你。女孩子气量小,孟兄务须放在心上。” “雪莲?”孟成下意识的问道,但也同时清醒了过来。 “雪莲是她的名字。她姓秦。” 孟成目光转冷,细细打量着眼前的叶洛秋。“你就是神盗无痕叶洛秋?” 不等叶洛秋回答。孟成又道:“不要跟我称兄道弟。猫和老鼠不能成为兄弟。” “哈哈,孟将军何以如此大火气?在下虽然是贼,但只取不义之财。况且被盗之人都是富豪,根本不会因为失窃而受到多大影响。” “别人都在干活做工,而你这样的人不劳而获,实乃蠹虫。” “孟将军不也是一样是蠹虫?” “我怎么跟你一样。你是贼,我是除贼的,纳命来!” 孟成本来手握铁枪的前端,手腕一抖,铁枪就如同袖箭般穿了出去,旋转着刺向叶洛秋的胸膛。就算是叶洛秋前胸有纯钢的护心境,也会被淬钢的枪头钻碎。 然而叶洛秋并没有把孟成放在心上。在他看来,就是蒙上眼睛,孟成也永远刺他不到。 两人便在这河边缠斗在一起。孟成一员武将,骑射皆通,但在陆上的功夫却大打折扣。主要是腿上的功夫不行,轻功太差。而叶洛秋闪转腾挪,游刃有余。并不时贴近用手上纸扇进招。当然想要用扇子点到孟成也不容易。孟成枪法纯熟,就算扇子击中孟成,恐怕也难免被铁枪扫中,两败俱伤。叶洛秋怎么肯冒这个危险呢。因为孟成虽然想杀他,但是他却不想杀孟成。按理说铁枪沉重,孟成支持不了太久。可是孟成是什么人物,无数次天翻地覆,从早到晚的战役锤炼出来的惊人体力。所以如此打下去,肯定是漫长的战斗。 大概一百多个回合,叶洛秋突然跳出。 “孟将军神勇,在下领教了。” “哪里走?”孟成大步如飞,提枪追来。眼看追上,叶洛秋飞身跃过数丈,落在河中的小船之上。 “孟将军,你真以为自己是猫吗?哈哈哈。雪莲,我们走吧。” 秦雪莲轻声应诺,小船顺流徐徐而下。两人再不用蒿,肩依着肩,低头笑语。 孟成呆站在岸边,表情痛苦。突然看见秦雪莲转过头来看他一眼,面带笑容,然而那笑容好像是一种嘲笑。 “我是猫。” 十、 又回到沙河县的时候,沙河县街道上一片狼藉。客栈大门紧闭,是被孟成撞开的。店小二告诉他因为刘金魁死了,他手下的部下为了争夺领导地位,相互械斗。一些小流氓们趁乱抢东西。一时间非常混乱,大家都不敢做生意。打算躲一躲。孟成自己已经够烦的了,更不想再烦。结了帐,便踏马出东门了。 十一、 从北到东,从东到南,从南到西,从西到北。 孟成追踪叶洛秋已经追了一年多了。这一年来他风餐露宿,饱经风霜寒暑之折磨。而想到叶洛秋却是轻舞纸扇,佳人在旁,更兼作案连连,名声更胜,心头便更是愤恨难平:“秦雪莲怎么会看上这样恶心的小白脸?真是一对酸臭男女。” 但他有他的想法。他这么追着叶洛秋,叶洛秋躲着他,这样下去,叶洛秋总会有烦的一天。叶洛秋认为他会厌烦而放弃追逐,但他偏偏不放弃,一直要等到叶洛秋厌烦。这是毅力的比拼。孟成一定会赢,因为他是猫,更因为他根本就没有其他事可做。 十二、 绕了天下一大圈儿,又回到了黑山。黑山上居然有个凉亭。 当孟成纵马在山道的时候,听见了丝竹之声。他笑了。因为他知道这是叶洛秋在故意与他见面。他不着急。他先要享受一下胜利的喜悦。 在凉亭里果然是叶洛秋和秦雪莲。他们正在琴箫相和,故弄风雅。孟成想,叶洛秋一定是以为自己会迫不及待气喘吁吁的跑过来用铁枪刺他。 孟成并不下马,而是居高临下的望着亭下的酸男臭女。 琴箫之声终于结束。 “孟将军对刚才的这曲合奏有何看法?”叶洛秋悠然问道。 “我是外行。我只知道战鼓。” “孟将军真是坦率。其实战鼓也是一种乐器。” “我对这个没有兴趣。姓叶的,你想不想有个了断?” “孟将军意欲如何?” “你我决斗一场。” “我不想杀你。” “如果你赢了,我再不会追你。” “好。地点?” “黑山之侧,沙河之滨。” “时间?” “明天午时。” “一言为定。” 十三、 “他不会有什么阴谋吧?”秦雪莲问叶洛秋。 “我想不会。他虽然杀气很盛,但却光明磊落。”叶洛秋答道,“放心吧,我一定会赢的。” “小心别伤了他的性命。” 叶洛秋笑道:“我杀过人吗?”又道:“这件事结束之后,我就陪你去域外见识见识大草原和异族风情。” 十四、 孟成不会输的。因为他是猫。战场上是不存在江湖规矩的。 还是那家客栈。沙河县现在又恢复了秩序。知县请一个最强的流氓作都头,共同控制黑白两道。 他决定这次午时再出发。现在只需要养精蓄锐。 十五、 黑山之侧,沙河之滨。 一个是战场上威猛无敌的大将,一个是江湖上踏雪无痕的飞贼。 一个是丈八的铁枪,一个是小巧的纸扇。 一个频频转身,一个轻灵纵跃。 两人从中午战到黄昏,光线渐暗。 秦雪莲也看倦了,正准备闭眼休息一会儿。突然看见孟成动作奇怪,立刻倦意全消。 孟成先是右脚尖在一块石头旁绕了一下,然后右膝拔起。正斜纵而来的叶洛秋,脚上好像绊到了什么,身体在失去平衡的情况下落下。这时孟成的铁枪已经急速刺来。好个叶洛秋,一只脚脚尖猛点泥滩,身体横飞过去,显显避过枪尖。 秦雪莲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叶洛秋仍然在空中的时候,孟成铁枪一转,枪尾横扫而来。如果叶洛秋此时调整身形,头势必被铁枪扫中。叶洛秋只能千斤坠,平平摔下。 秦雪莲的心倒放了下来。因为孟成这一枪扫得太猛,等卷土重来的时候,叶洛秋早已腾身而起了。 然而事情不是这样。叶洛秋的身体陷在泥地里再也没有起来。 孟成收枪而立,仰天笑道:“我不是猫吗?” 叶洛秋胸腹上露出三个刀尖。这是一个陷阱,泥地里早已经埋好了尖刀。 秦雪莲扑过去,泪如泉涌,泣不成声。须臾,站起身来,对孟成道:“我是他的同党,你也杀了我吧。” 孟成无语。 秦雪莲轻蔑的冷哼一声,道:“拜托孟将军将我们葬在这里。” 十六、 孟成六神无主,不辨方向的在密林中前进。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看见前面有一酒家的幌子,便催马驶去。 孟成本来不喜欢酒,因为第一次喝酒就误了事,差点送了命。但这次孟成不怕送命。 “兔崽子,快点给老子那酒来!”他没有注意到店小二的眼睛闪过一道杀气。 这酒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容易醉。等孟成再醒来的时候,发现两个人站在他面前。一个是店小二,另一个有点眼熟。 “这位大爷得罪了,不知道您是胡二哥的救命恩人。”店小二解释说。 孟成慢慢站起身来。“如果我不是他的救命恩人会怎样?” “那就会被做成黄牛肉卖。” 胡二在旁边陪笑道:“孟爷别见怪,小人虽然下贱,但总知道知恩图报。” 孟成伫立良久,问道:“我的铁枪呢?” 孟成铁枪在手,两眼一瞪:“你等可知身犯死罪?” 二人还没等回答,便早已作鬼了。 十七、 不知名的山谷,不知名的泉水。 孟成又来到当年击毙贼王的山脚密林,挖了一个陷阱。陷阱如同以往的战场上的陷阱壕沟,底下布满一根根头削尖了的木头。不同的是,孟成还在两边的树上挂起石头泥土。一旦陷阱被踏,石头泥沙就会跟着落到陷阱里。 十八、 黑盔黑甲,黑枪黑马。 黑将军从平原杀到山谷,从山谷杀到平原。从日出杀到日落,从日落杀到日出。 直到筋疲力竭,便呐喊着朝着山下的密林冲去。 十九、 夕阳如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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