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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小常識:穴位的確存在
送交者: suibian2009 2013年10月28日16:46:37 於 [茗香茶語] 發送悄悄話

俺被火螞蟻(FIRE ANT)叮過幾次。一次在手背,一次在小腿,一次在虎口。火螞蟻有些毒性。它們體型和力氣太小,吃昆蟲時,如果沒有毒就沒法制服。這跟海蛇劇毒是一個道理。被澳大利亞海蛇咬的魚,假如僅僅是機械損傷,還能游很遠,海蛇就無法抓到,只有用劇毒令其迅速喪失活動能力,才有可能成為海蛇的美食。

俺推測火螞蟻的毒是神經毒。其特點是被咬之後感覺麻癢,但痛感小。由於這毒是針對昆蟲的,所以對人造不成太大的傷害。俺手背和小腿被咬之後,有些癢和局部紅腫。但過了幾天也就沒事了。但是虎口被咬結果全然不同。整個手背迅速紅腫,發熱。到第二天,竟然跟麵包似的,難怪人稱火螞蟻啊。小臂和上臂,都有癢感。最後,俺覺得有點噁心。

這個說明了兩點:第一,火螞蟻的毒真是神經毒,否則俺不會感到噁心,眩暈。第二,穴位的確存在。這次火螞蟻咬的正是和谷穴。那地方神經和血管聚集。被咬到要穴的後果,還就是不一樣。

所以俺推斷穴位是存在的,而且,凡是血管和神經密集的地方都必然是穴位。刺激這些地方,人體的反應非常大。

有些地方是不可能有穴位的。例如屁股。那裡主要是脂肪和肉,神經和血管都少。古代規定打屁股,就是為了防止打中要穴,致人死亡,無法繼續審理案子,應該說有一定的醫學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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