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煞(2) |
| 送交者: Good-night小青 2004年08月31日16:46:50 于 [茗香茶语]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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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认得,是王小哥。他塾里的同窗。 一封书简,颤巍巍捧于手上。有千斤重。她含泪拆展,不敢眨一眨眼睛,只怕是个梦,错了眼珠便醒,又怕泪水掉下来,污了那龙飞凤舞情人儿亲笔的字。 及至书来更断肠。 薄薄的一张黄竹纸。新墨迹,一行一行,一行一行,泪眼中,尽都成血肉模糊的一片。朱丝阑阑不住这粘连。 “妹启:既绨鸳盟,复遭大变。诸般情由,余今含泪白于妹前:自妹纳币余家,余既慕妹之品貌,遂发于丹青,朝夕随身,聊解思虑之苦。城中赴闱,失察,为侪辈所发,辗转流荡,至于其人之眼,乃酿此大祸。此余轻薄悖礼之报,今则祸延于妹,余啮脐莫及。聚铁九州,不能铸此一字之错,悔甚,恨甚!祸既起,乃闻妹贞心比石,清操冰雪,余感且佩。然有一言进,乞妹不惮污耳:其人者,五陵豪奢,势可炙手。妹固非爱财之人,乃当此世,钱可通神,可畏可怖。望妹念萱椿衰迈,何忍令桑榆之景,复当风波劫遇耶?妹之坚心,余尽知之。然,事有缓急,义有轻重,余与妹固订白首之约,于理誓不能相负,若较之父母身体发肤之授,乳哺怀抱之恩,则你我夫妇之义为轻,而父母子女之义为重,三生执手之私盟为小,而箕裘象贤之伦常为大也!此圣人之教,望妹再思三思。妹之去,乃孝亲也,乃重义也,乃明理也。余固知之,人亦知之。妹白壁虽玷,素抱则完,天有知,必不诛其心也。余顿首再四,乞妹忍辱而全义理。此生既分无琴瑟,唯与妹期之来世。余此誓于妹:余终生心中以妹为妻,不敢相轻。朝夕念之,祷之,祝之,死当候妹于奈何桥头,与妹携手九泉,不离不弃。呜呼,余一男儿,今则无力全吾妻,余无面目见妹也!唯草为此札,悔恨无极,盼妹稍谅一二耳。妹去,当善事其人,免致祸患。今生已矣,余与妹终天长别,当日日祝颂,愿吾妹诸事顺遂也。千古第一负心忘情之人泣血百拜。” 她捧着它,手只是抖。“王小哥,我……我不认得……” 那小哥暗叹一口气。都是没经过什么事的年轻人,何以竟选了他来担当这艰难的差使?人心都是肉做的呀。这女儿乱挽青丝立于面前,便好似风刀霜剑,花柳摧残,他怎忍再加一层万古坚冰?但,将心比心,难道把自己放在张二哥的位置上,当此际还能有旁的法子么? 他咽了一口口水,接过书简,将信中字句,逐一解说给她听。腊月天,挣出了一头的汗。 他磕磕绊绊的声音里,女儿的脸越来越是煞白。一颗心直溜溜地落下去,落到了底,却反而宁定。啊,这便是他给她的结局,她终于看了个清楚。他第一次写给她的私房话儿,竟是诀别。那龙飞凤舞的,看不懂的字……他亲笔写下的字。 她摇摇欲坠。反放开了手扶着的炕桌,瘦棱棱的单薄身子,颤着抖着,却总是不倒。 “这么说,他是不要我了。”她平静地说。 面上甚至尚有一丝微笑,不易觉察地,浅浅地浮出来。 那小哥满头大汗,抓挠着颈子:“咳,姐姐……二哥他也是没法子……你……” 她没有泪。向他要过了信笺,仔仔细细地摺起来。 “劳烦你,替我带话儿给他,”她垂着眼睛,只瞧着自己手上,那摺得平平整整的小方块。“就说他的话我都知道了。我听他的。叫他放心。” “姐姐……” 她不理,自顾说下去道:“我不怪他。这是我的命。小哥,烦你告诉他,我是没念过书的贫家丫头,甚么道理都不懂,可我知道他说的对。我……我总是听他的。” 心里头的凄酸,冻透了底,反是波澜不起。到了这地步,多说何益?她有千言万语,这一生一世,也与他诉说不了的,但,他与她,他们,没有一生一世。 没时间了。甚么都来不及。所有的幻想,一生甘苦,还未尝到,便成泡影。 低头向暗壁,千唤不一回。 他嗫嚅着离去。不相干的人,鼻子也酸了。 开门。外头风正凛。 背后忽传来她柔柔的招呼:“小哥,略站一站。” 他转过身。 女儿抬起脸来。带着微微的笑,似一朵白海棠。 “跟二哥说,五十年,一百年,我总是等着他。叫他别忘了。” 笑靥如花尽展。那一刻,泪水终于滚烫地落下来。 该说的,都说了。她再无心事。 这是我的命。 一句落地,铿锵绝尘。再无悔路。 那才郎,巧丹青亲笔描得这心上的人儿,是多么旖旎的事。岂知竟然演变到此。本是弦上切切黄莺语,谁知忽然变徵,金石灭裂。 要不是他这样思慕她,这样的眠思梦想,会出这等事么?啊,前事渺茫,后事无托,她什么都想不起来了。流年本无定,她只是卑微女子,满眼的泪,载沉载浮,逐流而去。 满村里,有谁像他这样的风流多才。但竟然他的才与情意,便是葬送她到虎狼窝的度牒。 众生茫昧,命运从未予以预知。 郑家送来的全副妆奁搁在里间。精致脂粉,她长了十六岁,见都未曾见过。菱花镜,玲珑地卧在掌心。她冷淡地瞥了一眼,反手将它扣在桌上。 ——这如花貌,便是祸根苗。 她恨哪。恨恶人当道,恨天地不公——可,这是我的命。 我只要他一句话,他说咋,就是咋。 这婉娈的女儿,自小柔顺如水。未嫁从父,既嫁从夫。没读过书,在秀才郎的面前,有自觉的卑微。他念了那么多的书,都是圣贤的话呀。他一定是对的。 虽没过门,心中早以他为夫。她单纯的心里,他就是天,他就是神。 这是我的命。她纵有千般不甘,为他,也认了。 她吸吸鼻子,将凄惶收拾起。 ……“囡呀,你……你做甚咧?”娘一脚踏进房门,便惊呼起来。 女儿坐在地上,笼了一盆火。满屋的烟,呛进眼睛里去。 灰烬飞扬。依稀残存红红的艳屑。女儿手里拎住三两个荷包,晃晃荡荡。一松手,落入火里头去。 嫁妆。大堆的嫁妆。被面,手帕,鞋子……一针一线亲手绣出来的,一件件给丢到火盆里。尸骨无存。脸上木木的,并无眼泪。一件件地过。女儿手底下,花好月圆,石榴百子,鸳鸯戏水,喜鹊登梅……那良辰美景,一幅幅,化了云烟。 “娘。这些,横竖是没有用了。”她抬起头来,安静地说。 没有用了。没有用了。这牡丹亭已变了风波亭,乌鹊桥倒成了惶恐滩,鸳鸯楼反作了阎王殿。 十六岁。一生就定了局。 女儿心里主意打定,悲哀渐渐沉淀,显露冰封般的淡定。反倒是娘,骂了句作孽的天老爷,哭得一塌糊涂。 那夜下了大雪。女儿家门前那株桃树,冻死了。
花轿踏着大雪来迎娶。 郑家遣来的喜娘在里屋帮着女儿妆毕。凤冠霞帔,粉光脂艳。便似一轮明月降临这茅檐草舍,耀得人眼也花了。 “这样漂亮的新娘子,公子定是喜欢煞了。姨娘,你日后可有福享呀!”喜娘赞叹道。 女儿到外间,扶了爹娘坐定在正当中,四个头梆梆地叩下去。 “爹,娘,孩儿去了。您二老日后多保重。” “囡呀,我的囡呀,你也保重哩。爹娘想你呀。” 女儿点点头,一笑。大红盖头刷拉拉蒙上来,爹娘的脸,看不见了。 便一边一个喜娘,搀扶着,袅袅地出了大门。花轿早候着多时。有人给打起轿帘。 “请新姨娘上轿!大吉大利,百子千孙!” 女儿被引领至轿前,立住脚。转身。 “众位乡亲,我上轿了!” 一生轻言细语的女儿,用从未有过的清朗声音大声说。 轿帘放下。隔绝了乡人的唏嘘,爹娘的老泪。大红花轿,吹吹打打,于漫天风雪中起程。女儿离开了她一生没有离开过的村庄。 红盖头底下,她看不到,送行的人群中,有没有——他。
迎亲的队伍浩浩荡荡,鼓乐喧天地,进了城门。 雪落得仍是紧。这一队红红火火,连轿夫亦穿了红底平金缎,冲风冒雪,好一番气派。路人纷纷侧目。 穿过城中的主街,停在郑府峨峨的大门口。 轿子落地。这是娶妾,原没个主人反迎出来的理。但这个美人儿不比寻常,想了这么久,终于到手。郑公子心里喜欢得紧,因此特换了吉服,迎出府门。顺便向围观众人显示风流体贴。 “请新姨娘进府!”喜娘高声道。 没有动静。再说一遍,仍是寂寂。 公子寻思:“越是美人,越是脾气大。这位姨娘是等我亲自给打帘子呢!好,不搭搭架子,怎显得美人的金贵?便给她打打帘子,又有何妨?” “娘子,为夫的恭请了——”公子拖了长声,伸手揭起那金丝彩线满绣桃夭图的轿帘。 灼灼其华的后面,新娘一身大红衣裙,坐着,吊死在轿顶的木梁上。 用的是流苏红汗巾。盖头早飘落一旁。水粉下,惨白的脸,血色褪得净尽。唇上胭脂却凄艳地存留。那样的红,似一个不甘心的咒。 人声,被鼎沸地定格。漫天飞雪,静静落下来。
这惨案轰传一时。郑家使了大钱,塞住所有人的口。富甲一方的豪绅,便算是逼死了个穷家丫头,不过是给人作了私下的口实,名声不大好听罢了。究竟谁敢当真言语一声儿,又有谁有闲心管这档子与己无关的闲事? 窃窃地议论了几日,也就过去了。世人心中,有的是比一个陌生女子吊死更值得关心的事。 谁知一个多月后,郑公子在青楼寻欢时忽然暴毙。据当日侍夜的妓女说,那晚公子饮了一杯酒,忽而直视前方,说了句“你们是什么人”,仰面倒下去,便没了气息。 郑老爷心疼爱子之丧,对那间妓馆欲加追究。说是妓女图财,害了公子的性命。正待大兴牢狱,一日晚间自县令家中归来,路上就中了风。不到两日,也去世了。郑家登时无头苍蝇,乱作一团。 这一番变故,一时闹得沸反盈天。想起那吊死的新娘子,人都说是冤鬼索命,带了郑家父子阴曹对质去了。郑家人自顾不暇,外间流言尽管扰攘,亦无人去管。到后来,连官府都惊动了。派了个官儿来查证事件始末。终将郑公子定作无故暴死,与他人无尤。妓院一干人等通皆开释。 还把那新娘子的事都倒腾出来。有道是破鼓万人捶,郑家人素日气焰嚣张,这番遭了殃,吃过亏报复的有之,生意上有往来借机落井下石捞油水的有之,无怨无仇纯是嫉妒他家富贵的,有之。 郑家的生意一落千丈。 这案子最终定论为强征民女为妾,逼人致死。但肇祸者亦已离世,遂判决郑家赔偿苦主庞家夫妇银两若干,以为老来无女下半世度日之资。 那庞家女儿宁死不负本夫的事,一时传为美谈。众多文人墨客,发为篇章,吟咏足之。那派来查案的官儿,还一本奏章递了上去,将此事始末,连同本乡士人歌悼的诗文,一并达于天听。 于是朝廷下了旌表,彰许这样的贞烈。县里拨银子在本村为女儿建了祠,就唤作庞氏烈女祠。香火供奉,隐然为神。 这一供,便是好多年。
好多年了。总有几十年了罢。 那都是很多年很多年的前尘了。如何,就散不去呢?我问过天,问过地,问过鬼神。没有谁来回答我。 我就是那个女儿。 自那日一缕魂魄离体,我便被本乡的土地与社公引领到土地庙。烈女,你且在此暂驻几日,过后自有你安身之所。他们说。 我在土地庙住了几天。头七后,我被带到地府,听候阎罗王的发落。 阎罗王说,生死修短,自有前定。我此生虽是少年惨夭,亦属天意。只是那郑家父子如此胡作非为,却已将今世福报折尽。他们的财禄与阳寿,也到头了。 我很想亲手杀了那个害了我的人。但阎罗王说,我是将要得到朝廷旌表的烈女,不同于一般的厉鬼,怎可如此大失体统地,效那寻常冤魂所为?他只允许捉拿的时候,我随同前往。 我便回到土地庙去等。阎罗王告戒我,新死的鬼魂,魂体薄弱,尚不可在人间游荡,否则极易被阳气所冲而消灭。 又过了四十二天。我出了七。可以出庙门了,便随着黑白二鬼使来至人世。他们一左一右,挟着我御风而行。我感觉到有丝丝的凉气,穿过我的身体。 我们穿过黄昏的街市上,熙熙攘攘的人群。并无一人察觉我们的存在。眼望一个又一个茫无所知的人横冲直撞地,自我身躯中对穿而过,我惊惧尖叫。 不用怕。他们不会撞到你。你已经是鬼。白鬼使告诉我。 我已经是鬼。啊,我总是忘记这件事。低头,我看到自己的脚离地三寸,一双小弓弯,虚虚地悬浮在空中。是的。原来我真的,已经是鬼。那日一条汗巾咽喉锁,早断送这十六岁花苞未放的性命。我的身子,被他们仓促埋在乱葬岗的,此刻都朽了罢?还是成了野狗的口中食? 人群,绿女红男,来来去去。这热闹的世界再不是我的。爹娘,小姐妹,还有——他,都离我而去。不,他们都在,我走了。独自地。 这结局是我自己选择的。但彼时,我忽而感觉难以忍受的恐慌与凄凉。我谁也见不到了?此后就这样脚不沾地地飘来荡去,一个人,永远?我害怕。怕到无可言说。 我这短短的一生,甚么事也没经过。十六年,便是在爹娘的庇翼下,家里做点活计,挑挑水,喂喂猪,如此而已。简单平静。本以为出了娘家门,便进婆家门,依傍的由爹爹变为丈夫,这一辈子不过便是个孝顺媳妇贤惠妻,守住灶台炕头,日复一日,了此一生。 怎知平地风波起,一抬大红花轿,进去时,是鲜灵灵活生生的少年人,出来时,便做了鬼。我无法适应这样突如其来的转变。惊惶失措。 小时听娘讲古记,最怕的是鬼。长大了,也从不敢往黑地里去。如今我自己便是鬼?我不相信。但双脚分明离了地,穿墙透壁。黑白二使,结伴而行。 我是鬼了。是人人避之惧之,如遇蛇蝎的鬼了。我凄酸地确认着自己新的身份——啊,我那瘦高高温存腼腆的秀才郎,现下若见了我,怕也要转头狂奔,离得越远越好了罢? 忽然间,这一个念头涌现。 我已是虚无缥缈的魂体。并无血肉。但,我那样心痛。痛。痛。痛。 烈女,我们到了。鬼使说。 他们对我很尊敬。称我为烈女。就像土地公公与土地婆婆一样。我自小敬畏的土地公,在我面前这样恭敬。我是贞烈节妇,是朝廷旌表的正神。他说。 但我仍只觉自己是一个没见过世面、羞答答不上台盘的十六岁村姑。 如果由得选择,我才不要做什么神。我只愿做我的张门庞氏。 于我,那是比黄袍加身更荣宠的光。只是已然无缘。 我心酸地想。
我们是在一家妓院里捉到那个恶人。 我这才相信,原来每一座大门,是真的都有门神。行近妓院门口时,忽地显现两个金甲的大汉,拦住了去路。好不威风。我便有点害怕。 他们一见两位鬼使,当即让路。有一个还问:“这女鬼是干什么的?” 鬼使道:“大胆。这便是庞烈女呀。随我们一同来捉拿犯人的。” 金甲人向我拱手行礼,悄然隐去。 那恶人就在这里面。我心中恨意燃起,不顾此地是良家女儿绝不能涉足的青楼,径直穿门而入。 当我们在那恶人面前显形的时候,他正一手揽住一名艳丽女子,一手执了酒杯,往我们一指:“你们是什么人?” 他这样嚣张。但,他马上便发现了——我们不是人。 我望着他,点头冷笑。 “郑公子,你不是很喜欢我的吗?这么快就把我忘了?” 他双眼暴睁,脸上因极度的恐惧显露死灰的颜色。他张口欲狂呼出声。我看到,他的口型做出——“鬼!”的样子。 但他来不及了。嘴唇甫动,鬼使手中的锁链已套上他的颈项。一拽,一个虚弱模糊的魂体踉踉跄跄,自肉身中被拉出。 他还没弄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我与鬼使拉着他一转身,阴风飒然,早去得远。 身后,听到那臭皮囊轰然倒地的声音,与女子尖利的惨呼。 这个新鬼,懵懵懂懂,浑浑噩噩地,被拖拽着奔黄泉。我很快意。扬起手,那日用以自尽的红汗巾一路飘摇过昏沉暗雾。 我冷笑。一字字地告诉他:“郑公子,你死了。”
没过几日,他的父亲,富甲一方的郑老爷也被捉拿归案。鬼使告诉我,人的福报寿数固是上天注定,但亦在乎自己一生是积德或是作恶。像郑家父子,本是祖上积下的德,今生得享荣华,只因作恶多端,不但福禄销尽,丧身陨命,还欠下孽债,来世怕是亦得继续偿还。 这便是天理。他说。 但望着在锁链下瑟瑟发抖的郑老爷的魂魄,我竟有恻然。他纵非善类,到底不似他儿子那样,令我有切齿痛恨的理由。眼前的他,只是一个恐慌无措的老人。 不。我怎会是神。我仍是那个没见识的庄户丫头。平凡的,心软的。 我不够聪明。不懂得甚么天理人理。亦担不起“主持”它们的重任。 多希望一切都没发生过。倘若一切都没发生,眼下,我已经嫁作人妇。尘埃落定,岁月安稳。 我那个朝思暮想的人啊。他此刻在做什么呢?他有没有在想着我。 眼前忽然看到那日焚毁了的一双鞋子。青布的鞋子。忖度着他脚儿的大小,私底下偷着做的。怕人笑话,连娘也不曾告诉。 青布鞋子。黑丝线淡淡盘了个云头。想着过了门,要亲手为他穿上。没做完,是每晚临睡藏在枕头底下入梦的一点心事。昏沉沉的雾气里,像蝴蝶一样飞呀,飞呀,看不见了。 黄泉路上,我背过脸去,一滴泪偷偷滑落。 鬼泪。有形无质。像一朵六月天的雪花,还没落地,已经枯萎。
郑家父子归案。我这段怨恨,已然了结。阎罗王道:“烈女,你且再稍待几日。朝廷自会建祠,以为你日后安身立命之所。不过,你若是愿意投胎重行做人,现下便上书天庭,也还来得及。你今世里因节烈陨命,下世里必有极大的福报,一生安康喜乐,富贵平安。你可愿意?” 我道:“我不愿投胎。我和……和他约好了的,哪个先死了,都要在奈何桥头等着,不见不散。” 阎罗王道:“烈女,你情深若此,缘分当未断绝。倘若转世,想来亦可重结再世之缘。” “但是……但是我怕我转了世,变了模样,他会认不出我。阎王老爷,求你许我在奈何桥等他。我一定要等到他,我们说好了的。” 阎罗王笑道:“你既不去投胎,旌表一下,那便是歆享香火的正神。岂有个守桥头的理,成何体统?也罢,每日黄昏日落后,你可来奈何桥一遭。新鬼入地府,都要过桥而行,你问那桥头茶棚的孟婆便是。” 我拜别阎罗王。又问:“阎王老爷,可不可以告诉我,我那……他……还有多少年才来?” “生人阳寿乃天机也,这我可不能告诉你。你只等着便是。” 我裣衽行礼,走出阎罗殿。是的。我又何须问那么多。只等着便是。既然有这盟誓在先,“携手九泉,不离不弃”,他说的。他一定不会骗我的。 我一定会等到他。 五十年,一百年,我总是等着他。那日,我托王小哥带给他的话儿。 他会记得。五十年,一百年,他也会想着,来找我。 我站在奈何桥。桥下是一条怒浪滔天的血河。血腥刺鼻,阴森可怖。周遭,面目模糊的亡魂擦身而过。鬼哭声,此起彼伏。 这是个可怕的地方。但,我爱上它。这是他与我订下约会的地方。血河阴风,便是女儿的温香绣房。 我不知不觉地,把脸贴在桥栏杆上。 朝廷果然给我建了祠。 在这个偏僻的村庄里,怕已是莫大的殊荣了吧。村里出了个皇恩钦封的烈女,全村人都脸上生光。爹娘想也略得安慰。 不大的庙堂。正中神案上供着黑漆的灵位,金泥写就:庞氏烈女之神位。有个老婆婆,在此专司洒扫添香等事。一只三脚铜炉内,香火终日不熄。逢年过节,村长也总领着人前来拜祭一回,供奉些三牲花果之类。 这便是我安身立命之所了。 白日里我出不得门,只依附在灵位上睡觉,顺便聆听前来烧香人们的祝祷。 多是些寡妇,孤凄无依。 “烈女,求你保佑小妇人下半世得能温饱,白首完贞。” 也有絮絮哭诉夫死无子,受婆家欺凌诸般苦处的。公婆不怜,妯娌排挤,娘家又容不得出了门子的女儿回家守寡。自己原是不想改嫁的,可这眼下光景,不改嫁,难道饿死罢? “烈女,小妇人实不是不念故夫呵……”蓬着头的妇人,跪在神案下抹泪。 慢慢地,在旁人的诉说之中,我渐渐懂得世间有些无奈,人力不能,有些复杂,未可轻断,而有些辛酸,无可言说。神位生涯里,十六岁的我是在死后,方才渐谙世事。 我被村中的妇道人家视为楷模。整个村子因我的存在,莫名地受到激励。贞烈之风,从未如此盛行。女子若改嫁,纵有千般无奈,亦难免受尽讥嘲白眼,甚或遭娘家母兄弃绝不认的——“俺家没这个不要脸的东西!改嫁,你老子亲给你许下的男人哩,他才死,你改嫁?没男人就活不了的贱货!呸!” 有一年村里闹饥荒,许多男人都到他乡外县去奔活路了,丢下女人在家苦候。一年二年,三年四年,不曾回来。有人说见得他已在外县又讨了女人,生了儿子,不回来了。家里锅灶不起。如此,女人仍得忍饥苦捱,不敢说一声“我要改嫁”——口水淹死人呀。 无人的深夜,女人跪在神位下哀哀地哭:“烈女呀烈女,不是我喜欢改嫁呀,我男人已经不要我了呀……烈女,求您给条明路走吧,家里都四天没起火了……我那三岁的儿饿得都晕了呀……” 我很想告诉她,你男人既另寻下人了,那是他先负了你,你为什么不可以另寻下一个男人?一个疼你爱你,至少拿你当人待的男人。这是他薄情,不是你不贞,寻下个人儿一同奔他乡,旁人的言语,理他则甚? ——但,我不敢这样说。这些话是悖理的,我知道。但是究竟甚么是“理”,我还是不大明白。天理,伦常,圣教……这些听起来这样巨大的字眼儿,我一个没念过书的穷家丫头,即使封了神,依旧懵懂。 我所能做的,只是当她哭累了在神案下沉沉睡去的时候,托梦给她,告诉她,她家东屋的房梁上还有几块碎银子,是她过世的公公留下的。取下来,母子们吃顿饱饭吧。 但几块碎银子,能支持得几顿饱饭?我这笨脑筋,也无力替她筹谋一个安稳的明天。 只有出门夜游,避开她醒来后感激涕零的叩首——我没脸承受。 村里这样静。偶尔有狗儿见到我,轻吠一二声,然后又归于沉寂。我随风飘荡,满目茫然。变成今天这样的局面,本非我所愿。我真的、真的从来没有想过要这样——我从来没想过要得到甚么旌表,当甚么烈女。建祠的那日,朝廷派来的官儿念了皇上的诏书,我被社公引领至祠中,接受封诰。那个神气的官儿,向着围观的乡亲们宣读旌表的时候,未曾看见我便站在他面前,冉冉下拜。 我听不懂他说些甚么。是社公告诉我,皇上亲笔赞许我的节义,“发扬圣教,性命不恤;固守伦常,盛名应享。”听起来,我便似一个为礼教奋不顾身的甚么“大儒”一般。 但我根本未曾想过那些。我死,只是为了不能和他在一起。 我还记得汗巾勒在颈上,气息终于断绝的那刻,眼前逐渐暗下来的阴影里,全都是他的面容。恋着他的笑颜,魂魄不肯速去,我无声地在花轿里承受死的煎熬。怕外头的人知觉了,紧握双拳,即便痛楚万状也不动一动,寸许长的指甲全没进肉里去。但,那样的痛里,仍然只看见他。瘦高高一袭青衫的他,那样干净温存的,跟全世界的人都不同…… 我痴痴地魂游在村子里。脸上挂下随时淌落随时消失的泪。就连泪水,都不可以多保存一时半刻。这世上,究竟有什么东西,是不会变的? 或许,只有他的誓言。 携手九泉,不离不弃。这一句话,已成我存在着的唯一理由。在这样一无可恋的世界上。 村东口。我停留在一扇柴门前。有形无质的虚幻的手,轻轻抚过陈旧的门扉。 这是我曾经多么向往,却始终未曾跨入的一扇门。 我死后不久,他家便举家迁走了。去了哪里,没有人知道。也许是触景生情,也许是惧祸远走。这原由,已经无从得悉。 这些年。这门也变样了。人,怎得仍似当初? 是啊,不知不觉,已过了三十多年了。我的爹娘都已过世。托阴间鬼卒打听,他二老已投生小康人家去了。我放下心来,但终究不得再见上一面。鬼卒说,我已成神,若再与俗世亲人相见,便是坏了规矩。 天界人间,始终有这样多的我所不懂的规矩。 村里已换过两位村长。关于我的传说,只在一些长者心中还有所残留。庞氏烈女,渐成一个虚无的“贞节”的代名。令人敬畏的,不可亲近的。没有人还记得,我也曾经是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一个女儿呀。 那些田间呼女伴,窗下绣鸳鸯的日子呢?哪儿去了。 我凄酸地离开那户人家。门里面,再不会有他。这浮生早换了人间。我真正是孤零零一个人了。守着灵牌,独自捱这不可期的流年。 事过了,境迁了。只有他一袭青衫,依然在我心里烧灼成一簇青寒的火苗。一点微光,疼痛,却无温暖。只是始终会紧拥着它,走过越来越冷的阴阳路。 火是不熄的。目是不瞑的。心,是不死的。 我一定要等到他。那个亲口许我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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